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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提子”烹食大白鯊被罰12.5萬元,警方稱其購買時不知是噬人鯊,律師:可不承擔刑責

2023-01-31由 九派新聞 發表于 畜牧業

網紅圖要怎樣拍

1月28日,九派新聞從四川省南充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網紅博主“提子”(金某某)因非法購買、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噬人鯊(俗稱大白鯊),被處罰款12。5萬元。

據九派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7月14日,“提子”拍攝水煮和燒烤鯊魚的影片引發爭議。影片中,她自稱“要帶100斤的巨型人工養殖大鯊魚回家看姨婆”,並在海鮮超市門口將包裹拆開,裡面裝著一條體型碩大的鯊魚。之後,這條鯊魚一半被煮食,一半被燒烤。

去年7月底,媒體從南充警方獲悉,經鑑定,影片中的鯊魚確是噬人鯊。它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國家二級保護動物。1月29日晚,南充警方告訴封面新聞,經調查,金某某在購買時對鯊魚為噬人鯊的事實不知情。

網紅“提子”烹食大白鯊被罰12.5萬元,警方稱其購買時不知是噬人鯊,律師:可不承擔刑責

【1】網紅烹食噬人鯊被罰12.5萬元,警方稱其購買時不知這是噬人鯊

28日,據四川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訊息,本月,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春雷行動2023”執法行動中依法查處一起非法購買、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噬人鯊)案,對當事人金某某處罰款12。5萬元。

去年8月,南充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相關部門案件移交,稱該市高坪區金某某涉嫌違規購買、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南充市市場監管局立即進行線索核查,並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涉案當事人金某某(網名提子),於去年4月13日透過淘寶網,以77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購得鯊魚一條。5月29日、6月2日,其先後對該鯊魚進行擺拍和烹食,7月12日將烹食該鯊魚的影片釋出到網路平臺快手和抖音,7月13日、14日該影片在網路上流傳,迅速成為全網熱搜。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南海水產研究所根據殘體組織樣本DNA條形碼鑑定,其購買烹食的鯊魚屬於《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二級保護動物噬人鯊。經農業農村部門認定,該噬人鯊價值2。5萬元。

金某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規定,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其12。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本案鯊魚銷售者和捕撈者沈某某、顏某某,已被當地公安機關逮捕。

對於“提子”的處罰,公益科普組織“御靈苑”的核心成員“蛇叔”(微博@黑鱗雞冠蛇)告訴九派新聞,雖然過程漫長,但看到違法者被繩之以法,仍感到欣慰。他希望透過此事,能讓大眾更加關注瀕危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此前,該組織舉報“提子”疑似烹食大白鯊。

不過,蛇叔表示“目前只刑拘了銷售者和捕撈者,對‘提子’只處罰款而沒有采取刑事處罰,我認為有些偏輕。”

1月29日晚,南充警方告訴封面新聞,從去年7月立案以來,警方進行了深入調查,並將相關情況移交給市場監管部門。經調查,在購買時,金某某對鯊魚為噬人鯊的事實不知情。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教師、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的齊天律師表示,如果確有證據證實其不知道、不可能知道購買的鯊魚是大白鯊,或者受他人矇騙產生錯誤認識,其不具有犯罪故意,則有可能不承擔刑事責任,只需承擔行政處罰。

【2】舉報人:市面上的食用鯊魚基本都來自野外捕撈

“提子”的行為之所以被曝光,是因為“御靈苑”成員在群裡看到“提子”和鯊魚的合影,並一眼便認出那就是大白鯊。隨後,他們兵分兩路,舉報、套線索。

網紅“提子”烹食大白鯊被罰12.5萬元,警方稱其購買時不知是噬人鯊,律師:可不承擔刑責

被舉報後,“提子”曾自稱購買的是尖吻鯖鯊。“蛇叔”解釋,大白鯊和尖吻鯖鯊的區別很明顯。從顏色上看,大白鯊的背面是深灰色的,尖吻鯖鯊不管是活是死,都是偏金屬質感的藍灰色;從牙齒上來說,大白鯊的牙齒比較寬大,邊緣有鋸齒;而尖吻鯖鯊的牙齒邊緣沒有鋸齒。此外,吻部也有區別,尖吻鯖鯊顧名思義吻部更尖,而大白鯊則比較短。

“蛇叔”還認為,這條鯊魚不可能透過人工養殖獲得。“別說人工繁殖,在現階段的技術條件下,把它長期養活也根本不可行。除非打造一個全世界最尖端標準的水族館,才有可能將它養一段時間,而且養得狀態非常不好。”

他解釋,目前只有少數鯊魚可以人工繁殖,比如體型較小的斑竹鯊。因為在自然情況下,鯊魚的生產量少、成長週期長。鯊魚可以卵生也可以胎生,“但它們一次只能生產少數幾個後代,包括大白鯊,一次能生十幾條小鯊魚,在鯊魚裡已經算多的”。而產下的魚卵從孵化到性成熟(能夠繁殖)又要經歷漫長的時間。因此人工繁殖所需要的成本高。

“市面上的食用鯊魚基本都來自野外捕撈。如果靠人工繁殖去供應市場的話,成本很難控制。”他說。

“御靈苑”的另一成員“小青龍”認為,此外,鯊魚肉並非高檔食材,“很難吃,還要裝出一副很好吃的樣子。”他解釋,大白鯊是海洋食物鏈比較頂端的掠食者,它的體內會富集從小魚身上帶來的金屬,包括一些汙染物,“所以吃大白鯊是一個非常愚蠢的選擇,等於是在變相吸毒”。

【3】律師:銷售者和捕撈者或被處刑

“為什麼只是行政處罰?”這一疑問成為話題熱議的焦點。

1月29日晚,南充警方告訴封面新聞,從去年7月立案以來,警方進行了深入調查,並將相關情況移交給市場監管部門。經調查,在購買時,金某某對鯊魚為噬人鯊的事實不知情。

齊天律師表示,“提子”被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罰款12。5萬元,屬於正常範圍的行政處罰,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他還認為,“銷售者和捕撈者在審查起訴階段可能會被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起訴”,該罪基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涉事網紅的影片賬號已禁封5個多月,目前尚未找到新工作

目前,“提子”的短影片賬號因涉嫌違規已被封。在被平臺封禁之前,其賬號內的相關影片已被清空。

有網友指出,除了吃鯊魚,“提子”還曾在影片中吃過娃娃魚、鴕鳥、鱷魚等不常見的動物。這些影片並非在同一地方拍攝,由頭是“去看望某某親戚”,拍攝取景也多是鄉村。

網紅“提子”烹食大白鯊被罰12.5萬元,警方稱其購買時不知是噬人鯊,律師:可不承擔刑責

據封面新聞報道,“提子”大伯金某曾介紹,“提子”是他么弟的女兒,20歲出頭。一同拍影片的還有“提子”的父親和80多歲的奶奶。事情發酵後,大伯曾主動打電話詢問“提子”。

“她當時正在成都,告訴我所有手續都是正規合法的,網上買的,讓我放心,回來會跟警方說清楚。”大伯說。

1月29日晚,“提子”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她“還沒有找到新的工作”。今後如何計劃,她表示“不方便透露,無可奉告”。

九派新聞記者 楊冰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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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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