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漁業

對當地的拆遷補償不滿,可不可以拒絕調查和評估人員入戶?

2022-03-28由 拆遷律師李順華 發表于 漁業

住改非有什麼不好

徵地拆遷有問題,順華律師有妙計!大家好,我是李順華律師!

2016年7月1日,家住湖南長沙的王老闆正在自家經營的餐館裡忙活著,這時來了一位以前就認識的居委會劉主任,手裡拿著一些小本本,打過招呼後隨手拿了一本放在了收銀臺上,說這是初步出臺的拆遷補償方案,您瞭解一下。對於拆遷的事王老闆其實早有耳聞,但一直不清楚怎麼個拆法。於是王老闆認真看起小冊子來。“怎麼?,我的餐館是住改非,不能按營業用房補償安置?沒證的面積不予補償?只能異地搬遷?那我的生路不是要被斷了嗎?”王老闆邊看邊想,越想越生氣,越想越著急。

事隔幾天後,居委會劉主任又來了,說過幾天當地派人來調查測量你家房子,還有評估人員也要來實地查勘拍照,請王老闆配合。這是,王老闆看到劉主任就來氣,說到,你們這是什麼補償方案,我這個餐館拆了後以後我們全家靠什麼生活?人家是越拆遷生活越好,可我家要一夜回到解放前了!我是不會配合你們拆遷的,工作人員也別想進我家的門!

對當地的拆遷補償不滿,可不可以拒絕調查和評估人員入戶?

我在10餘年間,專業代理了幾百個拆遷維權案件,也經常聽到被拆遷戶問要不要讓拆遷工作人員進門的問題。那向王老闆這樣的做法對維護拆遷補償利益到底有幫助嗎?且聽我給大家分析,或許會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我們非常理解王老闆對這個事情的反應,人都是會對自己有利的事情表現出積極配合態度,對自己不利的事情消極迴避。

但是應該注意的是,當地拆遷是有強制性法律規定的,在這些法律規定裡,有當地的權力義務,也有被拆遷人的權利義務,都需要依法進行,以相互制約又相輔相成。

當地有制定補償方案的權力,被拆遷人要是對補償方案不滿意,也有依法提出修改意見的權利,提出後當地就有義務進行審查回覆,如果對當地的回覆還不滿意,還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司法審查。同時如果發現有當地工作人員在徵收過程中有違法違規的行為,還可以向上級當地和紀檢部門控告。因此,應該對發現的不合理的問題透過積極行使自身權利的方法解決,而不是徹底消極抵抗。

進一步講,其實,入戶測量也是法律規定的當地必須履行的義務,其目的就是為了瞭解並確認被徵收人的財產狀況,對被徵收人也是一種利益保障。如果就像王老闆那樣拒絕工作人員上門調查,一方面不能阻止徵收拆遷的進行,另一方面對自己的利益也不利。因為法律也規定了,如果因被拆遷人原因導致不能入戶調查的,就以登記為準。而實踐中,登記面積小於實際面積的情況很多,這無形中會縮小應補償案安置面積,結果只能是損害了被拆遷人利益。還有被拆遷人拒絕評估人員入戶調查屋內裝修等情況,按照法律規定由此導致不能補償裝修損失的後果由被拆遷人承擔。由此可見,當地有依法入戶調查測量的權力,王老闆就有義務配合。消極的躲避調查不是阻止拆遷和維護自身利益的好辦法,反而可能要承擔由此帶來的不利後果。

當然,如我們以前講過的,也不是對調查人員的全部要求都要配合,如果遇到調查人員不如實記錄調查情況,把被拆遷人的財產縮小了,被拆遷人可以要求糾正,調查人員不糾正的,被拆遷人可以拒絕簽字確認。

對當地的拆遷補償不滿,可不可以拒絕調查和評估人員入戶?

最後,給大家總結一下本期內容,當地或評估人員的入戶調查本身是對確定我們的財產範圍有利的,沒有必要拒絕,但要注意不要隨便在他們的要求下簽字就行了,要注意簽字所確定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要是拿不準的不要隨便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