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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奇百怪的印度婚戀現狀

2022-02-26由 楊震講談 發表于 漁業

牛排可以餵魚嗎

自中印爆發邊境摩擦以來,國人對於印度這個古稱“天竺” 的鄰國開始變得興趣盎然。與此同時,大多數中國人發現自己對這個西南鄰國顯得非常陌生。而這種陌生更多體現在社會層面,尤其是婚戀現象。

一、當代印度獨特的婚戀現象

印度是一個印度教徒佔主導的國家,因此其婚戀現象充滿了濃濃的印度教色彩,讓國人覺得不可思議。在印度教徒看來,結婚的首要目的是完成種種宗教職責,其中祭祀最為重要;但是,男子必須結婚生兒子才有資格向祖宗供奉祭品。因此,在結婚儀式上,夫婦雙方為此唸咒、祈禱、發誓,並且丈夫對妻子明確說道:我為了得到兒子才同你結婚。祭司等人也為此而祝願他們。在中國人看來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

據著名國際問題專家潘銳介紹,印度每個家庭都希望生兒子而不生女兒。與中國人傳宗接代此類虛幻想法相比,印度人生兒子的願望要實實在在得多:生個兒子就意味著可獲得女方陪嫁的數十萬盧比的財產。社會意識從而真正地為經濟狀況所左右。印度社會中流行豐厚的嫁妝,從l萬盧比至數十萬美元不等,而嫁妝的多少不僅決定了新娘在夫家的地位,甚而主宰了她個人的生命與幸福。新娘常常因嫁妝不夠豐厚而被夫家的人澆上汽油活活燒死,這一醜惡現象至今未能根除,在過去有的年份甚至發生了數千起。這些案件警察大多撒手不管,來,這些新娘的孃家多為窮人,受的教育少,不懂法,不知道如何去申訴,去控告,而且,陪嫁少,他們自己覺得抬不起頭,故而很少有人再出來為女兒申冤。二來,控告手續繁瑣,既要向警察局寫申訴狀,還要提供人證物證,而新娘被夫家人所害死,夫家人怎會站出來提供人證物證?況且,此類案件各地每月均有發生,警察局對此不感興趣,從而有憊無意地慫恩了謀殺現象。

潘銳還指出,社會上對豐厚嫁妝的追求,造成了許多令人優慮的社會現象,殺死新娘僅僅是其中的一類而已。為避免家庭財產隨著女兒的出嫁而轉移,許多家庭從懷孕的那一刻開始便處於戒備狀態,只允許兒子降生而扼殺女要生存的權利。從而使男女耍兒比例嚴重失調,個別地區甚至少有女耍出生。中產階級家庭一般選擇透過B超確定胎兒性別的方式,引產女嬰,保留男嬰,故而許多醫院出現接生1000例男嬰才有1~2例女嬰的奇特現象。窮人無力支付昂貴的檢查和住院費用,且往往在家中生產,因此,如果降生的是女嬰,面臨的乃是被溺殺的命運,並埋屍田頭,充作肥料。由於結婚是財富的一次轉移,而離婚則意味著女方帶來的嫁妝的喪失,因此,單單從保護財產這一心理出發,離婚案例在印度不是很普遍。當然,雖然夫妻雙方不離婚,但分居的情況還是有的,因為分居是不分割財產的。如果父母親分居,其子女在婚姻等方面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視,一般家庭不願與這樣的破裂家庭結親,特別不願自己的女兒嫁到破裂家庭中去。正是由於牽涉到財產關係以及社會上的這類習慣勢力使印度維持著較低的離婚率,夫妻分居現象相對而言也不多,印度家庭結構具有其他國家的家庭所不具備的超穩定性。

二、古今印度人婚戀觀

印度如此獨特的婚戀觀並非憑空得來,而是有其歷史淵源和現象的。據專家孫玲介紹,古往今來,印度產生過五種婚制——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伴侶婚姻和試婚。其中一夫一妻是印度婚姻的主要形式,這樣的夫妻感情融洽,子女也能得到好的照顧。一夫多妻制在印度的穆斯林教中存在普遍,而在印度教,只存在於酋長和邦主統治時期。一妻多夫制指的是女人是一家所有兄弟的妻子,在印度的古吉拉特邦這種習俗至今仍舊存在。如今,伴侶婚姻和適婚都已不存在,伴侶婚姻的前提是雙方均沒有子女,只要經雙方同意,便可輕鬆解除婚姻。試婚指的是兩人進入永久的結合前,先一起生活一段時間看兩人能否和睦相處,這種試驗性的方法用在實驗室還可以,用在婚姻上可是說不過去的。印度的結婚方式可謂五花八門,不同地區、不同種姓都有自己的結婚方式。第一種是Paishacha式,這是八種結婚方式中最糟糕的一種,新娘並非透過公平的部落間的決鬥得到如意郎君,而是被綁架的。和家人熟睡時、部落節日狂歡時,女子都可能被性騷擾或被劫走。人們普遍譴責這種方式,而在原始部落中這種方式卻極為流行。一般說來,只要獲得父親的同意,任何一種婚姻都是被承認的,得不到父親認可的婚姻是不得人心的。第二種為Gandharva式,只要新郎新娘兩相情願,互相愛慕,便可結婚,父母和家人都無權干涉。《欲經》稱這種婚姻為完美的婚姻。許多印度神話故事都講述的是這樣的婚姻。第三種是Prajapatya式,在這種婚禮上,父親把女兒交給新郎,以經文起誓兩人的結合。第四種是Arsha式,新郎送給岳父一頭母牛和一頭公牛,同時父親把女兒交給新郎。送牛是一種宗教禮儀,以感謝新娘的父親把女兒嫁給自己來完成家居期。第五種是Daiva式,祭司在主持祭祀的過程中,父親把女兒交給祭司。古時祭祀是印度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這種婚禮極為普及。第六種是Asura式,新郎要付錢給新娘的父親或親戚才能娶到新娘。這種婚禮在低種姓人群中更為流行,在印度的部落中極為普遍。第六種Rakshasa式是一種透過搶奪而獲得的婚姻。原始部落認為女人是戰鬥的勝利品。這種結婚方式能激起剎帝利勇士的本能,他們通常都是透過搏鬥的方式決定結婚物件。最後一種為Brahma式,新娘新郎經過梵行期後,經雙方同意,新娘的父親便把女兒當做禮物送給新郎。古時這種儀式僅在婆羅門種姓中進行,如今印度教各種姓都實行這一儀式。

印度的婚禮也頗具特色。在印度,婚前幾天,新娘應該用薑黃揉搓全身,使面板光滑嫩滑。在婚禮前一天晚上,新娘將用充滿茉莉和玫瑰的水沐浴。頭髮應編成長辮子,並將香味宜人的茉莉和金盞花插入髮髻中。在一些地方,婚禮的前一天,已婚婦女為新娘舉行傳統的祝福儀式。早上起床,已婚婦女打扮得很好,並把紅色放在腳上,這意味著一幅幸福的畫面。同時,這對新娘來說也是一個美好的願望,她希望她的婚禮生活幸福快樂。最後一步是用新娘的父親將薑黃膏塗抹在新娘的額頭,肩膀和膝蓋上七次。與此同時,新娘將觸控父親的腳來表達感激和尊重。家庭成員必須向新娘塗抹薑黃膏,並將薑黃膏塗抹在自己身上。此外,在婚禮當天,南印度一般都有婚前交換禮物的儀式。然後新郎將為新娘的家人祈禱。

提到婚禮,繞不開的一個問題就是嫁妝。翻開印度報紙,嫁妝案觸目驚心,特別是在北方邦,75%的婚姻問題與嫁妝直接相關。幾乎天天都有相關悲劇的報道,有些人命案甚至發生在高學歷高職位人群當中。據統計,每年約有9000名印度婦女因為嫁妝達不到婆家要求而喪命,2000年新德里平均每12小時就有一名女子因為嫁妝問題而被活活燒死。女方家長傾家蕩產籌集嫁妝,年輕男子明碼標價:從20萬到1000萬盧比(120萬盧比相當於2。5萬美元)不等,實物包括手提電腦、手機、家庭影院、數碼攝像機、微波爐、純平數碼電視、全套珠寶首飾、歐洲蜜月旅行、中型汽車和、一套房子等等,而且價格還呈不斷上升趨勢。有印度學者甚至認為嫁妝成了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收入再分配調節手段,大量的金錢從女方家長那兒流到了男方的家庭和親戚手中。

由此可見,印度現如今的奇怪且多元化的婚戀現象有其歷史淵源及其它原因。對這些原因進行比較深入的分析,對我們瞭解印度婚戀現狀應該是大有裨益的。

三、當代印度婚戀現狀原因分析

是什麼造成了印度上述婚戀現象?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首先是宗教因素。在印度占主導地位的是印度教。在印度教的教義中,

不同種姓有不同的地位和權利,其中婆羅門的權利最大,社會地位最高;首陀羅的地位最低,備受歧視,無權上學讀書,沒有資格進廟敬神,甚至有些地方的首陀羅不配讓高階種姓的人看見自己的面孔。在古代,老遠發現有婆羅門種姓的人過來,首陀羅就得趕緊躲在路旁,等著婆羅門過去自己再邁步,不然就要捱打,甚至會被活活打死。在有些地方,首陀羅連身體的影子都不能落在婆羅門種姓的人的身上,否則就會被認為是玷汙了高階種姓人的身體而遭到痛打,婆羅門種姓的人回家後要趕快洗澡,以去晦氣。種姓制度對婚姻制度有很大影響,很多婚姻規定十分嚴格。在古代印度,只許在同種姓內部通婚,同種姓的各副種姓之間可以互相通婚,但是不能和副種姓以外的人通婚。一般允許“順婚”,即高階種姓的男子可以取低階種姓的女子,但禁止“逆婚”,即較低種姓的男子不能取高種姓的女子,否則高階種姓的人會被開除出種姓之外。由於“順婚”的存在,許多低種姓的女子都想“攀高枝”,嫁個高種姓的男子,於是在社會上出現了你爭我奪、高價購買新郎的風氣,高種姓的男子立在高高的臺階上“俯視”低種姓的女子,索要高額嫁妝,這種婚姻一開始就建立在男女不平等的基礎上,而且具有金錢買賣的性質,女方不得不出高額嫁妝以滿足男方的需求。一些貪婪的男家,婚後還向女方索取嫁妝與錢財,有的人因得不到滿足,竟將兒媳婦活活燒死。印度的第二大宗教是伊斯蘭教。伊斯蘭教法由《古蘭經》、穆罕默德對婚姻的論斷、伊斯蘭教法官的意見、個人的理解和解釋、類推五個部分構成。伊斯蘭教沒有能夠在法律上實現男女平等。首先是把單方面的婚姻解除權賦予了男方這對女性是不公平。其次,伊斯蘭教實行一夫多妻制,女性對男性出於從屬地位。從這兩個宗教對婦女的態度看,女性在印度社會中地位很低,屬於弱勢群體,因此構成了前述婚戀怪現象。

其次是歷史因素。據孫玲教授撰文介紹,幾乎無法查證古印度吠陀時期以前有沒有嫁妝一說,只能從《梨俱吠陀》和《阿達婆吠陀》中有關婚姻的讚美詩中得到些許資訊。這些讚美詩中都提到了太陽神和月亮神的婚禮。《梨俱吠陀》新娘穿著漂亮的長袍,在朋友的陪伴下坐著馬車來到新郎家,馬車上還放著裝滿嫁妝的寶箱。《阿達婆吠陀》記載,貴族新娘會帶100頭母牛作為嫁妝。《本生經》中也記載了新娘家在結婚時送給新郎昂貴的禮物。《羅摩功行錄》中也提到了嫁妝體制,它與現在的嫁妝概念基本相同,不同的是這些禮物純粹是出於個人情感,由女方家自願送給男方家的。由此不難看出,古印度並不流行嫁妝制,只有貴族和皇室的女兒出嫁時孃家會送禮物給新郎。在當時,給不給嫁妝、給多少嫁妝都是由女方的父親決定的。到了中世紀,女子早婚的習俗產生了。父親擔心女兒因年齡大嫁不出去,迫於無奈只能按男方父親的要求給嫁妝。在英國殖民時期,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成了印度婚姻市場上的熱門“商品”,到20世紀後半期,地位高的有錢人家為了得到稱心如意的女婿花費了大量的金錢。目前,嫁妝制的發展令人瞠目,婚姻已經變成一種交易。人們爭先恐後為自己的女兒尋求前途光明的年輕男子,這樣的男子通常會娶嫁妝出得最多一家的女子。結婚前,男方的親戚列出他們的要求,如珠寶、傢俱和現金等,女方必須按要求在婚禮上送男方這些東西。同時,整個婚禮是在女方家舉行的,因此女方在婚禮上的開銷也要比男方多。有時,女方用於婚禮的費用甚至遠高於給出的嫁妝。婚後每逢節日、在各種大小場合,妻子的父母都要送禮物給女兒女婿。在印度的很多地方流行這樣的習俗,即,女子懷孕後要送回孃家待產,女子的父母不僅要負擔女兒懷孕期間的所有藥費和其他開銷,還要給新生兒和他的父母及爺爺奶奶送金飾品,這也是嫁妝的一種間接表現。

再次是經濟因素。從經濟角度來說,印度仍然是一個落後的農業國家。印度農業佔整個

國民經濟

的25%,

農業

發展現狀直接影響著整個

經濟

的發展。

印度

每年80%的降水集中在6至

9

月的雨季

,而全國60%的種植面積基本依賴自然澆灌,

農業生產

長期依賴雨季降雨的

現狀

一時難以得到改變。而工業化程序的緩慢決定了印度經濟落後的狀態將會保留很長時間,其人均GDP只有2000多美元。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落後的經濟以及大面積貧困的事實為印度婦女嫁妝的嚴重問題帶來了根本性的負面影響。

最後是法律因素。印度婦女的社會和家庭地位自古是十分低下的,即使印度殖民統治一百多年,也沒有太多的改變,宗教法和習慣法仍然較世俗法佔據主導地位。這裡需要特別提出的是《摩奴法典》。該法典是印度古代的聖典,印度教法中的最有權威的一部法典。該法典在婚姻家庭方面有以下的規定。1、實現種姓內婚制。不同等級種姓間不得通婚,但允許上等種姓男子娶下等種姓女子為妻。這也叫“順婚”。逆婚之所生子女要降為最低種姓。此法典還規定,種姓從高到低的順序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四種,根據教義不允許最高種姓娶首陀羅之女。2、一夫一妻制只對下級種姓而言,對於最高種姓可以多妻。例如,婆羅門可以有四個妻子、剎帝利可以有三個妻子、吠舍可以有兩個妻子、首陀羅只能有一個妻子。3、丈夫在家庭中享有特權。印度教認為子女無德只有欲,所以女子必須服從男子。在家中的地位相當於奴隸。無財產可言。對丈夫“從一而終”,甚至有“焚身殉夫”的稱為“蘇蒂”的習俗。4、主張童婚法典規定結婚年齡為8歲。為此,在印度,幼夫夭折和幼妻為寡夫的現象也是常見。5、有關遺產和繼承方面,因種姓的不同而有區分。例如,婆羅門婦女之子可得4份、剎帝利婦女之子可以得3份、吠舍婦女之子可以得2份、首陀羅婦女之子只能得1份。而且規定,種姓婦女所生之諸子中,長子優先。專家田永官認為,印度政府為了男女平等提高印度婦女的地位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印度婦女的地位並未有實質的改善。有很多法律並未得到嚴格執行,有的則由於受到抵制根本沒有制定出來或者被忽視了。印度《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將致力於對全印度領土範圍內所有公民實施統一的民法典。婚姻法屬於民法的組成部分,實際上印度並未制定出統一適用於全印度的婚姻法,只是制定了很多針對特殊全體的單行的婚姻法。習慣法和宗教法仍然起著決定作用,伊斯蘭教法適用與伊斯蘭教徒,印度教法適用於印度教徒。

四、評論與思考

從婚戀的角度來說,印度婦女處於極大的弱勢地位。這些弱勢地位的形成既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原因;就因素的構成來看,有經濟因素,也有法律因素,更有宗教因素。一般來說,婦女地位的高低是一個社會文明的標杆。從這一點來說,印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印度未能進行徹底的社會革命。印度獨立後仿照英國體制,建立了司法、議會、政府和教育系統。這一政治模式,是英國殖民者為在多民族多宗教的南亞地區鞏固統治、確保穩定而設計的。英國人對印度長達近百年的統治之所以有效,就在於他們遏止了可能出現的革命和造反。英國人充分利用了印度社會千年來形成的穩定結構和秩序觀。美國曆史學家斯塔夫理阿諾斯在《全球通史》中寫道,印度文化強調的是忠於社會秩序而不是忠於國家,正如種姓等級制度的地位比任何政治制度都要高這一點所證明的。因而,在一個範圍裡增進了統一的文化又在另一範圍裡破壞了統一。當殖民者不是要徹底打破殖民地原有的穩定的社會文化結構,而是轉而加固這種結構,或者利用這種結構來構建其統治的基礎時,革命將很難發生,原有社會中出現的現代因素也會被壓制或窒息。由此可見,印度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實現徹底社會革命的機率微乎其微。如果不進行徹底的社會革命,印度將無法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國家。從這一點來看,印度婦女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仍然將處於弱勢地位,上述種種不可思議的婚戀現象將會長期存在下去。這對於號稱“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的印度來說,多少有點荒誕與滑稽。(本文首發於《世界博覽》)

千奇百怪的印度婚戀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