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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釋出,狗和蛙沒在其中

2022-10-06由 鄉村資訊服務 發表于 畜牧業

冠毛鴨在遺傳目錄嗎

今天,農業農村部公佈《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首次明確了家養畜禽種類33種,其中,傳統畜禽17種,分別為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特種畜禽16種,分別為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雉雞、鷓鴣、番鴨、綠頭鴨、鴕鳥、鴯鶓、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北極狐(非食用)、貉(非食用)。這些畜禽都是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主要用於農業生產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等產品,能滿足役用等需要。

《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釋出,狗和蛙沒在其中

較為細心的朋友可能會發現,狗和蛙類沒有在《目錄》當中。其實在前段時間農村農業部就向社會廣大群眾徵求意見,該不該把狗狗列入《目錄》當中去,根據人們意見的反饋,大多數贊成狗不列入《目錄》。狗的馴化歷史悠久,過去主要是看家護院與狩獵放牧;現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樣化,體現為寵物陪伴、搜救警用、陪護導盲等功能,與人類的關係更加密切。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的家畜家禽中沒有狗,國際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韓國《畜產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

《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釋出,狗和蛙沒在其中

而蛙類是兩棲動物,不屬於家畜家禽範疇,不能列入《目錄》。根據農村農業部的訊息,我們的三農調研員瞭解到,部分蛙類存在交叉管理問題,要求明確蛙類管理劃分。為此,農業農村部與國家林草局多次組織專家研究論證,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明確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由農業農村(漁業)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下一步,兩部門將根據上述劃分適時調整相關名錄,並指導各地主管部門推進地方相關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關於虎紋蛙,我們將和林草局根據專家論證意見,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時予以明確。這裡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對部分蛙類管理劃分進行明確,將有利於進一步加強蛙類資源保護。兩部門通知中明確要求,除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捕撈相關蛙類野生資源;從事人工增養殖生產活動要嚴格按照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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