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微生物藥物小知識之抗病毒藥物
2022-06-27由 PSM藥盾公益 發表于 畜牧業
懷孕能喝抗病毒口服液嗎
作者:暨南大學附屬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 主管藥師 唐栩
普通感染、流感、手足口病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病毒性感染疾病,我們常用的“抗生素”是不能用於病毒性感染疾病的治療,需應用一類稱為“抗病毒藥物”,那麼該如何使用呢?藥師回答:“抗病毒藥物不亂用,不是所有病毒性感染疾病都需用藥,用藥時機、療程有講究。”
部分病毒性疾病無特效藥
秋季,學齡前的兒童高發出現的“秋季腹瀉”是由輪狀病毒引起的,醫生沒有開具抗病毒藥物,只是給予口服補液鹽等對症藥物。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輪狀病毒引起的嬰幼兒腹瀉無特效的抗病毒藥物。除了輪狀病毒,還有許多病毒性疾病沒有特效藥治療。
不同的抗病毒藥物不能亂用
每年的冬春季,很多人都會出現“發熱”、“咳嗽”、“流涕”等感冒症狀,但對於不同的病人醫生開具的抗病毒藥物是不同的。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不同的抗病毒藥物針對不同的病毒疾病,不能隨意亂用,常見的呼吸道抗病毒藥物及其適應症可參考下表。
表 常用抗病毒藥物及適應症
藥物名稱
“普通”感冒*
“流行性”感冒**
奧司他韋膠囊/顆粒劑
金剛乙胺片/顆粒劑***
利巴韋林片/顆粒劑
抗病毒口服液
* 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引起 “普通”感冒
** 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引起“流行性”感冒
*** 金剛乙胺片/顆粒劑用於預防和治療甲型流感病毒感染
抗病毒藥物的使用時機有講究
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引起“普通”感冒,潛伏期3-7天,輕症者7-12天恢復,在症狀出現前1周病毒的“排毒量”較高,這時使用抗病毒藥物可降低體內的病毒量,加速癒合時間,減少輕症轉為重症。但是,如病人沒有及時就醫並用藥,出現臨床症狀的第2周再使用抗病毒藥物,藥物的治療效果不佳。因此,對於此類病毒疾病,抗病毒藥物的使用時機有講究,宜儘早用藥,病人應出現症狀之初即到醫療機構就診。
抗病毒藥物的使用療程需遵說明書或者醫生囑咐
每種藥物上市前必須透過臨床試驗驗證其劑量、用藥療程,並在說明書中詳細敘述試驗結果,因此,病人應按照藥品說明書用藥,不要隨意縮短或者延長療程。如第3點所述,病毒的 “高排毒量”有時限性,抗病毒藥物主要針對病毒的 “高排毒量”時期使用,有時醫生會根據檢測結果和臨床情況,囑咐用藥療程,此時病人應按醫生囑咐用藥。
特殊患者使用抗病毒藥物注意事項
特殊患者使用抗病毒藥物需謹慎,如嬰幼兒、妊娠婦女、哺乳期婦女或者孕齡期有意懷孕者;肝腎功能不全患者可能需調整藥物劑量。
特殊患者使用常見的呼吸道抗病毒藥物的注意事項
可參考下表。
1、奧司他韋膠囊/顆粒劑
① 嬰幼兒:
1歲以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② 妊娠婦女:
謹慎使用。
③ 哺乳期婦女:
謹慎使用。
④ 孕齡期有意懷孕者:
-
⑤ 肝腎功能不全患者:
中度、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需減少劑量。
2、金剛乙胺片/顆粒劑
① 嬰幼兒:
1歲以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② 妊娠婦女:
謹慎使用。
③ 哺乳期婦女:
謹慎使用。
④ 孕齡期有意懷孕者:
-
⑤ 肝腎功能不全患者:
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需減少劑量。
3、利巴韋林片/顆粒劑
① 嬰幼兒:
6歲以下劑量未確定。
② 妊娠婦女:
禁用。
③ 哺乳期婦女:
禁用。
④ 孕齡期有意懷孕者:
用藥後6個月內避免懷孕(男性避免授精)。
⑤ 肝腎功能不全患者:
中度、重度腎功能不全者需減少劑量。
4、抗病毒口服液
① 嬰幼兒:
無推薦用量,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② 妊娠婦女:
禁用。
③ 哺乳期婦女:
禁用。
④ 孕齡期有意懷孕者:
-
⑤ 肝腎功能不全患者:
-
總之,病毒是非常微小、狡猾的,病毒性感染著重於“防控”,對於普通群眾重點是做好自身的日常防護,抗病毒藥物不亂用,不需常規儲備抗病毒藥物。
審稿專家:暨南大學附屬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 副主任藥師 黃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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