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喪偶男人:黃昏戀可以談,但結婚證就不想領了
2022-05-20由 寫故事的梅小花 發表于 農業
喪偶結婚證怎麼處理
【周小花,與你分享真情實意,也陪你看清虛情假意~】
01
64歲的李伯,老伴已經走了4年了,自己也已經獨居4年。
老伴走後,李伯也沒想過自己還會遇到合適的人,還能有第二春。
直到2018年6月份,李伯和61歲的張姨正式走到了一起。
兩人是一起鍛鍊身體認識的,李伯性格開朗,人緣不錯,張姨脾氣好,好相處。兩人認識半年便互生好感,然後經常一起鍛鍊,喝早茶,遛彎,聊天。
後來,李伯覺得自己和張姨聊得很投機,兩人在一起時感覺很輕鬆和諧,便在合適的時機向張姨表達了想和她一起過完下半生的想法,而張姨也默許了。
不少認識他們的人,都認為李伯和張姨應該可以走到一起,還經常和他們開起玩笑說:“該是時候請吃一頓,走個流程意思意思一下了……”
對此,李伯和張姨總是一臉幸福又略帶不好意思地迴應:”嘿,都一把年紀了……“
02
沒多久,李伯向兒子提出要和張姨搭個伴過日子的想法。
沒想到,兒子兒媳似乎擔心自己以後要贍養多一位老人,更擔心原本屬於自己的財產被分走一大半。在李伯說道領結婚證的問題時,兒子兒媳有意見了。
兒子:”爸,你都幾歲了,還領結婚證,咋不去拍婚紗照舉辦婚禮呢?“
兒媳:”就是啊,爸,我們支援你找個伴,生活上能有個照應,但領證就免了吧,你想想看你那房子……要不先把房子過戶到我們名下……“
李伯仔細想想,也覺得到了自己這個年紀,找老伴主要就是想找個人搭夥過日子,
能過就好好過下去,某一天不能過了就好聚好散。
如果領了結婚證,這其中牽扯的東西就變得複雜了,其中的財產繼承問題,都有可能讓孩子們六親不認。
李伯考慮到自己和張姨都有各自的退休金、房產、孩子
,也許不領證是對彼此最好的選擇
,便主動和張姨提出了:
一起生活,但不領結婚證
的想法。
03
但張姨卻覺得李伯這樣的想法沒誠意。
在她看來,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
不受法律保護,彼此就沒有約束,
本著能過就過,不能過就散的心態對待一段感情一段婚姻,她覺得這是對彼此都是不負責的行為。
張姨覺得,即使自己已經61多歲了,也有權利追求一段合適又合法婚姻,如果還沒正式結合在一起,就擔心過不下去的風險,給自己留下了退路,不如從一開始就不要在一起!
而李伯則覺得,兩個人只要心在一起,過得開心就好,何必在乎那張結婚證,領證只是走個程式而已,兩個人的歲數加起來都一百好幾,何必搞得那麼麻煩,一切從簡不行嗎?
張姨堅持要合法婚姻,而李伯則不想領結婚證,最後兩人也就因此分道揚鑣了。有人為他們感到可惜,也有人尊重他們的想法。
至今,這位64歲的喪偶男人,還堅持”黃昏戀可以談,結婚證不想領“的想法,你們對此又怎麼看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