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農業

“結婚年齡降至18歲”可行嗎

2022-01-05由 光明網 發表于 農業

結婚年齡降至18週歲是是真的嗎

作者:龍之朱

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全國政協委員,民建省委會副主委,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魯曉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將向大會建議修改《民法典》1047條的規定,將結婚年齡規定為“結婚年齡,不得早於十八週歲。”

關於結婚年齡的討論,這些年並不鮮見。作為人類社會一個極為重要的生命問題,公眾對結婚事宜的關注熱情高一些,並不令人意外。

魯曉明委員建議將男女雙方的法定結婚年齡均降至18歲,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無論是從生物學意義上的成熟,還是從社會意義上的解決老齡化危局,似乎確實都具有一定的針對性,體現了一種問題導向和問題意識。

不過,結婚年齡的問題,夾雜纏繞著諸多社會因素,需要系統思維、統籌考量,並不能簡單對應為一個適婚的年齡規定。

當下社會的老齡化問題確實很嚴峻,據估算,預計到2022年,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佔比將超過14%,進入深度老齡化社會。但也要意識到,應對老齡化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整個社會的協調動員應對,諸如降低制度成本,提高民眾生育意願;鞏固社會保障,消除一般家庭恐婚恐育心理等等。

此外,也要考慮一個社會整體的人口規劃與承載,不能簡單地把解決人口問題視同於生殖問題。這中間,既要避免為了增加人口而擴大生殖的“生物性”思路,也要充分考慮到政策的調控效應,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目前的老齡化加劇,與長期以來的生育政策有關,但法律、政策的調整不應該過於機械和簡單。

還要認識到,導致目前老齡化加劇的,還有兩個重要因素:一是民眾生育意願偏低,很多家庭不願、不敢生育,這一點,從實施二胎政策後人口淨值增加並不明顯可以得知;二是青年人的結婚意願也不高,近年來,很多地方都披露了平均初婚年齡,一些大城市的平均初婚年齡竟已超過了30歲。可見,解決生育問題,需要整個社會的綜合治理、協調推進,而不能僅僅著眼於降低結婚年齡。

即便從生育的均衡性看,也不應該為了生育而生育。我們知道,在很多農村地區,青年人的婚育年齡本來就比大城市低,生育意願比較高,如果再降低法定婚齡,必然會加劇這種區域性性不均衡。所以,降低結婚年齡顯然是有問題的。

何況,現行民法典規定的結婚年齡,也是多方、長期評估的結果,考慮到了方方面面的情況,如果去年剛剛施行現在就提議修法,也顯得不嚴肅。這也涉及到婚育政策的穩定預期,即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不能動輒波盪。(龍之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