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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服務協議》簽訂工作啟動

2022-06-10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農業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是什麼意思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服務協議》簽訂工作啟動

救助供養認定條件放寬 救助供養保障標準提高

近日,根據省政府出臺的《關於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定海區全面啟動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服務協議》簽訂工作,並圍繞放寬救助供養認定條件、提高救助供養保障標準、規範完善救助供養形式、加強供養服務機構管理等內容,對新時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作出系統安排。

前天上午,18歲的童明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服務協議》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確保自己應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務。供養服務機構、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等多方根據他的情況,簽下相應的書面服務協議,法定化規定了各方的責任和義務。這也是定海區實施《意見》的內容之一。

據瞭解,定海區規範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認定,明確具有定海區戶籍且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根據《意見》,我們進一步放寬了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定海區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舉例說,在視為無勞動能力的殘疾等級方面,增加了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二級肢體殘疾人;在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方面,將本人收入低於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財產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視為無履行義務能力。

定海區還提高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即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不低於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50%確定;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用依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參照當地日常生活照料、護理費用水平確定。

“我們要求供養服務機構應當根據服務物件人數和照料護理需求,配置必要的管理、護理和後勤服務人員。”該負責人介紹,應配備不少於1名持證社會工作者,為特困人員提供社會工作服務;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費和照料護理費用,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相關規定執行,按月統一發放到供養服務機構賬戶。

據瞭解,定海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服務協議》簽訂工作將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並上傳至“浙江省大救助資訊系統”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模組,實行“一人一檔案”管理。

明年1月1日起,定海區還將發放《特困人員供養證》。

“接下來,我們將透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第三方機構,對轄區228名特困人員的生活自理能力進行評估。”該負責人說。

【來源:舟山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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