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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把氫氟酸當礦泉水,清潔工上班第一天誤喝“半瓶水”命喪工作崗位

2022-05-31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畜牧業

誤喝了鹼面水怎麼辦

今年3月份的一天,是連雲港孫某受僱於該市徐圩新區某建築公司上班的第一天,當天下午孫某在工作中,誤將半瓶氫氟酸當作礦泉水一飲而盡,兩個小時後,孫某在送醫途中撒手人寰。孫某家人接到訊息後,一時無法接受,遂與建築公司對簿公堂,最終在連雲港市連雲區法院徐圩法庭法官的調解下,妥善化解了這起生命權糾紛案。

誤把氫氟酸當礦泉水,清潔工上班第一天誤喝“半瓶水”命喪工作崗位

調解現場

今年3月24日,59歲的孫某受僱成為連雲港徐圩新區某建築公司一名清潔工,在受僱第一天上崗期間,由於當天天氣較為炎熱,孫某在進行清潔工作中感覺十分口渴,正好看見窗臺上有半瓶“礦泉水”,於是他擰開瓶蓋,以直灌方式倒入口中。其實孫某喝下的是氫氟酸液體,待其反應過來,所有液體已經全部進入胃中,想吐卻無法嘔吐出來,緊接著孫某腹痛難忍,立即找人幫忙,當該建築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其喝下去的是氫氟酸時,立即將孫某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治療,但送醫途中,孫某便沒有了生命跡象。兩個多小時的時間裡,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逝去,讓人扼腕嘆息。

事故發生後,死者家屬難以接受這一事實,多次到有關部門上訪主張鉅額賠償款。因涉事企業與死者家屬對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死者家屬多次報警要求處理,經轄區派出所調解未果後,雙方訴至連雲區人民法院徐圩新區人民法庭。

承辦法官在接手該案後,迅速瞭解此案基本情況。家屬認為孫某受僱該企業時,並未做任何崗前培訓,氫氟酸是一類危險品,罐裝的礦泉水瓶子上無任何提醒標識,該建築公司沒有妥善保管隨意亂放,才導致孫某誤喝身亡,公司應該承擔全部責任。而涉事企業則認為孫某的死亡,是其自己不小心“誤喝”而導致的,自身也存在過錯,公司不能承擔全部責任,並且對於家屬要求的鉅額賠償,公司也沒有能力賠付。

隨後,承辦法官對死者家屬進行安撫,瞭解案件爭議焦點問題後,針對死者家屬提出的超出法律規定的200多萬元鉅額賠償款,多次進行釋法析理,使死者家屬明白應該在法律規定範圍內與涉事企業進行協商賠償。此時,距離死者去世已經一週時間,死者家屬多次表示如果拿不到其要求的賠償款就拒絕火化,更會採取其他措施暴力維權。

一時間案件陷於兩難境地,承辦法官也意識到如果調解不成,在高溫天氣下,死者遺體不火化將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矛盾也可能會進一步激化。承辦法官決定再一次對涉案雙方進行深入調解,從法理角度、人情角度、社會角度進一步闡明雙方爭議點,提出糾紛化解意見,經過法官安撫和真切的交談,死者家屬最終同意將賠償款數額降至法律規定範圍內的87萬,涉事企業也表明隔天即可將賠償款賠付到位,最後連雲區人民法院出具司法確認書對此次調解結果予以確認。

死者家屬在拿到賠償款後及時對遺體進行了火化,並向連雲區人民法院表達了感謝,一件棘手的安全生產事故糾紛,最後妥善得到解決。連雲區人民法院也就此次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生產管理漏洞,向涉事企業發出了《司法建議書》,得到了企業積極反饋並認真落實。

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連雲區人民法院注重將隊伍教育整頓成果轉化為推進工作的實際行動,積極拓展司法為民各項措施,發揮職能作用,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的難心事、煩心事。下一步,連雲區人民法院將繼續緊跟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步伐,履行好審判執行各項業務職能,紮實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系列活動,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維護好基層社會的和諧穩定,不斷提升轄區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訊員 張曉敏 王濤濤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凌飛

本文來源: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