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88.8萬,訂婚後同居一年分手,男方想要回彩禮,後續來了
2022-08-18由 教育很有料 發表于 畜牧業
合法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提到彩禮,想必大家並不陌生。雖然都不提倡彩禮這種做法,但是在全國各地,幾乎都存在彩禮這種習俗,只是數值高低不同罷了。
對於家境較差的家庭,可能彩禮就幾萬元即可;對於家境一般的家庭,彩禮可能十餘萬,對於家境較好的家庭,彩禮可能就是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不過,如果在當初談婚論嫁的時候支付了高昂的彩禮,但是結婚後不久發現性格不合適,怎麼辦?
雖然可以離婚,但是支付的彩禮能否要回呢?又是否應當要回呢?
彩禮88。8萬,訂婚後同居一年分手,男方想要回彩禮
林先生和陳女士是福建人,兩人剛開始並不認識彼此,後來透過媒人介紹,相識相知相愛。
在接觸一段時間之後,兩人感覺彼此還不錯,於是便決定進行下一步——談婚論嫁。
林先生家境並不差,所以在談到彩禮這個問題時,雙方家長經過溝通協商,最終決定彩禮金額為88。8萬元。
隨後兩人便舉行了訂婚儀式,這個儀式也比較隆重,置辦的酒席,也比較有牌面,光置辦酒席費用就花了18萬,其中還不包括購買香菸糖果花費的4萬元,以及給女方的見面禮價值12萬的黃金,還有讓女方改口的紅包7。3萬。
所以,整個流程下來,林先生為了和陳女士訂婚,前前後後花了133。1萬元,光媒人介紹費就給了3萬元。
不過,因為兩人均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所以並沒有進行結婚登記,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倆並不算是合法夫妻。
然而經過一年同居之後,林先生髮現自己和陳女士的性格並不合適,兩人之間發生了許多衝突,所以便想要解除婚約,之後各奔東西。
但林先生認為,自己當初訂婚的時候支付了那麼多彩禮,如今才女方相處一年時間,如果不把彩禮要回來那就太虧了。所以林先生一方面想要和女方解除婚約, 另一方面希望女方能夠退還彩禮。
林先生的提議並沒有得到陳女士的認同,雙方爭執不斷,並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於是,為了妥善解決這個問題,林先生便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透過法院的介入讓自己的訴求得到支援。
那麼法院是否支援林先生的訴求呢?陳女士對此又是怎樣的看法呢?
後續來了
隨著林先生將此事向法院提出訴訟之後,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陳女士認為,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而見面禮、黃金等物品是贈與的,所以並不想歸還88萬彩禮。
後面經過法院審理,法院要求陳女士歸還80萬彩禮。
從法院的審判來看,陳女士並不需要歸還全部彩禮,而之前贈送的加冕禮、黃金、改口費等也不需要歸還,如此一來,也算是彌補陳女士這一年和林先生同居的損失了。
寫在最後
這件事的發生在網路上引發了大家的高度關注,究其根本,還是因為彩禮的數額較大,吸引了大家的眼球。
因為彩禮幾乎是大家避不開的一個話題,尤其對於男性而言,談婚論嫁階段幾乎都需要考慮彩禮。
然而數值的多少,最好結合家庭實際情況,多和雙方家長溝通,沒必要設定一些不切實際的“天價彩禮”目標,不然對於雙方而言,都不見得是好事。
另外,林先生和陳女士訂婚之後,僅僅同居一年就過不下去了,這就說明在確定訂婚之前,雙方的瞭解不夠,並不知道對方的真實性格,以及對方身上的優缺點。
同居是最容易暴露一個人真實面貌和狀態的形式,所以很多之前並沒有發現的缺點,在同居的時候會暴露出來,如果能夠包容和接受,那麼就能夠一直過下去。但是如果有一些缺點讓人難以接受,那麼就可能各奔東西。
所以,這就要求大家在決定訂婚或者結婚之前,一定要對彼此多一些瞭解,不要衝動做決定,畢竟結婚不易,整個過程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精力、財力。
另外,不要簡單地“以貌取人”。很多人透過第一印象就決定是否在一起,然而僅僅憑藉外貌很難判斷一個人的真實為人,尤其是將來打算在一起長久過日子,就更需要對彼此多一些瞭解。尤其是注重對方的言行舉止以及一些細節。
最後,大家如何看待林先生要求退還彩禮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