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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程式手冊》之(二十一):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

2022-01-20由 張博律師 發表于 漁業

預期利益屬於國家賠償範圍嗎

《刑訴程式手冊》之(二十一):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

附帶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審判

被吿

人犯罪行為的同時,根據被害人或檢察機關的提起,附帶解決被告人犯罪行為所造成損害的民事賠償的訴訟活動。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但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

過份

遲延,可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一、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

附帶民事訴訟成立的條件首先是刑事訴訟已經成立;

其次是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檢察院也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

附帶民事訴訟的啟動主體

附帶民事訴訟的啟動主體分三類:

一是

被害人本人

二是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

,在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時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三是

人民檢察院

,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三、

賠償責任主體

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監護人;

(三)死刑罪犯的

遺產繼承

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審結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遺產繼承人;

(五)對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親友自願

代為賠償

的,應當准許。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僅對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可以對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共同侵害人,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四、附帶民事訴訟的

賠償範圍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

物質損失

,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範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五、

不屬於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的幾種情形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繳、退賠的情況,可以作為量刑情節考慮。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構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

國家賠償

六、附帶民事訴訟的啟動時間及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時間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

刑事案件立案

及時提起。

偵查、審查起訴期間,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提出賠償要求,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解,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並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合法原則的除外。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

,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

隨時

委託訴訟代理人。

七、

附帶民事訴訟訴的財產保全

訴中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對可能因被告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帶民事判決難以執行的案件,根據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申請,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未提出申請的,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採取保全措施。

訴前財產保全: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居住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後十五日內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措施。

八、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上訴的影響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只有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訴的,第一審刑事部分的判決在上訴期滿後即發生法律效力。應當送監執行的第一審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在第二審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審結前,可以暫緩送監執行。

刑事部分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發現第一審判決、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確有錯誤的,應當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刑事部分進行再審,並將附帶民事部分與刑事部分一併審理。

九、附帶民事裁判的執行

附帶民事裁判由第一審人民法院負責裁判執行的機構執行。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被執行財產提出權屬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參照民事訴訟有關

執行異議

的規定進行審查並作出處理。判處財產刑,同時又承擔附帶民事賠償責任的被執行人,應當先履行民事賠償責任。

十、

實務探究——間接損失是否屬於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

間接損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財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範圍內的未來財產利益的損失。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物質損失是否包括間接損失,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為宜。如果被害人遭受的物質損失與犯罪行為有必然聯絡(如醫療費、誤工費),那麼應當賠償;如果遭受的物質損失是可能得到的利益(比如合同的預期利益),那麼則不能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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