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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管局:自6月1日起 出租房屋前須進行房源核驗

2023-01-09由 鳳凰網房產 發表于 漁業

房產核驗碼什麼時候開始的

觀點地產網訊:4月16日,上海市房管局在網站上釋出關於印發《上海市租賃住房房源核驗業務規則》的通知。該《規則》將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實施後釋出的房源資訊均應標識房源核驗碼。

《規則》中明確,租賃住房房源核驗是指住房出租人在釋出房屋出租資訊之前,透過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對房源資訊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校驗的過程。

《規則》指出,在首次辦理房源核驗前,應按要求辦理租賃住房基礎資料入庫。住房出租人持產證、預售或出售合同、預告登記證明、租用居住公房憑證(紅卡)等四類房屋權屬證明,透過上海租賃平臺辦理房源核驗;新建租賃住房專案、非居住房屋合規改建的租賃住房專案等集中式房源,由運營機構辦理入網認證時一併完成房源核驗。

而房源核驗渠道主要分為三條,一是透過住房租賃服務機構辦理房源核驗;二是透過租賃平臺自助辦理房源核驗;三是透過各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辦理房源核驗。

經核驗透過的房源,租賃平臺生成房源核驗碼(包括房源核驗編號及對應的二維碼),供出租人下載,有效期為60日。同一房源,出租人委託多家經紀機構的,各經紀機構均可辦理房源核驗。已委託住房租賃經營機構負責經營管理並辦理核驗的房源,原出租人、其他住房租賃經營機構不得再次辦理房源核驗。

租賃平臺提供房源核驗編號查詢功能,租賃當事人可登入租賃平臺,輸入房源核驗編號,或透過手機掃描核驗碼,查驗房源資訊。提供住房租賃資訊服務的網路平臺具備條件的,可與租賃平臺進行資料對接,核實房源核驗碼的有效性。

此外,《規則》還規定,釋出住房租賃資訊應取得房源核驗碼。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經營機構、提供住房租賃資訊服務的網路平臺不得對外發布未取得房源核驗碼的房源資訊。如果釋出暫未納入房源核驗範圍的徵收住房或宅基地住房房源資訊的,應當標註明確。

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經營機構、提供住房租賃資訊服務的網路平臺應當及時跟蹤所釋出房源核驗的狀態,在房源核驗撤銷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將房源資訊從各發布渠道撤除。透過資料對接核驗房源的機構或網路平臺,應當每日更新撤銷的房源核驗資料,及時撤除房源資訊。

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經營機構、提供住房租賃資訊服務的網路平臺應當遵守上海房源核驗及釋出的規定,對所釋出房源資訊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負責。

對於存在不按規定展示房源核驗二維碼、上傳發布虛假住房租賃資訊等違規情形的機構或平臺,市、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可採取約談、書面警告、租賃平臺曝光、納入誠信記錄、暫停租賃合同網籤備案資格、停止資料對接服務等措施,督促機構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