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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入職房地產企業做會計,這些必須知道!

2022-11-21由 財經奧迪特 發表于 畜牧業

新手怎樣應聘房地產會計

想要入職房地產企業做會計,這些必須知道!

前段時間在做一個在港交所上市的房地產企業2018年年報審計專案。本期就來用通俗的語言,帶大家來學習下,房地產行業一些特殊的會計處理。

增值稅

想要入職房地產企業做會計,這些必須知道!

一般企業增值稅業務有銷項,有進項,按照差額申報繳納增值稅。而房地產行業“營改增”以後,增值稅實行簡易辦法徵收,預徵率為3%,取得的進項稅票全額不得抵扣。由於房產銷售採用的是預售制度;房屋尚未交付前,可能銷售房款都已經收全了,房屋一般的建設期差不多需要2年以上。所以目前並不是等房屋交付後按照確認收入的金額來繳納增值稅。而是未交付前根據預收款金額來繳納增值稅。

案例:財經奧迪特房產專案,位於大明湖畔,總共包括5棟住宅樓,都已經預售,預收不含稅房款金額20,000萬元,2019年4月1日(並非愚人節捉弄)交付2棟樓,業主驗收透過可以確認收入金額為3,000萬元;各項會計處理如下:

2019年4月1日交付前,預收房款合併起來的總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20,000。00

貸:預收賬款 20,000。00

2019年4月1日交付前,預繳稅款的總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徵收)20,000。00*3%=600。00

借:應交稅稅費-城建稅 600。00*7%=42。00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600。00*3%=18。00

借: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600*2%=12。00

貸:銀行存款 672。00

2019年4月1日交付時候,會計處理如下:

借:預收賬款 3,000。00

貸:營業收入 3,000。00

借:預收賬款 9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徵收)3,000。00*3%=90。00

借:稅金及附加 10。8

貸:應交稅稅費-城建稅 90。00*7%=6。3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90*3%=2。7

借: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90*2%=1。8

特別提醒:預繳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不計入“稅金及附加”,日常賬務處理時,暫掛“應交稅金”科目,預繳的稅金期末餘額為負數,報表列示上不放在應交稅費,而是重分類調整,列示在“其他流動資產”

企業所得稅

想要入職房地產企業做會計,這些必須知道!

與增值稅一樣的道理,不能等交付後再去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那麼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呢?

每個地方稅務局會核定一個毛利率,一般來說會是15%,根據預收賬款餘額變動,毛利率,預交的附加稅來計算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接著上述案例,房屋交付前,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應納稅所得額=20,000。00(預收賬款餘額)*15%(毛利率)-42。00(預交城建稅)-18。00(預交教育費附加)-12。00(預交地方教育費附加)=2,928。00

應納稅額=2,928。00*25%=732。00

2019年4月1日之前,繳納企業所得的稅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 732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732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732

貸:銀行存款 732

2019年4月1日交付時,不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特別提醒: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直接計入“所得稅費用”,而不是掛賬在“應交水費”科目。

遞延所得稅資產

想要入職房地產企業做會計,這些必須知道!

經過上面一波分析,大家應該大概瞭解了房地產行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繳納方式,與一般企業存在較大的不同。一般企業不會因為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多數只會因為壞賬準備的計提導致遞延所得稅。房地產行業由於收入、成本、費用會計確認的時點與稅務上納稅存時點存在時間差。房屋尚未交付前,就把稅給交了,就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

2019年4月1日之前,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為((20,000*15%-42。00-18。00-12。00)*25%=732),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732

貸:所得稅費用 732

2019年4月1日交付後,根據預收款餘額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為:((20,000-3,000)*15%-20,000*3%*(7%+3%+2%))*25%= 619。5,衝回因為確認收入多計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619。5-732= -112。5

貸:所得稅費用 -112。5

特別提醒:預交的增值稅,無論何時都不會計入損益,所以在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不需要包括在內;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一定要把思維方式調整到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不然很難理解

銷售佣金

想要入職房地產企業做會計,這些必須知道!

大家都聽過說了,房地產搞銷售的,賣了多少房子,年薪百萬;支付給房產銷售代理商的佣金,在房屋未交付前,會計處理上也不應該計入銷售費用。然後稅務上,可以連同上述預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一樣,支付時候或是取得代理商發票時,就可以抵減應納稅所得額,產生遞延所所得稅資產。由於佣金與上述內容關聯性不強,這裡單獨進行說明。

案例,2019年4月1日前,支付給銷售代理商佣金400萬,會計處理如下:

2019年4月1日之前,支付的銷售佣金計入預付賬款,會計處理如下:

借:預付賬款——銷售佣金 400

貸:銀行存款 400

該支付的400萬可以在計算應納稅額是稅前扣除,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為:-400*25%=-100,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100

貸:所得稅費用 -100

2019年4月1日,2個億專案交付了3000萬,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需要調整為:-400*25%*(200,000。00-3,000。00)/200,000。00=-98。50;這個時候對應納稅額無任何影響,只需要按照分錄進行會計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98。50——100=1。50

貸:所得稅費用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