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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女子一旦入獄大都選擇自我了斷,一個原因最關鍵

2022-04-01由 山川文社 發表于 農業

中國有女監嗎

監獄最早出現於夏朝,不過當時的名字叫“棘從”。到了商代,則為“牢”。而周代的監獄多稱為“圜土”,其意是讓囚犯好好反省,重新做人。

到了漢代,關押囚犯的地方才被稱為了“獄”。

在中國古代,女子一旦入獄大都選擇自我了斷,一個原因最關鍵

從漢代開始,就對犯人進行了分類管理,還完善了對犯人的懲戒要求。西漢時期,在京城的監獄之中,關的都是些犯了事的大臣以及宮中的嬪妃,還有一些郡縣主官,當然,也會有本地的無賴和兇犯等。

而地方上則主要以“地牢”為主,這裡還有一個故事。

漢成帝時期不理朝政,於是,天下開始亂了,使得長安城到處是烏煙瘴氣,不僅小偷小摸非常常見,連取官吏性命都成了亡命之徒的遊戲。朝廷一看,得想辦法,於是,將尹賞叫了回來。尹賞是有辦法,上來就修了個地牢,名字很霸氣,叫做“虎穴”。

之後,尹賞充分發揮群眾的積極性,讓他們舉報,很快就將這些黑惡勢力都關進了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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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地牢頂著“監獄”的名號,但條件卻非常惡劣,地方小,不通風,又塞了那麼多人。所以,很多人進去後沒多長時間就沒命了。以至於,很多膽小的人聽說此事後,就收斂了許多,一時之間,長安城的治安大為好轉。

其實,地牢是地方最常見的監獄,只是條件太差了,還沒有動刑多數犯人身體就已扛不住了,以至於,對大部分犯人而言,這是一個極其恐怖的場所。另外,漢代還對監獄的管理進行了細緻的規範,規定:下級不能對上級不敬,也不能對年紀大的犯人及孕婦使用酷刑。如果犯人覺得自己冤枉可以上訴,甚至可以給犯人看病,孕婦可以緩期執行。

可見,地牢成了中國監獄的最早雛形。

漢代的“廷尉詔獄”,囚禁的是皇親國戚及大臣。詔獄最厲害的時候,是在漢武帝手上,凡是和他意見不一致的人,都被送去了“廷尉詔獄”。

在中國古代,女子一旦入獄大都選擇自我了斷,一個原因最關鍵

女子監獄,也是在漢代得到了“發展”。

說到囚禁女犯的監獄,那就不得不提到“永巷”了。本來永巷只是漢宮內的一條狹長的小巷,後來逐漸發展成了單獨關押宮中女犯的監獄。其中,深受劉邦喜愛的戚夫人,就是被關進了永巷迫害而亡。

戚夫人在永巷被囚禁時,做了一首《戚夫人歌》:

“兒子為王,母親為奴。

一天到晚舂著米,常與死亡相伴!

相隔三千里,誰能告訴你?”

但誰知,戚夫人思兒的這首歌竟成了她悲劇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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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呂雉下令,不僅處死了戚夫人的兒子趙王如意,還將戚夫人做成了“人彘”。最終,呂雉將戚夫人關押在了終日不見陽光的窟室內折磨至死。

後來,關押女犯的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設立了“掖庭令”。其實,“掖庭詔獄”名為關押犯人,實則大都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甚至,很多都是含冤入獄的。

都知道,漢武帝在晚年的時候疑心病非常重,他一邊把鉤弋夫人的兒子劉弗陵立為太子,一方面又冷血地把鉤弋夫人關進了掖庭詔獄。之後,大臣們紛紛不解,便問漢武帝。當時,漢武帝給出的理由是:“子幼母壯,獨居一處,豈不淫乎?”

不久,鉤弋夫人在“掖庭詔獄”裡被活活賜死了。

在中國古代,女子一旦入獄大都選擇自我了斷,一個原因最關鍵

我們來說說宮刑,宮刑並不像常人所理解的那樣只侷限於男子,這種認識應該和宮中的特殊人群有關係。在古時候,女子也會被判以“宮刑”,算是一種非常殘忍的刑罰了。雖然,在漢代以前就有,但在漢代,這類犯人卻是被單獨管理的。

其實,從量刑的角度來看,宮刑僅次於死刑。不過,它對於犯人的摧殘,無論從肉體上還是精神上都是毀滅性的。所以,很多犯人寧願丟了性命,也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懲罰。但有時候為了家族或其它因素,犯人也會忍受著巨大的痛楚接受。

因為,在中國的文化中,裸體是一件可恥的事情,以至於,在對女性的刑罰中,有一種就是“去衣受杖”,也就是透過這種方式侮辱女性的人格。雖然,這種刑罰和當時的三觀相矛盾,但從官方到民間卻是被人們所接受的。

在中國古代,女子一旦入獄大都選擇自我了斷,一個原因最關鍵

自此之後,女子監獄一直存在。

在《宋代刑獄明細》中就有著詳細的記載,一旦女子入獄後,她們大部分會選擇自我了斷。由此說明,女犯在監獄裡遭到的虐待,不僅是肉體上的折磨,更多的則是精神上的摧殘。僅僅宋代和明代兩個時期,關於女子的刑罰就有2000多條,且這些刑罰無一不帶有侮辱的性質。

更過分的是,官員不過問你的罪責大小,也不問任何原因,一上來就是侮辱性的脫衣打板子。

試想,在那個年代,這樣的刑罰有幾個女子可以忍受?

其實,監獄從無到有再到功能的分化以及對女囚犯的特別設定,不過是社會發展的一個縮影罷了。要知道,古時候的女子地位低下,且宮廷鬥爭比較激烈,再加上民間的一些個人恩怨,都會讓女子成為犧牲品。且在當時的人們心中,這卻是非常的合情合理的。

參考資料:

【《漢書·外戚傳》、《資治通鑑·漢紀》、《宋代刑獄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