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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佔補平衡遇“三大中阻梗”亟需關注

2022-05-11由 八閩務林人 發表于 農業

地類水域可以建樓嗎

林地佔補平衡遇“三大中阻梗”亟需關注

為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2021年5月21日,省林業局出臺《關於實施林地佔補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林資〔2021〕34號)檔案,全面建立林地佔補平衡機制。但據基層反映,在林地佔補平衡管理推進過程中,由於後備林地稀缺、管理力量不足、部門協作薄弱,一定程度影響林地佔補平衡管理。

一是後備林地補充困難

。隨著多年來土地開發,容易開發的後備資源大多已開發,大部分成規模的連片林地後備資源已經被開發為耕地、園地等,當前再繼續全面推行大規模土地開發利用的工作基礎已經不再具備。以浙江省衢州市開化縣為例,透過該縣近期發展情況分析,林地佔補平衡管理正式實施後,預計每年需要1350畝後備林地納入補充林地庫。唯一大面積來源是國土三調認定的園地(共計16。5萬畝),但該地類同樣將是耕地佔補平衡重要後備資源,兩者存在較大需求衝突。如不考慮園地,再扣除耕地、建設用地、溼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等地類面積,則理論可補充林地的非林地只有1。2萬畝,預計可維持建設專案使用不到9年,且該部分後備林地中20%以上是採礦用地、裸岩地等立地條件差、造林難度大的地類,實際可用面積更少。

二是管理力量嚴重不足。

林業的工作環境和待遇相對其他行業較差,留不住年輕人,人才出現斷層現象,特別是基層林業工作站,人員少,且年齡偏大,業務知識不強,對於需要一定專業知識的林地徵佔用問題往往不知所措。以浙江省衢州市開化縣為例,全縣近三年建設專案使用林地共計3829畝,是耕地的2。4倍,而林地佔補平衡管理模式大體類同耕地,這意味著下步林地佔補平衡管理工作量將超過耕地佔補平衡管理。但目前全縣林地管理人員僅有1人,少於耕地7人,不足以支援政策有效運轉。

三是部門協作有待加強。

不同於耕地佔補平衡管理工作由資規單一部門具體負責,林地佔補平衡管理不僅需要林業部門進行審定變更,還需要資規部門協同完成地類調整、權證變更或登出等工作,但目前大部分地區兩部門間的協作流於形式,沒有真正形成工作上的合力。據開化縣林業局XXX表示,目前兩部門在部分管理環節還未形成暢通的協作渠道,如資規部門的不動產登記系統尚未完善林地經營權證辦理功能,林地補充後的流轉經營存在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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