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的稅務處理
2022-02-27由 佳稅寶 發表于 農業
其他資產攤銷費是什麼意思
一、資產的計稅基礎
固定資產
外購的固定資產
,以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
,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
,以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資產的公允價值和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盤盈的固定資產
,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透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
,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改建的固定資產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無形資產
外購的無形資產
,以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
,以符合資本化條件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透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
,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二、資產折舊攤銷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
工作量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
年數總和法
無形資產攤銷法
直線法
三、折舊攤銷的起止時間與期限
起止時間
固定資產:自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無形資產:取得無形資產的當月起開始攤銷;處置無形資產的當月不再攤銷。
折舊攤銷期限
固定資產:
房屋、建築物為20年;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為10年;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電子裝置,為3年。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可按約定的年限分攤;
外購的商譽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准予扣除。
生產性生物資產:
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
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四、不得稅前扣除的折舊和攤銷
不得稅前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
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適用的固定資產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不得稅前扣除的無形資產攤銷
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自創商譽;
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五、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扣除的專案
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六、加速折舊優惠
可加速折舊的情形
:
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加速折舊年限方法
:
加速折舊最低不得低於規定折舊年限的60%;
可以雙倍餘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特殊規定
:
單價不超過500萬元的器具、裝置可稅前一次性扣除;
單價超過500萬元的製造業可選擇加速扣除:加速折舊最低不得低於規定折舊年限的60%;可以雙倍餘額遞減或者年數總和法;
非製造業沒有加速折舊的優惠,按稅法規定正常計提折舊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