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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向突變!企業輕微違法免處罰

2022-06-04由 一見財經 發表于 農業

無照經營怎麼處罰2019

風向突變!企業輕微違法免處罰

全國首份多領域輕微違法免罰清單檔案誕生了,出臺檔案的是直轄市上海。

檔案全稱:《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下稱:《免罰清單》),是滬司規〔2019〕1號,3月13日由上海市司法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聯合印發,3月15日起施行。

檔案稱,對於消防、廣告、合同、食品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領域的三十四項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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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釋出檔案的三部門召開新聞釋出會,介紹《免罰清單》有關情況稱,上海出臺這份清單初衷:讓企業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法學教授羅培新3月15日撰文稱,這份清單,是相關部門長期研究,謀定後動,著力解決困擾已久的以下執法難題的一項務實舉措:執法部門機械適用法律,往往會給企業帶來難以想象的傷害。

羅培新舉了之前處罰案例:

1、 “先生,我們接到舉報,你無照經營,我們要依法做出處罰……”“可我的營業執照上寫明,經營日期從明天起算,我只是提早一天開業,發發傳單,也沒有賺到什麼錢啊……”“抱歉,那也屬無照經營。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13條的規定,考慮到你違法情節輕微,處以罰款1000元……按照第15條的規定,你還要被記入信用記錄,並依法公示……”

2、“先生,你聚眾做飯,屬於開辦食堂,沒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第35條的規定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屬於無證經營……”“我只是工地的包工頭,十幾位農民工為了節約開支,在出租房裡湊錢搭夥做飯,請一位廚師燒菜,我可不是什麼經營食堂,而且,又沒有死人傷人啊……”“還說不是經營食堂?你們有穿著白大褂、帶著廚師帽的人員,還有餐桌椅和選單為證。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22條規定,考慮到你們的食堂並沒有造成危害,按照最低標準從輕處罰,處以15萬元的罰款……”

3、“先生,你在微信公眾號上稱‘本店糖炒栗子,甜在嘴裡暖在心間,口感無與倫比,滬上最佳’,因使用頂級用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9條第3項的規定,處以……”

4、“先生,你經營的這家餐館從業人員衣著不整潔,違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32條第2款,責令……”

“先生,你經營的這家賓館,有一把椅子堵塞了疏散通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28條,必須……”

……

此外,官方還給出瞭解釋:

一是,上海市司法局在前期有關調研中發現,大部分輕微違法行為的主體都是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企業,大都設立時間不長,合規意識和能力較弱,初次違法很多都是無心之失,一旦被罰難免會對企業未來經營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二是,對於輕微違法行為,不少一線行政執法人員卻“不會”也“不敢”給予免罰處理。在缺乏明確的制度依據的情況下,一方面,執法人員在具體案件中會面臨“怎樣的情形才構成違法行為輕微”的困惑;另一方面,行政管理部門擔憂“不予處罰”會被標籤為“行政不作為”。

為了對上述兩難境地一舉破題,探索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最終形成這份《免罰清單》,讓企業真正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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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想法是好的,是為了企業著想,不過微訊號《市場監管半月沙龍》3月18日釋出《免罰清單》全文後,網友評論有爭議:

有網友說:免罰清單的出臺對目前的職業舉報、虛假舉報具有積極意義,避免了行政資源浪費,可以挪出更多的力量去解決真正普通消費者的訴求,另一方面,免罰清單有利於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嚴格、繁多的舉報之下,如果全部處罰,大大加重了企業負擔。上海市作為改革排頭兵,超級大都市,相對其他省市面臨的問題出現的更早、更多,在這種形勢下,率先出臺此類清單,亦為面臨此種問題的其他地區提供範例。

也有網友說:如此行文有投機之嫌,不尊重法治。如有必要應該透過修改自由裁量基準的方式予以解決。

還有網友說:這個是否算是對法律法規的一種解釋或修改?如是,立法機關授權了嗎?表面看是為了營造寬鬆的營商環境,但長遠看,是對依法治國的一種損害。作為執法部門,只應該嚴格執法,依法執法,至於法律法規是否合理,或者是怎麼解釋、怎麼修訂,那是立法機關或其授權機關的事,執法部門不要越權。在法律框架內幹好各自份內的事,依法治國的目標才能真正實現!

另外還有網友評論:建議先修改相關法律條文,法律之所以是法律,就不能有例外。如此行文,有人治大於法治之嫌。

還有網友認為,那些說什麼不尊重法治的到底懂不懂什麼是行政處罰?什麼是處罰與教育相結合?警告也算行政處罰懂嗎?有些行為確實輕微就應該免於處罰,但是又沒有哪個明確規定說清,所以支援上級這樣發聲支援、保護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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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罰清單》是否與上位法相沖突?會不會縱容違法行為?如何避免選擇性執法?這些問題,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應急管理局3月18日在釋出會上做出了迴應。

“我們仔細梳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不予行政處罰’的通行規定,和近20部單行法規相關規定,更加精細地劃分違法行為,才形成了這份《免罰清單》。”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羅培新說,不予行政處罰不意味著執法部門可以撒手不管。

《免罰清單》規定,對於不予行政處罰的,除責令改正外,執法部門還要及時開展教育工作,透過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等措施,促進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提升行政相對人奉法守規意識。“所有的不處罰決定都是在已經立案的前提下做出的,執法部門還會出具免罰通知書。”

《免罰清單》界定了行政執法中的具體操作細節,也讓全市各個區、各個執法部門,有了統一的執法標準,達到適法統一的目的。三家負責人亦表示,接下來將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和監督檢查,確保清單內容能得到統一執行。

“我們的初衷是讓企業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將來還可能根據情況適時推出2。0、3。0版清單。”羅培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