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違章不扣分!不罰款!帶你解讀“優駕容錯”
2022-07-26由 車友報社 發表于 林業
發生型別是什麼意思
婁巧 邱麗芳 陳小梅 編輯
何翔任 統籌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不禮讓行人、違停、闖紅燈
……
無處不在的電子眼
讓違章無處可躲
其實有些違章
車友並不是有意為之
開車時已經格外小心
但駕駛在不熟悉的路段
難免會發生違章的意外
車友就想
對自己的這種無心之失
如果能結合平時遵守交規的表現
不扣分不罰款那就太好了
如果你嚴格遵守交規,在規定時間、規定的違章行為範圍內,首次發生違章就可以免罰了。趕緊跟著小編來詳細瞭解下。
優駕容錯
“ 優駕容錯”(部分城市也叫首違免罰)意思是針對平時表現優良的守法車主,出現“無心之失”的交通違法行為時,給予有限度的“容錯”,讓其有認錯改錯的機會,“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其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優駕容錯”貴在透過提醒教育的方式對初犯者“容錯”,體現了法治的溫度,更能正向激勵車主自覺地遵守交通法規。
我們來看下各地對這項機制的實施情況。
杭州
優駕容錯
優駕容錯2.0
2019年1月1日起,3個月內車輛無杭州範圍內交通違法行為
,首次發生三種類型(任意一種)的交通違法行為的,予以警告,不進行罰款及記分。
適用情形
1、在繞城高速合圍區域內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樑、隧道)以外道路,違反錯峰限行規定通行的;
2、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樑、隧道)、繞城高速及機場公路以外道路,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3、在未設定禁止停車標誌、標線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從2021年12月1日起,杭州交警將在原有的輕微違法“優駕容錯2。0”管理措施基礎上,調整和擴大輕微違法首次警告的範圍,按照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及寬嚴相濟的原則,提高執法有效性和針對性。
優駕容錯3.0
未按導向車道行駛,但未影響相關車道內車輛正常行駛的;
違反車道分隔禁止標線,但未影響相關車道內車輛正常行駛的;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一年內仍駕駛機動車的,但不得繼續駕駛車輛;
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貼上實習標誌;
機動車噴塗、貼上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
未按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的;
駕駛室放置物品妨礙安全;
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違反交替通行規定;
機動車停車越線;
駕駛機動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除外)超速未達20%的。
需注意:“優駕容錯”3。0實施後,原“優駕容錯”2。0措施繼續實施,但駕駛機動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除外)超速未達20%的、機動車停車越線、違反交替通行規定、未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四個違法行為列入3。0版清單後,2。0版的措施不再重複適用。
問
“優駕容錯”3.0版和2.0版有什麼區別?
答
“優駕容錯”2。0針對非營運小型客車,需要3個月、6個月無任何違法記錄;3。0針對所有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且3個月內無同種違法記錄即可。
問
適用3.0版“優駕容錯”管理措施需滿足什麼條件?
答
主要有兩種措施:
一是連續3個月以上在杭州市範圍內無該違法記錄的機動車,對該首次違法口頭警告教育,消除違法行為後放行,不處罰;
二是對能出示有效電子證件、檢驗合格標誌或保單的機動車,未帶紙質憑證的,不處罰。
溫州
首違免罰
“首違免罰”是針對首次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並及時糾正,且違法時只有一種違法行為的,免予處罰。因交通違法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予免罰。
適用“首違
免罰”應當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分別是:
首次違法
、
危害後果輕微
、
違法行為能夠及時改正
。
適用物件
“首違免罰”適用物件是非營運的小型客車和微型客車、非機動車、交通參與者,適用條件是在溫州市範圍發生的,情節輕微且及時糾正的部分交通違法行為(高速公路交警、鐵路公安、綜合行政執法局管轄的違法除外)。
適用情形
“週期首違免罰”
:符合“首違免罰”適用範圍的機動車或者駕駛人發生規定範圍的12種違章行為時,一個週期內(一年內)無交通違法行為的(含“首違免罰”溫馨提醒記錄),可免予處罰。
12種違章行為: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實習期內未貼上或懸掛實習標誌的;機動車違反警告標誌指示的;機動車違反警告標線指示的;左轉彎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在車門兩側噴塗單位名稱、核定載客人數、核定載質量等內容的;未按規定進入待轉區的;轉彎車輛未提前進入規定車道的。
“首次來溫免罰”:
非溫籍駕駛人(非本市核發身份證)、機動車(非本市號牌的非營運小型客車和微型客車)因工作、生活需要來溫,對溫州道路情況不熟悉發生闖禁、單行線逆行等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交通違法行為(非溫州籍機動車被記錄的,或者非溫州籍駕駛人駕駛非溫州籍機動車被現場查獲的),經查系一年內首次來溫的,可免予處罰。
“
首次違法免罰”:
符合
“
首違免罰
”
適用範圍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交通參與者首次發生違反
3
種交通違法行為的,可從輕處罰或免予處罰:
3種交通違法行為:
機動車不按停車泊位的標識方向停放的;駕駛電動腳踏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行人透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影響其他車輛或者行人通行的。
深圳
首違免罰
深圳一直以來都是各種交規的先行者。早在2015年,《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
同時具備以下六種條件的機動車車主可申請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罰款、扣分,交警部門可給予警告處罰。
適用情形
1、2015年1月1日以後,在深圳轄區範圍內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2、申請者必須是深圳市註冊的機動車的所有人
3、該違法行為未造成交通事故
4、該違法行為發生之日前24個月內該機動車在本市無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
5、該違法行為僅被處以罰款處罰沒有被扣車、拘留等,且數額在500元(含)以下
6、機動車註冊或者變更登記後已滿24個月
濟南
標外地車首違免罰
一些外地車來濟南,司機對路狀不熟悉等原因,會出現交通違法行為。濟南交警再次向社會推出最佳化營商環境第四批服務舉措,其中第二條為外地車輛“首違免罰”。
今後,外地來濟機動車輛有以下交通違法情形,未影響道路通行和造成安全後果的,民警在現場查處時,對首次違法錄入違法教育系統,只警告、不處罰。
適用情形
(1)外地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駛入單行線、違反禁令標誌的;
(2)外地貨車因駕駛人不熟悉誤入禁行道路,經交通警察當場指出後立即終止違法行為的;
(3)因號牌被盜、丟失等原因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且當事人能夠出具報警記錄或者受案回執單等相關證明的;
(4)未按規定貼上有效臨時行駛車號牌,經交通警察當場指出後及時糾正的;
(5)機動車未使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或號牌架不符合安裝規範但未影響號牌識認的。
除了除杭州、溫州、深圳以外,洛陽、濟南、包頭等全國多地均開始實行
“首違免罰”
或
“優駕容錯”
政策,濟南試行
“外地車輛首違免罰”
。
不管是“優駕容錯”還是“首違免罰”,在一定程度上都給車主適量放寬了“尺度”,執法更具人性化。對於平時本來違章次數就少的車主來說,這是個大好訊息,不用擔心因為不小心的違章被扣分罰款了。
如何查詢警告記錄?
交通違章記錄查詢的方法有很多,最方便的查詢方法是當地交警APP查詢、汽車違章網站查詢,電話查詢、手機簡訊查詢、手機軟體查詢,對被警告的違法行為有異議的,也可以到各交警違法處理視窗進行查詢及核對。
不管交規如何變化
最重要的是車主、行人
都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文明自律,共護良好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