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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案說法:委託親戚照看小孩,孩子跌進水缸溺亡,責任怎麼定?

2022-11-27由 趙慶灃律師 發表于 漁業

蜉蝣幼蟲怎麼進缸裡的

“生命是唯一的財富,是一切寶物中最高的東西。”或許正是因為生命寶貴而脆弱,讓他成為了世界上最值得珍惜的財富。可很多時候,因為一念之差,或許就會導致生命的離開。比如湖南茶陵的2歲女孩小雅,在被堂嬸照看時不幸落水身亡。

談案說法:委託親戚照看小孩,孩子跌進水缸溺亡,責任怎麼定?

小雅死後,曾經的親戚成為了對簿公堂的仇人,小雅的父母認為女兒是在被親戚照看時死亡,因此親戚要承擔一定責任。可照顧小雅的堂嬸卻認為自己沒有監護責任,不需要為小雅的死負責。

案情簡介

2019年12月,在外打工的謝小賢和妻子李芳接到母親的電話,兩人唯一的女兒小雅不幸落水身亡。得知訊息後的夫妻倆悲痛不已,但還是立刻趕回了茶陵老家。趕回老家後才得知,女兒的死原來另有隱情。

謝小賢和李芳常年在外打工,年僅2歲的女兒小雅被託付給外婆蘇老太照顧。12月27日,蘇老太和鄰居一起做粉皮嗎,下午3點小雅的堂嫂羅芹帶著自己的女兒來吃粉皮。外婆蘇老太詢問羅芹有沒有時間照看一下小雅,羅芹答應暫時照顧小雅,還保證不會出意外。

談案說法:委託親戚照看小孩,孩子跌進水缸溺亡,責任怎麼定?

羅芹吃完粉皮後,帶著小雅在鄰居謝大壯和顏小二家門口玩耍。謝大壯家門口有一個存水的水缸,小雅獨自一人玩球時,皮球不慎掉入水缸中。剛好此時的羅芹正在用手機影片,沒注意到小雅爬上水缸撿球。

最終導致小雅掉入水缸內,無法爬出而淹死。等外婆蘇老太在水缸裡找到小雅時,小雅已經停止了呼吸。周圍群眾立即報警並撥打“120”急救電話。可惜醫生趕到時,小雅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徵,醫生不得不宣佈小雅死亡。

謝小賢和李芳得知了女兒的死因,一氣之下將羅芹告上法庭,要求羅芹承擔30%的責任,並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共26萬餘元。兩人還順便將鄰居謝大壯和顏小二也告上法庭,要求兩人連帶賠償20%的補償金,總計17萬餘元。

談案說法:委託親戚照看小孩,孩子跌進水缸溺亡,責任怎麼定?

羅芹和兩個鄰居當然不同意,羅芹認為自己雖然答應幫忙照看小雅,但對小雅沒有監護責任,因此小雅的死和自己無關。而兩個鄰居表示,小雅是自己爬進水缸的,和他們也沒有關係,所以三人均拒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