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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浙江金華,網購槍支非法狩獵,金華警方循線追蹤“一鍋端”

2022-02-04由 城市大浪潮 發表于 畜牧業

毛冠鹿與黃麂誰珍貴

近日,金華警方破獲一起特大非法持槍狩獵案,搗毀一非法狩獵團伙,從快從嚴斬斷伸向野生動物的“黑手”。陳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事發,浙江金華,網購槍支非法狩獵,金華警方循線追蹤“一鍋端”

去年10月,婺城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陳某某多次在婺城周邊縣(市、區)及部分省級自然保護區從事非法狩獵活動。婺城公安分局對此高度重視,迅速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開展立案偵查。

經分析研判、縝密偵查和多警種聯合作戰,專案民警很快掌握了陳某某非法狩獵的違法犯罪事實。隨著案件的深入挖掘,還發現陳某某不是單獨一人作案,其背後還有黃某某等協同作案,同時還存在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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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掌握該犯罪團伙主要成員及基本違法犯罪事實後,金華警方先後兩次開展集中統一收網行動,在婺城、金東兩地成功抓獲陳某某等犯罪嫌疑人45人,現場收繳扣押氣槍6支、氣槍配件41件、鉛彈201顆、鉛彈模具7個、子彈47發;收繳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獼猴、毛冠鹿、蛇雕等4種,黃麂、野豬、野兔等“三有”動物及製品15種72件;狩獵夾、繩套、定位器、刀具等狩獵工具1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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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18年以來,該犯罪團伙出於吃野味和獵奇心理,先後多次透過網路非法購買散裝氣槍配件進行組裝,結伴採用氣槍射殺(俗稱槍獵)、刀具捅殺(俗稱刀獵)、獵狗圍獵等方式進行非法狩獵活動。整個非法狩獵活動中,從氣槍組裝、放風、圍獵、撿拾獵物、運輸、銷售等各環節,犯罪團伙分工明確,形成了“捕、運、銷”一條龍非法活動。經初步鑑定,犯罪嫌疑人非法買賣組裝的氣槍,不僅對野生動物的殺傷力較強,對人體也具有射擊殺傷力。該案系金華市區歷年來最大的一起涉獵涉槍團伙案件。

金華公安提醒

非法買賣槍支本身就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嚴禁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不管狩獵的目的如何、有無獵獲物,都將構成犯罪。

請廣大群眾引以為戒,不非法獵捕、濫殺、買賣、食用野生動物,若發現非法獵捕、買賣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