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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上半年兌現拖欠農民售糧款超2000萬元

2022-04-09由 新京報 發表于 畜牧業

江西物資儲備局怎麼樣

新京報快訊(記者 姜慧梓)依法嚴厲打擊涉糧違法保持高壓態勢。記者7月28日從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獲悉,今年上半年,透過查辦案件,已幫助兌現拖欠農民售糧款約2017萬元。

專項行動已開出30張“罰單”

今年6月,全國糧食流通“亮劍2021”專項執法行動啟動,為期半年。到目前,專項行動已經持續近2個月,取得階段性成效。

初步統計,專項執法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各級糧食和儲備部門查處違法違規問題30個,給予警告以上行政處罰30例。其中,警告20例;罰款3例,罰款金額21萬元;警告並處罰款7例,罰款金額59。3萬元。

同時,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等地嚴肅查處了拖欠售糧款、未按照規定使用倉儲設施、提供虛假備案資訊、違反政策性糧食經營管理規定等一批涉糧案件。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執法督查局局長鍾海濤介紹,在專項行動開展過程中,還同時開展了重點檢查考核工作,截至7月20日,各地共梳理涉糧重點問題220件,為專項執法提供了線索。

今年夏糧收購倉容足、價格高

通氣會上還通報了今年夏糧收購的有關情況。鍾海濤介紹,今年夏糧收購督導工作從6月中下旬開始,30多個督導組深入收購現場進行督導。

督導結果顯示,今年夏糧收購呈現“倉容足、價格高、市場活躍”等特點,未發現嚴重違反國家糧食收儲政策、嚴重侵害國家和農民利益的問題。

針對近期輿論反映的個別地區在收購過程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已經成立工作組赴當地進行實地核查。

鍾海濤表示,對核查發現的問題,會督促當地採取措施,及時排查風險隱患,堅決堵塞漏洞,確保糧食質量和儲存安全。

糧食企業和行政管理部門未履職盡責將被問責

糧食安全被擺到突出重要位置。今年以來,糧食安全領域已有多部法規出臺。7月9日,《糧食儲備管理問責辦法(試行)》印發,問責物件包括糧食儲備企業、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及其有關工作人員,同時規定了問責情形。

今年4月,最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正式頒行,是該部法規自2004年釋出後的第三次修訂,對糧食流通制度進行了重大調整,將2004年確定的糧食收購資格行政許可制度“放開”,不再進行事前許可,更加註重事中事後監管。同時,《條例》還規定了政策性糧食經營活動中的九個方面禁止性行為,並明確法律責任。

鍾海濤表示,這些法規的頒行釋放了強烈訊號,依法嚴厲打擊涉糧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

僅今年上半年,12325(全國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管熱線)接收業務諮詢、投訴舉報就達4000餘件。其中,260件有效投訴舉報被受理,較去年同期增加165%。透過查辦案件線索,已經幫助兌現拖欠農民售糧款約2017萬元,協調出庫糧食約8。5萬噸。

新京報記者 姜慧梓

編輯 胡閒鶴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