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58萬元工資單?判刑!
2022-01-19由 澎湃線上 發表于 農業
工資單可以造假嗎
公司破產後
為了能夠在破產清算中獲取財產分配
公司財務胡某、會計朱某
透過偽造工資單
捏造事實提起員工勞動仲裁
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並獲取58萬元“虛假”工資款
近日,江北法院對這起虛假訴訟罪案進行了宣判,被告人胡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朱某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該案是江北法院首例以虛假訴訟罪定罪量刑的案件。
破產
據瞭解,破產案件的執行分配中,勞動工資屬於優先受償的債權。該規定本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但在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看來,卻是可以獲得不義之財的途徑。胡某、朱某是江北某機械公司的財務和會計。2016年底,公司經營陷入困難,廠房被拍賣後,公司資不抵債被宣告破產。
騙局
為了在破產清算時能夠多分些財產,來償還其他債務,胡某和朱某精心謀劃了一場騙局。考慮到公司2016年底陷入破產前員工進出較多,可以“渾水摸魚”,財務胡某整理出2016年1月至7月間38個員工名單,而名單裡的部分員工早已不在公司上班或已經結清工資。
會計朱某按照名單偽造出《工資彙總表》,為了看起來更加“真實”,二人還偽造了工資清單、考勤表等材料。接著朱某還以員工代表的身份參加勞動仲裁,仲裁文書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公司破產清算,並優先分配到58萬元的“虛假”勞動工資。
疑點
辦理破產案件的法官發現《工資彙總表》上的簽名疑點重重。根據員工工資單上的資訊,法官向王某等員工瞭解情況,這些員工表示未在工資單以及仲裁相關材料上簽名,員工工資單上的工資情況並不屬實。法院認為該案件有虛假訴訟的嫌疑,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判決
江北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朱某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執行,其行為已構成虛假訴訟罪。被告人胡某主動投案、兩名被告人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並已將涉案執行款全部退還。法院根據二人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全媒體記者:米蘭
通訊員:凌宇磊
編輯:夏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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