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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男子毒殺63只野生鳥類 獲刑6個月

2022-12-01由 中原新聞網 發表于 畜牧業

3人藥死13只斑鳩會怎麼判

新華社南京3月10日電(記者趙久龍)徐州鐵路運輸法院9日利用網際網路遠端庭審系統公開“雲審理”一起非法毒殺野生斑鳩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以非法狩獵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6個月。法院還邀請徐州市兩所大學、徐州市中小學學生和老師,市場業主等觀看庭審直播。

法院查明,2019年10月14日下午,史某在禁獵期且未取得狩獵許可證情況下,在江蘇省睢寧縣某地墳地內,將農藥“呋喃丹”摻入玉米粒後撒至田地,毒殺野生鳥類63只。經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上述鳥類中有山斑鳩48只、珠頸斑鳩1只,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史某無視獵捕野生動物對生態環境和社會公共衛生安全的危害性,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內使用禁用方式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依法構成非法狩獵罪。被告人史某採用藥物毒殺方式非法捕獵野生動物,所獵捕的鳥類數量較多,均已死亡,情節惡劣,危害較大,應予嚴懲,但考慮到其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涉案毒殺的鳥類尚未食用和進入市場流通,依法判處史某有期徒刑6個月。

徐鐵法院創新普法宣傳方式,將生態法治教育由“線下”轉至“線上”。徐州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學師生髮出在線觀看庭審直播通知,南京農業大學、江蘇師範大學組織學生線上觀看,將該案作為新學期第一堂生態法治教育課。

江蘇一男子毒殺63只野生鳥類 獲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