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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名牌,退假貨,非法獲利89萬,怎麼判?

2022-11-28由 北青網 發表于 漁業

購買假貨有什麼法律

在網上購物,一旦買到不合適或不滿意的商品,很多消費者都會退貨退款,誰能想到竟然有人在退貨商品上做手腳,這樣賺錢難道不心虛嗎?

網購名牌後用假貨“調包”退貨

2021年1月起,王某在某網購平臺下單購買多種品牌的運動鞋、羽絨服後,利用平臺的“急速退”政策,將從其他網站上購買的類似商品,冒充收到的某網購平臺商品,申請退貨騙取退款,並將正品在另一網店上兜售獲利。

買名牌,退假貨,非法獲利89萬,怎麼判?

2021年9月13日,王某投案自首。

經統計,王某透過上述方式詐騙某網購平臺退款共計人民幣89餘萬元。後經查明,王某已將537雙鞋子退回某網購平臺,並賠償該網購平臺人民幣47餘萬元,取得了該網購平臺的諒解。

法院:以詐騙定罪處罰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本案中,王某以廉價商品頂替原高價商品的方式進行“調包”,是其行為得逞的關鍵步驟,透過該行為電商平臺誤以為王某已實際退貨而自願為其辦理退款服務,王某從中獲取了高價商品和廉價商品的利差。

因此,王某是使用欺騙手段使財物控制者受騙而產生處分其財物的意思表示和行為,應以詐騙定罪處罰。

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該判決己生效。

法官:切忌貪圖不義之財

如今網購不斷髮展,我們足不出戶就可以買到各種商品。然而,利用知名購物平臺“急速退”服務漏洞實施詐騙的行為時有發生,該類案件被告人經常網購,熟知各種網購平臺規則及權益兌現方式;而大部分被告人歸案後,往往辯稱自己的行為僅是“薅羊毛”或“免費福利”,違法性認識不強。

法官提醒,廣大網民應該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切莫貪圖一時之利而以身試法,否則將追悔莫及。

(公眾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