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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人力資源外包的理論基礎

2022-02-07由 邵景全律師 發表于 漁業

企業需要什麼資源

律所人力資源外包的理論基礎

人力資源外包是指律師事務所將非核心內容外包給專業的組織機構,透過與專業的外包供應商的合作,律師事務所可以全心發展自己的核心業務,增強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人力資源外包給專業的組織機構後,也節約了律所的一部分人力投資,發展核心業務,增強人力資源活動在提升律師事務所核心競爭力方面的作用。

人力資源外包產生不但有現實社會根源,如降低律師事務所成本、提升律師事務所核心競爭力,促進社會分工細化等,也有其一定的理論根源。

律所人力資源外包的理論基礎

交易成本理論是用來預測律師事務所等組織機構關於治理結構選擇的一種描述性理論,它認為律師事務所總是使交易成本最小化。交易成本理論認為律師事務所在進行資源投入時,必須對治理結構進行選擇:當律師事務所過度依賴外部服務商時,就把把市場合約作為治理結構形式;當過度依賴內部員工時,就把把組織等級制度作為治理結構的形式。律師事務所如將選擇最小資源投入的治理結構,就必須當獲得相同質量的產出結果時,才能採用。律師事務所自身進行人力資源活動所產生的交易成本與透過外包獲得人力資源服務所產生的交易成本與是不同的,市場治理結構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律師事務所就選擇了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律所人力資源外包的理論基礎

核心競爭力理論認為,“律師事分經綠務所各具特點與能力,也有其專屬的領域與專長”。但值得注意的是,能力不同與專長不同,二者的重要意義是不一樣的。律師事務所的核心能力就是指能夠給律師事務所帶來長期利潤的能力,並能夠使律師事務所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籌上發展,立於不敗之地。律師事務所的核心能力是對與律師事務所的生存和可持續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是律師事務所獲得成功的關鍵季述國,也是律師事務所保持長期競爭優勢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