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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以雷霆手段反覆,為何死後卻留下一個腐敗的帝國?

2022-02-07由 史說牧語 發表于 畜牧業

犯言直諫怎麼讀

這個問題,要是仔細說,能寫一本極厚的歷史學或是社會學的專著。在下沒有這個水平,估計就算寫出來諸位也不愛看,因此,我儘可能寫得簡明清楚一點。

明太祖以雷霆手段反覆,為何死後卻留下一個腐敗的帝國?

朱元璋對待貪腐的態度是什麼呢?非常簡單,嚴刑峻法。你只要敢貪汙腐敗,我就敢動刀子。一開始定的是八十貫,後來乾脆只要被查出來貪汙就直接砍頭。後來又因為沒人幹活,只能給那些罪官判死緩,幹完一任再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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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搞是好還是不好呢?熟悉明史的人都知道,不但不好,還把明朝生生逼成了中國歷史上貪腐現象最嚴重的朝代之一。那麼為什麼呢?

很多人認為是低薪所導致的,其實不全對。舉兩個例子就可知了:

宋朝的薪水是歷朝最高的,可宋朝的貪腐依然可以透過《水滸傳》窺見一斑;

明太祖以雷霆手段反覆,為何死後卻留下一個腐敗的帝國?

清朝後來為了防備這種情況也設定了養廉銀,結果清朝的腐敗比明朝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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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過低的薪俸確實容易滋生腐敗,但是高薪養廉卻也未必靠譜。

實際上,過於嚴苛的法律以及過於低廉的薪水,加在一起反而促進了官員的貪腐的滋生。這牽涉到犯罪成本的問題。

有關犯罪成本的問題,是法律學一個比較深層的問題。具體到這個問題上,就是說,反正當官的,手裡難保不會有點說不清的賬目,反正一貫也是死,一百萬兩也是死,那我幹嘛不加緊摟一筆?

明太祖以雷霆手段反覆,為何死後卻留下一個腐敗的帝國?

六百年後,當人們氣勢洶洶地要給拐賣兒童者判死罪的時候,立法者們總是顧慮到這一層,因此遲遲沒有將拐賣罪定為死刑。可是六百年前,農民兼和尚的朱元璋,卻不懂這個道理。最後的結果,就是明朝的貪腐如洪水般滔滔而下。

也許有人要問,明代不是有很嚴密的監察制度嗎?他們難道也不起作用嗎?有這個想法的,我得恭喜你,把《明朝那些事兒》讀的比較透,但是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是明朝的監察其實是相當不嚴密的。

明太祖以雷霆手段反覆,為何死後卻留下一個腐敗的帝國?

《明朝那些事兒》裡,管六科給事中和十三道御史都有一個名詞——言官。所謂言官,就是檢舉大臣們的官僚。但是,當年明月沒有告訴你的是,明朝沒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職能部門——諫官。

明太祖以雷霆手段反覆,為何死後卻留下一個腐敗的帝國?

言官和諫官,從漢朝到宋朝,一直是兩套班子——言官負責檢舉大臣,諫官負責批評君主。大名鼎鼎的魏徵,之所以敢數次犯言直諫,不僅因為他是烈性子,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制度性原因——他是諫官。相比之下,唐初名相房杜二人,就很少留下直言進諫的記載。

明太祖以雷霆手段反覆,為何死後卻留下一個腐敗的帝國?

而在明朝,諫官已經徹底廢除,御史和給事中都只是代替皇帝監察百官的職務。後來又覺得文官監察不夠,派軍方的代表來監察,這就是錦衣衛。再到後來,軍方都不保險,內官們又出來了,這就是東廠,還包括短暫存在的西廠、內行廠。

明太祖以雷霆手段反覆,為何死後卻留下一個腐敗的帝國?

這麼搞的結果,是問題不但沒有解決,反而機構越來越臃腫,監察的主題成為了不斷地謾罵、鬥爭、搞人。明代的御史搞到最後,除了成為黨爭的工具以外,幾乎失去了他們監察檢舉的作用。

實際上,這個道理也非常好理解——只監視臣子,不監視皇帝的監察制度,又怎麼可能是健全的制度呢?以操縱大臣為目的的監察,又怎麼可能不導致大臣間鬥爭不斷呢?最後的結果,就是大明在一群吵吵嚷嚷的鉅貪手裡,成了歷史的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