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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揹負20條人命,2001年被判死刑,臨刑前懺悔:願捐獻器官贖罪

2022-05-20由 律海微言 發表于 畜牧業

2001年8月15號男是什麼命

在一些人的認知中,似乎貨幣成為人類勞動的直接化身,具有可以購買一切並決定商品生產者命運的神秘力量。於是產生了對金錢的頂禮膜拜,視金錢為無所不能的“上帝”,相信“錢能通神”。但人們為了追求金錢的辦法,有時候並不一樣,有人累死累活付出汗水。

有人卻放棄了基本的道德底線,不想著靠正當手段賺錢,反而走向了違法犯罪的道路。那個庭審時懺悔,說願意捐器官贖罪的悍匪雷國民,也是在對金錢的追求中迷失了的一員。為了快又不累的得到金錢,他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瘋狂作案,9年身背20命案。

他揹負20條人命,2001年被判死刑,臨刑前懺悔:願捐獻器官贖罪

今天便來說說雷國民的人生,他是如何一步一步滑向犯罪深淵的?雷國民,出生於安徽桐城羅嶺羅灣村的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從小就過著挨餓受凍的日子。或許是由於前邊已經有哥哥了,即使在重男輕女的農村,他依然不受父母重視。甚至於他的母親,認為這個兒子是累贅,對雷國民從來都沒有好臉色。

原生家庭對一個人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在這種缺愛的環境下長大,也讓雷國民形成了冷漠的性格。等到稍大些,覺得讀書沒什麼意思,厭煩學校里老師的說教。只好退學,跟著大人們去打工,但是他好吃懶做。壓根受不了打工的苦,整日想著如何能不累又快的賺到錢,起初跟著社會上一些不務正業的人學習偷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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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覺得偷不如搶來錢快,遂轉向搶劫,就這樣步入了犯罪的深淵。第一起發生在1992年,當時他已經一路偷到了廣東廣州的三元里,三元里風水巷12號戶主張平靠屠宰手藝發了家。於是,他成了雷國民實施搶劫的首選目標。1992年8月1日晚,勞累了一天的張平和幾名幫工進入夢鄉,不料禍從天降。凌晨1時許,雷國民攜帶一把菜刀,悄悄翻入張平住處。

此前他已經踩點打探好了,直奔有保險櫃的房間,這間房內睡著張平的弟弟張友林。擔心被人發現,雷國民看準了他的頸部,先下手將其砍死。隨後從死者身上搜出十多元錢及一串鑰匙,就在他準備開啟保險櫃的時候,忽然聽到隔壁房間有人講話。怕一人鬥不過幾人,遂逃離現場,而他的第一次作案便沾了人命。

潘多拉的魔盒一旦開啟便難以收場,已經開了殺戒的雷國民,也不會就此罷休。1993年11月8日,他潛入廣東省中山市郊區周家,用隨手攜帶的砍刀砍傷女主人周冠貞。不過周冠貞並未立即死亡,其喊叫聲驚動了家人及鄰居,雷國民只得逃離現場。為躲避風聲,流竄去了雲南,在這兒他結識了張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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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雲明的兇殘程度比之雷國民有過之而無不及,是一個專作搶劫、販毒等惡性案件的江洋大盜,兩人加在一起簡直是狼狽為奸。他們製造了多起搶劫兇殺案,濫殺無辜,使社會不得安寧。不過一山不容二虎,兩人最終在1994年4月鬧崩,年底張雲明被捕。1995年張雲明被依法處決,嚴正的法律沒有使雷國民的殺心有所收斂,他依然肆無忌憚的實施犯罪行為。

從1992年到2001年上半年,雷國民先後流竄廣東、雲南、福建、江西、吉林等省,實施搶劫作案至少有15起。殺害無辜群眾20人,重傷4人,劫得現金350餘萬元、8輛車和一批金首飾。

他的罪行終有一天被揭露,2001年6月15日,這個驚世劫匪終於在深圳火車站落網。隨後,警方將涉嫌搶劫的雷國民押解回鹽城,他在確鑿的證據面前只得承認了自己犯罪的全部事實。11月9日,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強姦罪依法對雷國民提起公訴。

他揹負20條人命,2001年被判死刑,臨刑前懺悔:願捐獻器官贖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搶劫罪中有這樣的規定:犯搶劫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嚴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三、搶劫金融機構。四、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五、搶劫致人重傷或死亡,六、冒充軍警搶劫。

七、持槍搶劫,八、搶劫軍用物資或搶險、救災、救濟物資,雷國民觸犯了其中的第一、三、四、五條。而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實施強姦的。四、二人以上輪姦的,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他揹負20條人命,2001年被判死刑,臨刑前懺悔:願捐獻器官贖罪

雷國民條條觸及情節嚴重,故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雷國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對於這一審判結果,雷國民在最後陳述說:對不起所有的人,願意接受正義的審判。並且為了贖罪,他主動提出被執行死刑後,願意將自己的遺體捐給有用的人。2001年12月28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雷國民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