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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之續保續費無小事

2022-06-03由 愛與責任的人文契約 發表于 農業

平安保險怎麼續保繳費

去年這時候買的保險,時間過的好快,今年又該續費了。平平安安過一年,很多人在續費的時候,並不是埋怨保費白交了,而且慶幸這一年裡面沒得啥大病。保險就是這樣,老老實實交保費,出了事不至於太慌。

保單之續保續費無小事

首先我們要知道一個概念:保單年。所謂的保單年是和自然年對應的,自然年就是公曆上從1月1號開始,到12月31號結束,這段期間算作一整年。而保單年,是說自保單成立之日起往後推算的一整年,比如2月3日投保,保單于2月4日生效,那麼這張保險合同的保單年就是2月4日到次年的2月3日。續保也是如此,2月3日投保,那對應的次年續保日,就是2月3日。像重疾險和壽險這類長險保單,每年的保費價格都是相同的,投保的時候就已經明確好的,所以續費價格與首次投保是相同的。

絕大多數的保險公司,在投保的時候詢問你是否開通銀行卡自動付費功能。如果你圖省事,怕以後續保的時候自己忘了,那就開通許可權,只要保證續保日當天卡里留足了錢即可。對於壽險和重疾險這類長期險,因為退保損失很大,買的時候謹慎選擇以後,為了保障不中斷建議大家開通這個功能。

各家公司具體扣費時間不同,有的是早上10點,也有的是下午4點,提前一天把錢留好為妥。如果你忘了續費,或者真就是銀行卡里餘額不足,導致續保扣費失敗,也沒關係,可以致電保險公司客服,詢問下一次扣款時間,趕在之前存好即可。長險的寬限期為60天,在這段時間內續保成功,都算正常續保,但需要多交點利息,寬限期內發生風險,保險公司也一樣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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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除了猶豫期,可能還涉及到許多的期限,瞭解清楚這些期限,對於我們的理解在各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保單,是很有幫助的。

1、什麼是猶豫期?

從字面意思理解,也就是在這段時間我有權力猶豫,考慮到底要不要這款保險;這段時間可以無條件、無損失退保的期限,從簽收回執日開始計算猶豫期。作為投保人,一定要充分利用好這段時間,仔細查閱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及其他特別約定條款,若和自己需求不一致,就及時退保,避免損失。

2、保險期間

保險期可分為短期和長期。短期就是一年或一年以下;長期可分為定期和終身。定期的意思是保障一段期間,比方20年,30年,或者到60歲,到70歲。終身的意思就是隻要活著,就一直享受保障,也可以理解為沒有明確的期間。

3、交費期間

對於一個長期險,交費方式通常會有整付,3/5/10/15/20/25/30年交等多種選擇。那麼不同的交費年期有沒有好壞之分呢?從公平性角度來講,不管選哪個年期,肯定都是一樣的(保險精算過)。但是更建議大家選擇最長的繳費期,充分發揮保險槓桿作用——最低的保費撬動最高的保障。

4、等待期

等待期,在健康險、壽險中比較常見,通常指的疾病等待期,意外原因導致的保險事故通常無等待期。比如:重疾險、壽險的等待期90天、180天;醫療險等待期30天、60天或無等待期。

等待期內出險,是無法理賠的。有的重疾險可能會因此解除合同,退回保費;有的重疾險,等待期內發生輕症,可能會將該輕症責任免責,但合同繼續有效;醫療險,對於等待期內發生就醫行為,無法理賠報銷,但若該疾病不屬於「既往症」,等待期後再次發生則可以正常理賠。

5、寬限期

在長期險或部分短期限的續保中,若到期沒有繳納續期保費,還有一段時間內可以完成補交,則保單正常續保,保單效力不受影響,這段時間就是寬限期。比如,重疾險和壽險的寬限期,通常為60天;部分短期醫療險的寬限期,通常為30天。

6、合同中止期或合同復效期

長期險合同續保時,若過了寬限期未續保,則保單會進入合同中止期,通常中止期為兩年。兩年內達成續保協議並繳費成功,合同可以恢復效力,但是可能會重新計算等待期,對於投被保險人利益產生一定影響。

保單復效屬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一般性條款,一般保單的復效期都是在兩年左右。當投保人在繳費過了寬限期後,並且現金價值不足以自動墊交保費,保單就會失效,失效就意味著這份保單進入了兩年的復效期。

若合同中止超過兩年的,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就真正終止了,這時只能退回保單現金價值。

7、理賠核定期

根據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公司在收到理賠申請後,要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做出核定;

收到理賠申請或有關資料的六十日內,對理賠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將確定的部分先行支付,後續可以再支付差額。

根據《保險法》的司法解釋(二)第15條規定,三十日的理賠核定期,從保險公司初次收到索賠申請,或提供理賠有關資料開始計算。

8、支付賠款期限

通常是達成理賠協議的10天內,要求必須支付理賠款。若沒有及時理賠,除了理賠保險金,還需賠償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損失。

9、訴訟時效期間

根據保險法第二十五條,非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發起對保險公司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發起對保險公司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所以咱們在出險後一定記得及時申請理賠,或者在投保時一定要將投保情況告知自己的親人,避免無人知曉、無人理賠。

10、自殺免責期限

根據保險法第四十四條,包含身故責任的保險合同,合同成立或合同復效兩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公司不賠付,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無民事行為能力的除外。或者自殺時超過兩年,也是應當賠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