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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這5個常識,會計不知道,小心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

2022-01-08由 老三會計 發表于 農業

納稅人是什麼意思

一般納稅人這5個常識,會計不知道,小心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

1、達到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未按規定時限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的,有什麼後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第六條規定: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已超過規定標準,應在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後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手續或者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自通知時限期滿的次月起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直至納稅人辦理相關手續為止。

2、一般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發票,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流通環節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3、一般納稅人登記的“年應稅銷售額”都包括哪些?

根據《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 ): 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有扣除專案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4、一般納稅人購買不動產,該怎麼抵扣進項稅?

根據《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的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四)項第1點、第二條第(一)項第1點停止執行,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規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上千萬元,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嗎?

納稅人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標準不是看你的銷售收入,而是取決於一個前提三個條件。根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