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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中部分既遂部分未遂該怎麼處理?

2021-12-27由 北京浩碩律師事務所 發表于 畜牧業

詐騙未遂構成詐騙罪嗎

詐騙罪中部分既遂部分未遂該怎麼處理?

犯罪既遂或者未遂雖然不會影響定罪,但是會影響量刑。一般來講,一個犯罪行為只會出現既遂或者未遂一種形態,但是特殊情況下,一個犯罪行為會有部分既遂、部分未遂,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處理呢?沈律師透過一則案例給朋友們分析一下!

詐騙罪中部分既遂部分未遂該怎麼處理?

被告人王某冒充房主周先生出售某房屋,同時為了提高可信度,還偽造了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後與買受人徐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了,約定購房款為人民幣100萬元,后王某共收取了周某30萬元,並約定餘款過戶後給付。但是因為王某出售的房屋根本不是自己的,也沒有辦法進行交付,後被害人徐某報警。王某被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

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但因為合同詐騙中的大部分犯罪金額系未遂,故可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詐騙罪中部分既遂部分未遂該怎麼處理?

沈律師在這裡需要給朋友們補充一個知識點:在詐騙罪中,如果部分數額既遂,部分數額未遂,並且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按照詐騙罪既遂處罰。沈律師認為這種規定是非常合理的,因為這種規定考慮了被害人的損失,也考慮了犯罪人的犯罪後果。例如犯罪人獅子大開口詐騙1000萬,可是最後自己只拿到了1萬,此時如果按照1000萬既遂來判決則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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