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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過的巴釐龍蝦,可能是假的

2023-01-24由 北青網 發表于 畜牧業

巴釐龍蝦是什麼

夏夜、微風

啤酒、小龍蝦……

這是武漢人度夏的一道“風景”

提起小龍蝦

武漢的“巴釐龍蝦”

是一個繞不過的坎

這個萬松園路上的招牌菜

店面遍佈武漢三鎮

你吃過的巴釐龍蝦,可能是假的

創出招牌

打擊仿冒已歷5年

“巴釐龍蝦”最初是萬松園路上的一個街邊小吃店,2006年巴釐龍蝦品牌面世,2014年正式成立武漢市巴釐龍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巴釐龍蝦公司)後,在經營店鋪中使用統一的設計裝飾、裝潢等文字圖案標識,因良好的口碑,生意越來越火。

你吃過的巴釐龍蝦,可能是假的

2021年5月資料圖。記者黃麗娟 攝

2017年開始,有仿冒者出現,巴釐龍蝦公司訴諸法律維權。2018年湖北省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決認定:

巴釐龍蝦的字號在湖北省武漢市地域範圍內具有較高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該企業在經營場所內外使用的巴釐龍蝦文字、圖案組合可以認定為知名餐飲服務的特有裝潢。

其間,巴釐龍蝦公司註冊了與字號相近似的商標“巴釐龍”。

不久,巴釐龍蝦公司在市場上發現,有一家餐飲店不僅招牌上寫有“巴釐龍蝦”字樣,店內裝潢與巴釐龍蝦公司旗下的餐館裝潢十分相似,而且在酒水單上還標有巴釐龍蝦連鎖店字樣。

經查,該餐飲店是一家名為同心佳創(武漢)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心佳創公司)發展的加盟店。同心佳創公司是一家以發展連鎖加盟餐飲店為業務的企業。其微信公眾號宣傳中不僅有巴釐龍蝦字樣,而且聲稱旗下有巴釐龍蝦等品牌,已在武漢及外省發展了多家龍蝦加盟店。

巴釐龍蝦公司遂以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該餐飲店和同心佳創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倆被告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連打7場官司

巴釐龍蝦贏了6場

在庭審中,同心佳創公司辯稱,他們已註冊“同心佳創巴釐龍蝦”商標,有權使用其註冊商標。

江岸區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審理認為,被告在經營活動中使用與原告特有裝潢圖案組合高度相似、不易識別區分的圖案組合,酒水單上還有“巴釐龍蝦連鎖店”字樣,系攀附原告知名度及商譽,故意引人誤認為其與原告有特定的聯絡,損害了原告合法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

2021年,江岸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並承擔原告的維權費用。

據瞭解,針對同心佳創公司及其加盟店,巴釐龍蝦公司以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先提起了多達6起訴訟,全部勝訴。

與此同時,同心佳創公司與其加盟店也對巴釐龍蝦公司提起了一起以商業詆譭為由的訴訟。2019年5月,巴釐龍蝦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巴釐龍蝦”上釋出文章,稱所有門頭招牌含有“同心佳創”等字樣的都是山寨。此舉被“同心佳創巴釐龍蝦”告上法院,二審法院裁判,巴釐龍蝦公司構成智慧財產權維權中的“商業詆譭”。

據瞭解,該案尚未審結,目前進入新的法律程式中。

原告要懲“假冒”

被告表示不能亂說

4月26日晚,長江日報記者對案件當事雙方進行了採訪。

談到多年打假經歷,巴釐龍蝦公司總經理徐穎聰表示,

在工商、法院、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大力支援下,巴釐龍蝦公司從2017年開始打假,仿冒者從最高峰70多家到現在只剩下七八家。

但企業方還是覺得違法成本低、懲戒力度不夠,維權成本太高。相信在政府大力最佳化營商環境和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下,主觀惡意侵權現象會得到一定遏制。

希望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談及與對手的7場官司,同心佳創公司代理律師、湖北衡法弘律師事務所律師程琦表示,

巴釐龍蝦公司在江岸區和東湖高新區對6家實體店提起了相關訴訟,同心佳創公司是連帶被告,在這6家被告實體店中,其中有兩家同心佳創公司沒有授權。

我們有註冊商標,問題在於使用商標時,沒有按“怎麼批的怎麼用”原則使用,即將“同心佳創巴釐龍蝦”八個字橫排使用,而不能亂用。

關於我們起訴巴釐龍蝦公司不正當競爭案,勝訴的原因主要是對方說我們是“山寨”,我們有商標,也做蝦子,只是名稱、口味不同,說我們是“山寨”,巴釐龍蝦公司涉嫌商業詆譭,有貶低競爭對手、抬高自己的行為。

(長江日報 記者:陳勇 通訊員:李金星 姜泰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