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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參竟是這個東西,喝碗參雞湯都有坑,消費者真鬥不過商家

2022-09-29由 北晚線上 發表于 漁業

紅參是怎樣製作的

顧客在就餐時發現,涉嫌違規將中藥材紅參新增入湯品中,故向食藥部門舉報。

紅參竟是這個東西,喝碗參雞湯都有坑,消費者真鬥不過商家

資料圖:參雞湯 新華社

而食藥部門檢查後發現,店家所謂新增的“紅參”,其實是紅糖水煮鮮人參。因店家使用的是食藥同源的人參,食藥部門作出撤案決定,周先生對此不服並訴至法院。經兩級法院審理,法院認為食藥部門作出撤案決定的證據不足,故判決撤銷被訴決定,並責令食藥部門重新作出決定。

發現湯品新增中藥 經查竟是紅糖人參

在輝佐參雞湯(朝外店)就餐時,點了一道名為“的湯品,價格108元。湯內新增有兩隻,重量約有幾十克。但周先生隨即發現,《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而紅參是典型的中藥材。

於是,去年3月,周先生將店家舉報至朝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周先生認為,店家在食材內違法添加了中藥材,而沒有在選單上註明紅參的適用人群和用量說明,而長期大量食用中藥材可能對人體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故希望朝陽區食藥局能依法查處。

接到舉報後,朝陽區食藥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酒店後廚有正在紅糖水中浸泡加工的”。老闆稱,該店售賣中使用的是店方透過紅糖水和鮮人參在後廚熬製而成的。廚師將人參蒸制後放入紅糖水中小火燜煮,再冷卻浸泡1天左右,便製成了“紅參”。在該店的內部資料中,“紅參”更是直接被稱為“紅糖人參”。

隨即,朝陽區食藥局對此案立案調查。經調查,朝陽區食藥局認定,輝佐參雞湯作為“紅參”加工原料使用的人參系人工養殖而成,且養殖年限在5年以下,根據國家標準為食藥同源。因此周先生舉報店家新增中藥材的違法事實不成立,故朝陽區食藥局在2017年8月作出撤案處理決定。

周先生對該決定不服,向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行政複議,但北京市市食藥局2017年11月的複議決定仍維持了朝陽區食藥局的撤案決定。於是,周先生起訴至朝陽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朝陽區食藥局重新作出被訴決定。

法院:人參還是紅參 沒有足夠證據

經審查,朝陽法院發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記載,藥用人參、藥用紅參加工的原料相同,均為五加科植物人參。只是因製作方法的不同,二者產生不同功效,並歸為不同藥品類別。據此,周先生給予食材的性狀舉報店家添加藥材,符合一般消費者的判斷。

店家自述湯品原材料為養殖年限5年以下的鮮人參,但朝陽區食藥局僅把調查重點放在店家是否添加了“紅參”的問題上,沒有對鮮人參本身是否構成藥材進行取證,故朝陽區食藥局仍存在進一步履行職責的空間。

據此,朝陽法院一審判決撤銷朝陽區食藥局、北京市食藥局作出的行政決定,朝陽區食藥局應針對周先生的舉報事項重新進行調查並作出處理。

朝陽區食藥局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其認為,目前已有充分證據證明製作涉案雞湯的人參為養殖期5年以下的鮮人參。根據衛生部公告,5年及5年以下人工種植的人參已被批准為新資源食品,即此類人參可以食用,因此請求撤銷一審判決。

三中院經審理認為,判斷店家的原料是否為藥材“紅參”,涉及藥品種類的認定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問題,朝陽區食藥局判定被舉報食材並非藥材“紅參”,缺乏充分的證據支援,故於今年7月11日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中藥有嚴格炮製流程 不得減省變更

目前,涉案店家已將周先生曾消費的“紅參藥雞湯”湯品中的“藥”字刪去,且在配料表中標註了原料包括人參和紅糖,而非紅參。

紅參造假的行為,在2016年央視“3·15”晚會上曾被曝光。一些不良商家在炮製紅參的過程中會加糖熬製,以增加紅參的含糖量,從而增加其重量,節約商家成本。

一位中醫從業者對記者表示,五年以下的人參價格很低廉。相比於人參,紅參的藥效更為溫性。作為中藥材的紅參,其炮製流程有嚴格的要求,應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為準,工藝原則上不得減省和變更。在常規炮製中,紅參確實可以適當加糖浸潤,使得其藥效溫和持久,但“紅糖人參”的做法是使用紅糖將人參染色,而並非採用中藥炮製工藝製作。

編輯:TF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