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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蕾斯廣告文案被罰81萬:性和性用品,是低俗汙穢的嗎?

2022-04-20由 耿向順的成長日記 發表于 農業

汙穢的拼音是什麼呢

杜蕾斯廣告文案被罰81萬:性和性用品,是低俗汙穢的嗎?

這是“耿向順”開通以來的第249篇原創文章,關於【杜蕾斯文案被罰】。

近日杜蕾斯因為其網店產品廣告文案,而被罰款81萬元,引起了全網轟動。看了一下,本次杜蕾斯這次被罰的的文案,確實有些低俗了,也過於直白,被罰得也不算冤。

杜蕾斯廣告文案被罰81萬:性和性用品,是低俗汙穢的嗎?

杜蕾斯廣告文案被罰81萬:性和性用品,是低俗汙穢的嗎?

這件事背後,該怎麼定義情趣用品的廣告是“低俗”和“淫穢”的,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不同人對“低俗”的理解,不同人能接受的程度是不同的,究竟什麼程度的文案才是健康的、不低-俗的,什麼程度地該被罰、什麼程度地不該被罰,紅線在哪裡,很難說,也很難有一個固定的標準。

因為杜蕾斯本身就是賣計生和情趣用品的,本就很特殊,除非不讓其打廣告,否則無論如何都會涉及到和性相關的內容,這對其品宣工作人員的要求就非常高了,做文案又要出效果,又要預防觸碰紅線,而這個紅線在哪裡又難以琢磨,真的太難了,所以才會有杜蕾斯的文案是“百萬文案”的說法。

那麼,什麼樣的情趣用品文案該被罰呢?

我認為,如果廣告中有了誤導青少年、有侮辱、有歧視、有違法、有嚴重違背道德觀念和有科學錯誤等情況的文案,那就應該被罰,活該被罰。

但如果其僅僅是一些正常的情趣類文案(甚至寫得很直白、很騷氣的那種),都是不應該受到處罰的。

杜蕾斯廣告文案被罰81萬:性和性用品,是低俗汙穢的嗎?

透過現象看本質,為什麼涉及到性的,在網路上和在廣告裡,就很容易被判成是淫穢、低俗呢?

在我們的一些傳統道德觀念中,性是醜惡的、是可恥的、就是見不得人的,這其實是不對的,這種觀念是應該摒棄的。

我認為,性器官、性慾望、性行為本身,並不該是醜惡的和汙穢的,並不該是讓人覺得羞恥說不出口的的。而是正常的生理構造和生理需求,是和人要吃飯、睡覺、呼吸一模一樣正常的。

你情我願、相互尊重、和睦自然、安全舒適的性關係,合理、安全且能滿足需求的Q。趣產品和計生裝置,不但不醜惡汙穢,反而是美好的、令人愉悅的、能促進身心健康的。

其實,性並不是醜惡汙穢的,醜惡汙穢的往往是人心。

相應的,因為性需求而產生的相關用品,是就和吃飯的需要的碗筷、睡覺需要的床鋪、刷牙需要的牙刷牙膏一樣正常和剛需的,也是正常的生活用品。

安全T防止人們意外懷孕、幫助人們預防疾病,情趣趣用品幫助人們體驗愉悅、滿足需求、減少性犯。罪。

性和性有關的用品,不是汙穢的, 不是醜惡的,不是低俗的,不應該被各種隱晦、覺得其見不得人,應該像正常的商品一樣能正常宣傳打廣告,而不應該不能提出來。

為什麼健康正常的避孕套等計生用品和情趣用品的廣告要百般隱晦,而無痛人流這樣的小廣告卻能漫天飛舞、無孔不入,真的讓人覺得奇怪。

當然,我不是說要提倡性開放的社會,而是要普及健康的性知識和性觀念。

我們想要塑造良好的社會風氣,其實應該去宣傳教育正確的性觀念,宣傳教育正確的性知識,而不是宣傳讓人們禁慾,更不是把性相關的事物定義為低俗、汙穢、見不得人的東西。

越是去隱晦、越是去遮掩,就越容易引起青少年的好奇心,越是去禁錮正常的生理慾望,就越容易引起長期壓抑後的反彈而產生更為嚴重的後果。

(順便一提:就連以上這篇文章,我發在某平臺,都要用X代替性,Q趣代替情趣,YH代替淫穢,才能發得出來,呵呵!)

作者&編輯:

編輯

青年公益人,知名教育/公益/職場領域自媒體作者,微博十大影響力職場大V,福布斯中國30歲以下精英,從事鄉村教育發展、品牌傳播、青年發展領域的工作6年,累計撰寫各類稿件稿數百萬字,擁有320多萬粉絲、閱讀35億人次的自媒體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