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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小區內被狗咬傷 律師:若找不到狗主人物業擔責

2022-11-30由 中國青年網 發表于 畜牧業

小區內狗咬人物業怎麼處理

連日來,三歲的小呂頭上包著紗布,看見狗狗就害怕。

5月23日晚,廣元市民呂先生帶著妻子、兒子回家時,在廣元南岸陽光小區內,小呂被一隻狗突然撲倒咬傷頭部,後到醫院縫合了十針,目前仍在醫院觀察。28日,呂先生介紹,最近他們一直在尋找狗主人,但仍然沒有結果。律師表示,如果找不到狗主人,物業公司將因沒有盡到安全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惡狗咬人

3歲小孩小區內被咬縫10針

呂先生介紹,23日晚10時許,他帶著妻子和兒子從小區正大門進入,走到一幢樓下時,一條白色的大狗突然竄出,直接撲倒了走在後面的兒子,並將其頭部咬傷。呂先生見狀,直接一腳將狗踢開,並在地上撿了一個木棒,追著將狗打翻在地,直至將狗打死。

“當時兒子走在後面,狗是從旁邊突然竄出來的,然後直接把我兒子撲倒咬傷,滿臉是血,後來,我們急忙把兒子帶到醫院治療,頭部縫了十針。”呂先生說,事後,他去物業處調取了監控,發現狗是當晚10時02分從小區西門進入,10時08分,他們走到自己所在的小區一幢樓下時,兒子被狗咬傷。“我在打狗的過程中,胸部也被狗咬傷。”

28日上午,在呂先生提供的監控影片中,成都商報記者看到,當時他妻子走在最前面,呂先生走在中間,三歲的小呂走在最後,在單元樓下,一條狗從一處建築後面直接竄了出來,將走在最後面的小呂撲倒。呂先生見狀後,直接一腳將狗踢開。

尋狗主人

小區貼傳單併發朋友圈均無果

“對不起兒子,爸爸沒有第一時間阻擋你的傷害……”24日,呂先生在朋友圈中,發了小呂受傷後的多張照片,同時也有一張他自己胸部受傷的照片。

28日,呂先生稱,看到小呂頭部長長的傷口,聽到兒子在醫院縫合時的哭聲,他想想心中都痛。但是,事情發生後,沒有人來認這條狗。

由於找不到狗主人,呂先生印製了傳單,上面寫著“請問各位好心人,有沒有見過這條狗,2018年5月23日晚上,在南岸陽光小區內,該狗咬傷我和我兒子,請知情者與我聯絡。”同時,傳單上配了孩子和呂先生被咬傷後的照片,以及狗被呂先生打死後的照片。而在呂先生的朋友圈中,他同樣發了很多孩子受傷的照片,並同樣透過朋友圈尋找狗主人。

但是,幾天過去了,呂先生仍然沒有找到狗主人。對於這樣的情況,呂先生認為,狗獨自進入小區,沒有保安阻攔,物業公司的安全責任沒有做到位,應該承擔責任,“不過,我多次找物管,他們均對此無動於衷。”

28日,根據呂先生提供的電話,成都商報記者聯絡到小區物業一位女經理,對方表示,電話中不方便說,要採訪到現場。

律師說法

物業公司如未盡到安全義務

應承擔相應責任

那麼,呂先生和兒子在小區被狗咬傷一事,到底應該誰來承擔責任呢?

四川蜀仁律師事務所律師姜波認為,如果找到了狗主人,將由狗主人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找不到狗主人,那麼,物業公司將根據過錯承擔相應責任。因為物業公司應該有正常安全維護意識,但在此事中,物業公司沒盡到安全義務,因此,物業公司應為其疏忽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認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而若找到狗的主人,應當由狗的主人承擔侵權責任。若找不到狗的主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物業公司負有維護本小區內公共秩序的義務,並做到安全防範措施到位。但該小區物業公司讓狗進入小區並咬傷小呂,未盡到合理限度內的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