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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倒賣車票案劉金福:搶票是為幫助他人,希望124萬罰金能減免

2022-11-21由 紅星深度 發表于 畜牧業

罰金標準可以減免嗎

2017年,江西小夥劉金福在網上購買搶票軟體,透過微信、QQ等網路平臺釋出資訊為他人代搶火車票,每張加收50元到200元不等的佣金。此後,劉金福先後替他人搶購火車票3749張,票面金額130多萬元,獲利34萬元。

2019年2月,公安機關發現劉金福利用微信釋出代搶火車票收取佣金的廣告後,將劉金福抓獲。隨後,南昌鐵路運輸檢察院以劉金福犯倒賣車票罪予以起訴。法院一審判決劉金福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24萬元,沒收犯罪所得31萬元和犯罪工具(包含電腦和手機)。

事後,劉金福曾表示,自己不知道網路代搶是否屬於倒賣火車票,但是覺得大公司也在做,使用者可以找他搶,也可以找第三方平臺搶,且是自願行為,自己的做法不應構成犯罪。

對話倒賣車票案劉金福:搶票是為幫助他人,希望124萬罰金能減免

近日,備受爭議的劉金福倒賣車票案二審宣判,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判決認為,劉金福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二審期間認罪悔罪,綜合本案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對劉金福予以從輕處罰。判決劉金福犯倒賣車票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124萬元。非法獲利人民幣342400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關於本案爭議的焦點之一為,個人代搶火車票與第三方平臺代搶火車票有何性質不同的問題。劉金福辯護律師提出,很多搶票平臺和劉金福從事的業務、運營模式是一樣的,也是在有償地收費,但這些大面積大規模的代購行為都沒有作為犯罪處理。對此,檢方稱關於其他網站是否構成犯罪非本案的審判內容。

紅星新聞從劉金福家人處獲悉,劉金福本人已於1月11日上午走出南昌當地看守所,回到自己的老家井岡山。據劉金福親屬告訴紅星新聞,劉金福父親在兒子出事後,憂慮成疾,被查出肺癌。

1月12日,在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劉金福表示,因為父親治病和請律師都需要一定費用,是否申請申訴還在考慮中。同時,他稱自己從事網路代搶代刷火車票,初心是為了幫助他人。“我沒有囤票,在幫他們搶到票的時候,想著盡力就好。從他們感激的言語中,我覺得自己做的還是有意義的”。

劉金福案二審辯護律師仲若辛告訴紅星新聞,目前對劉金福而言,建議他先在家安心陪父母過年,年後找份可以自立的工作,創造一定的經濟條件給老人看病。對於高額的罰金,仲律師認為法院或許會考慮到劉金福家庭實際情況酌情處理,“如果他申請減免,應該是沒問題的”。

我國《刑法》規定,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此外,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對話倒賣車票案劉金福:搶票是為幫助他人,希望124萬罰金能減免

紅星新聞:能否描述下走出看守所的經過和心情,之前知道母親來接你嗎?

劉金福:

早上10點多走出南昌鐵路看守所,出來時的心情很激動,因為終於可以回家見父母了。我父親在我被抓的時候身患癌症,之前不知道是母親來接我,在看守所門口看到了母親。

紅星新聞:在看守所11個月的時間裡考慮最多的是什麼?有後悔因為幫人搶票收費的事情嗎?

劉金福:

考慮最多的就是我父親的病情,因為我的案子連累到我父親,讓他操心煎熬。我之所以代搶代刷火車票,初心是為了幫助他人,就效仿線上旅遊APP進行搶票。

紅星新聞:聽親戚說你父母身體都不好,當時做這個事情也是考慮為家人分擔負擔?

劉金福:

我小時候就家境困難,初中畢業後就在外打工十多年,因為父母身體不好,想著回家可以方便照顧他們,想著落葉歸根。在外打工那麼多年,心裡還是思念故鄉。

紅星新聞:你在走出看守所的路上就跟律師諮詢申訴的事情,具體什麼時候決定要申訴?申訴的原因和考慮是什麼?

劉金福:

申訴是首先因為120多萬的罰金,30多萬所得,如此高額的罰金。我不敢想象怎麼會有這麼多,我都被這個罰金驚呆了。還有,錢就是對於案子定性問題,我覺得這樣定性是不公平的,如果代搶代刷火車票屬於倒賣,那麼就應該所有平臺全部禁止。我也很鬱悶。

不過因為我的家庭困難原因,申訴還在考慮中,因為需要聘請律師,我父親需要治療,目前不知道有沒有律師願意提供法律援助。

紅星新聞:這個事情最早是如何被警方發現的?有認識跟你做同樣事情的同行嗎?他們的遭遇如何?

劉金福:

我幫助他人代搶代刷火車票的情況我也不知道怎麼發現的,我是個體單幹,不認識其他的同行。

紅星新聞:你幫人搶票的收費標準是怎麼算的?關於有購票人說票面9元的車票收費120元的佣金過高,你怎麼看?

劉金福:

我和代搶代刷火車票平臺一樣,我收取的是使用者委託代搶代刷火車票費,平時節假日是50—70元,春運時因為代搶代刷火車票成功機率很低,所以委託佣金費就調整為100-120元。

關於票價9元,收費120元的情況,那時候一位使用者委託我代搶代刷從邵陽西到廣州南的高鐵票,委託佣金是120元。他要求是隻要能上車,站票也可以。因為春運的票很難搶,我就給他搶邵陽西到邵陽的站票,但終點還是廣州南,客戶在邵陽西上車後補票價到廣州南下車即可,所以票價是9元。

紅星新聞:有沒有遇到給人搶票後別人沒有給錢的情況?發生這樣的事情怎麼辦?

劉金福:

我提供的服務就是在刷票前後、搶票成功後,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出行情況自主選擇是否需要。搶票成功後用戶可以選擇不需要,也就不需要支付任何委託佣金費了。也有人在搶票成功後自己支付火車票票款,然後沒給佣金費,但我覺得也沒什麼,因為我從事網路代搶代刷火車票初心是為了幫助他人。

紅星新聞:你覺得自己的行為與第三方購票平臺有沒有區別?

劉金福:

我覺得沒區別,我是收取的委託佣金費,和線上旅遊APP代搶代刷收取加油包、委託佣金費等形式是一樣的。但我是個體,搶票成功率肯定比不過他們大公司。

紅星新聞:關於124萬的罰金,法院那邊要求何時上交?目前是怎麼考慮的?

劉金福:

我具體也不知道法院要求何時上繳,但我看判決書上說,124萬罰金是在判決生效後第二天後起三十天內繳納,三十天後強制繳納,還有34萬元所得,我也不知道為何處罰這麼重。我的家庭完全無力承擔這些金額。我的父親得了肺癌,母親也因為我小時候一場車禍腿落下毛病,牙齒全部脫落。為了補貼家用,我母親忍著腳疼去掃馬路補貼家用。我想先陪父母一起過年,年後出去打工給父親治病,希望法院可以減免。

紅星新聞:事情發生前有沒有想過自己30歲的時候是怎樣的?這件事對你最大的影響和觸動是什麼?

劉金福:

這件事對我觸動很大。都說“三十而立”,我三十歲效仿線上旅遊APP回鄉創業,結果第一次被民警抓,第一次進了看守所。從小到大,我不抽菸不喝酒,沒有不良嗜好,心裡想著爭做一名有為青年,努力打拼。我沒想過我會進看守所,現在感覺一切好像做夢一樣。

紅星新聞:你覺得自己做的這個事情有意義嗎?有被你幫過搶票的人跟你聯絡嗎?

劉金福:

我覺得意義在於,在節假日、春運期間搶票困難的時候,有機會可以幫助他人。我沒有囤票,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搶到刷到票,在幫他們搶到票的時候,想著盡力就好。從他們感激的言語中,我覺得自己做的還是有意義的。

因為我的手機電腦都被沒收了,搶到票的使用者也無法聯絡到我。對於無論是我幫忙搶到票還是沒搶到票的使用者,我想說,我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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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 藍婧 任江波

編輯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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