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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陽國志》文化分割槽所見漢夷格局

2022-06-25由 幽蘭文史 發表于 漁業

八丈蛇矛怎麼畫

《華陽國志》更多地處在

“漢化”過程中的“西南夷”,特別是古夜郎國和古滇國中心區的群體,有考古資料表明遲至東漢末時其墓葬隨葬品中已具有較多的漢文化隨葬品,同時已有較多漢系墓的分佈。《華陽國志》所載漢晉大姓和漢代(西漢、東漢、蜀漢)士女於這些地區極少,但對部分郡縣文化意象的記載已與漢族地區相近了,這些地區當是“漢夷”交錯雜居的地區。

也就是說,《華陽國志》各郡縣的文化意象,亦可作為秦漢西南地區“漢夷”格局的一個指標,原因在於常璩作《華陽國志》時是有文化取向的,任乃強說“常璩此書,純用中原文化之精神”。按照福柯的說法,作者敘述中的“秩序”,通常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事物在敘事中所呈現的“秩序”“次序”,事實上表明瞭事物之間以自我為中心的遠近程度,儘管其中的想象的成分。《華陽國志》對各郡縣的論述,是有很強烈的對比性的,

以其為秦漢

“漢夷”格局的一種說明。只是這類郡縣因漢族遷入較晚,規模也不如巴蜀地區那麼可觀,遷入的漢族數量和土著居民的“漢化”程度與巴蜀地區都有較大差距,當是“漢夷”雜處為主要特徵的區域。

《華陽國志》文化分割槽所見漢夷格局

在《華陽國志》中,巴地具有華夏文化的特徵或在作者看來已為華夏體系,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者,常璩將上古五帝世系與巴地聯絡起來,謂

“黃帝、高陽之支庶世為侯伯,……禹娶於塗山……”等,最後的總結說“巴國遠則黃、火之支封,在周則宗姬之戚親,世挺名將”;二者,認為華夏之聲已遍及巴蜀之地,常璩自己的判斷是:“蓋時雍之化東被西漸矣”,劉琳注“東被西漸”取《禹貢》“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訖於四海”之意,甚是。

在常璩看來,巴地之人總體上與華夏文化有極近的關係,謂

“其民質直好義,土風敦厚,有先民之流”,漢孝武時“五教雍和”等。同時,在此種總體的判斷中,因巴地部分郡縣有較多的“蠻夷”,其內部的文化差異亦較大,且大體以江州為界而兩分。《華陽國志·巴志》永興二年(305年)言原巴郡分郡時,有上疏將江州東西的文化、地理環境都作了明確的區分。這種分郡之議後來不僅被實行,而且巴東郡設有南浦縣“主夷”,說明南浦縣大體上是晉時巴東郡“漢夷”分野的界線所在。“主夷”自然不是說完全沒有漢人分佈,按下涪陵郡均有漢人分佈,巴東郡當是有漢人分佈的,只是南浦縣以北漢人已多,而南浦縣以南則“蠻夷”多。

巴西郡,其總體的特徵是:

“其人自先漢以來,傀偉俶儻,冠冕三巴”;在晉時甚至“倬群穎世,甄在傳記,縉紳之徒不勝次載焉”;其中的安漢縣,“號出人士”。由這些記載可知,巴西郡在“三巴”中是最近漢文化的了,大姓亦多分佈。

《華陽國志》文化分割槽所見漢夷格局

宕渠郡,文化特徵未及詳,大姓較少。不過,《通典

·邊防三》板楯蠻條記載到漢末宕渠(今渠縣)宕渠板楯蠻遷於漢中楊車阪,“號為楊車巴”;魏武時又遷至略陽(今縣),“北土復號之為巴氐”,可知板楯蠻在漢末晉初曾大規模地向《華陽國志》魏興郡、漢中郡地區遷徙,考慮到此二郡秦漢時即有大量漢民居住,漢末時當已形成了典型的“漢夷”雜居區。

漢中地區,本就近秦、楚之地,與漢文化是極為接近的;特別是,

“自建武以後,群儒修業,開按圖緯,漢之宰相當出坤鄉”,說明漢中地區與漢晉的關係不僅在文化上近,在政治上亦極近。漢中地區的差異,其東部的魏興郡,“其人半楚”。新城郡本百濮地,然亦是歷代漢移民的集中地。

梓潼郡,

“有雋彥,人侔於巴、蜀”,涪縣有“稻田”,郡多大姓,與漢文化極近了。武都郡,“土地險阻,有麻田,氐傁,多羌戎之民。其人半秦,多勇戇”,其文化特徵更近於“蠻夷”一類。武都郡傁、羌數反,至晉時仍有“遣子為質”的記載,漢末時有“稱臣奉貢”之說,說明漢晉對這一地區的治理一直相對薄弱。但武都郡有漢民則是無疑的,其文化特徵如武都郡一樣近“蠻夷”。陰平郡在蜀漢時當有漢人的居住,但晉時因氐傁胡虜的叛亂多已遷出,《華陽國志》該郡條記載:“永嘉末,太守王鑑粗暴,郡民毛深、左騰等逐出之,……晉民盡出蜀。”上庸郡未得詳,然本上庸古國之所在,庸人本西周之奴隸,與“漢”文化極近了;又,上庸地漢初即多封王,漢人當佔較大的比重。

《華陽國志》文化分割槽所見漢夷格局

蜀地,總體上在漢晉時文化已與華同,

“地稱天府”,常璩對蜀地的描述多是褒讚之詞。蜀地的差異,主要是蜀與蜀西的差異,其地望當以蜀西部都尉、越巂郡、汶山郡、沈黎郡為限,這些地區為“蠻夷”的分佈地,立郡亦與“蠻夷”族繫有關。常璩對蜀郡之贊,謂“華、岷之靈標,江、漢之精化也”,可知蜀郡在常璩心上中可謂漢“西南”之“中心”了。蜀地人士之富貴,可與漢地內郡相比,謂“富侔公室,豪過田文,漢家食貨,以為稱首”。蜀地與漢,不僅在文化上極近,在政治上亦如此。

漢制,皇帝特詔徵聘知名人士稱為“徵士”,而《華陽國志·蜀志》說:“漢徵八士,蜀有四焉。”而於整體上的判斷,與蜀郡相毗鄰的的蜀郡北部和南部的郡廣漢郡和犍為郡,與蜀郡合稱“三蜀”,謂“土地沃美,人士俊乂,一州稱望”,此三郡的文化特徵當是近漢的,犍為郡南部的僰道縣為漢夷雜居之地。江陽郡“俗好文刻,少儒學,多樸野”,多大姓士女,文化與漢近,但按大姓、士女的分佈看漢人當主要分佈在長江以北。汶山郡“蠻夷”甚多,“土地剛滷,不宜五穀,惟種麥”,其地理環境和文化特徵均與三蜀有較大差距。越巂郡多“蠻夷”,多未賓服,數反,其它郡縣省缺。

南中為

“蠻夷”之地,“王國以十數。編髮左衽,隨畜遷徙,莫能相雄長”,平帝時“始興文學,漸遷其俗”。南中為漢夷雜居之地,《華陽國志·南中志》說建興三年夷因貪大姓富豪金帛才成為“家部曲”。這條記載當是蜀漢時南中“夷”“漢化”的一個寫照。但這種情形的發生地在南中地區較為有限,蜀漢時對南中採取的主要治理措施是“撫和異俗,為之立法施教,輕重允當”,與過於強調漢制所對應的則是有“夷反”的記載的較多。“其俗徵巫鬼,好詛盟,投石結草,官常以盟詛要之”的記載,更是說明在東漢末對南中地區的治理仍然採取尊重“夷”俗的策略,“諸葛亮乃為夷作圖譜”的故事除了說明此時南中地區仍較“落後”外也表明了蜀漢對南中地區的治理稍有加強的態勢。在蜀漢時,南中地區夷多漢少,孫辨上書稱南中形勢“七郡斗絕,晉弱夷強。加其土人屈塞,應復寧州”,亦說明蜀漢對南中地區的治理程度在加強,但“夷”的數量當與漢大體上是前者佔極大比例。

《華陽國志》文化分割槽所見漢夷格局

牂柯郡,

“俗好鬼巫,多禁忌。畲山為田,無蠶桑田。……郡特多險阻”,有大姓。此條記載反映出,萬壽縣作為郡治縣“漢夷”關係大體上是平衡的,其它邊遠縣則當是“夷”居為主了。牂柯郡他縣,夜郎郡無“漢夷”相關記載,當以“夷”為主。晉寧郡本古滇國地,武帝時就有“募徙死罪及奸豪實之”的記載,但卻無大姓、士女的記載,“俗奢豪,難撫御,惟文齊、王阜、景毅、李顒及南郡董和為之防檢”的記載則說明東漢時對晉寧地區的治理亦相當有限。建寧郡,有四姓及霍家部曲,郡治縣味縣的明月社,“夷晉不奉官,則官與共盟於此社也”,說明漢晉間對此區的治理仍採取羈縻之策,邊遠縣更當如此。

建寧郡有大姓、士女的記載,較少。不過,因建寧郡伶丘縣有“主獠”的記載,說明在伶丘縣南部可能有大量獠的分佈,而其北則有大量漢的分佈。平樂郡,《華志》不詳。朱提郡:“孝武帝元封二年置……建武后省為犍為屬國……大姓朱、魯、雷、興、仇、遞、高、李,亦有部曲。其民好學,濱犍為,號多人士,為寧州冠冕。”由這些記載可知,朱提郡是南中地區與華最近的郡了,但亦總體上是“華夷”雜居的地區。永昌郡,“絕域荒外,山川阻深,生民以來,未嘗通中國也”。此二郡“夷”俗頗重,惟永昌郡“呂氏世官領郡,於今三世矣。大姓陳、趙、謝、楊氏。”雲南郡,“土地有稻田蓄牧,但不蠶桑”,河陽郡、梁水郡均不詳。興古郡,多撩、濮,“特有瘴氣”。西平郡,不詳。

南廣郡較為特殊。南廣郡在《華陽國志》中既無大姓,亦無士女,且在文化意象上又說該郡:

“土地無稻田蠶桑,多蛇蛭虎狼。俗妖巫,惑禁忌,多神祠。”事實上,

南廣郡處漢故僰人區,如前所述該區西漢時即因漢人遷入而僰人遷走的事實,該區當以漢人為主。由於漢人遷入時間較短,無大姓、士女是可以理解的。至於說

“土地無稻田蠶桑”,則不是事實。

《華陽國志》文化分割槽所見漢夷格局

一方面,該區曾出土有田模型,說明是有稻田的;另一方面,漢人遷入自然是從事農業。以此兩點觀之,常璩對南廣郡的記述基本與事實不符。下文還將提及,常璩對朱提郡、夜郎郡的文化意象定位,亦與考古材料所見不符,只是由於當前史料有限無法推斷其失妥的程度如何。這就說明,儘管常璩具有大一統的民族地理觀,但以長江為界的南北兩分色彩特別明顯。正如張勇所指出的:《華陽國志》所反映的民族觀,既有大一統的思想,亦有“華夷有別”“用夏變夷”的思想。

總體上,南中地區除區域性有漢夷雜居且有大姓、士女之外,多為

“夷”地。《華陽國志·南中志》總結說:南域處邛、笮、五夷之表,不毛閩濮之鄉,固九服之外也。……然要荒之俗,不與華同。常璩在其它三志中亦有“華夷”之別的強調,但惟在《南中志》中的強調最盛。

結合《華陽國志》豪族士女分佈與各郡縣文化意象的敘述,所見

“漢夷”格局與考古文化石、磚室墓所見“漢夷”格局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