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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為何指控勞榮枝是主犯?庭審細節公佈

2021-12-29由 芳澤生活 發表于 農業

公訴人與律師什麼關係

今天(9月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案一審宣判。勞榮枝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被判死刑。聽到該判決後,勞榮枝當庭痛哭,並表示要上訴。

公訴人為何指控勞榮枝是主犯?庭審細節公佈

身負7條人命、逃亡20年,2020年12月,勞榮枝故意殺人、綁架、搶劫一案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勞榮枝否認故意殺人的指控,聲稱自己參與殺人是遭到了法子英(勞榮枝男友)的脅迫。公訴方認為,四起案件中勞榮枝和男友均為主犯,由二人共同商定並分工明確。

總檯記者獨家拍攝了庭審全過程,案件相關的關鍵細節逐一呈現在了法庭之上。

公訴人為何指控勞榮枝是主犯?庭審細節公佈

公訴人為何指控勞榮枝是主犯?庭審細節公佈

細節一

南昌滅門案:怕留指紋 勞榮枝提議放火燒屋

1996年7月28日的南昌滅門案,是勞榮枝和男友法子英共謀的第一起案件。公訴方出示的證據顯示,二人的供述中都提到了“兩人共同商定由勞榮枝去娛樂場所坐檯物色綁架物件”,被害人熊某就是由勞榮枝在陪酒時物色到的。

起訴書顯示,勞榮枝和法子英從熊某身上搶走金項鍊及家房門鑰匙等財物,並威逼其說出家庭住址。其間,法子英將熊某勒死並分屍。當日晚上,二人攜帶尖刀前往熊某家,由法子英使用尖刀、繩子和皮帶等物對熊某的妻子張某進行人身控制,勞榮枝在房間翻找財物,搶得金銀首飾、現金、債券等財物。其間,法子英殘忍地將張某和其3歲女兒勒死。隨後,勞榮枝與法子英逃離了南昌市。

公訴人為何指控勞榮枝是主犯?庭審細節公佈

公訴人指控,勞榮枝在該起案件中不僅是主謀,而且主觀惡意性極強。她在供述中聲稱擔心指紋留在現場,曾對法子英說:“不如一把火燒了這個家”,但這一行為被法子英制止。

公訴人:勞榮枝在偵查階段四次提到自己提議放火燒熊某一家,而不管張莉母女是死是活,這都反映了勞榮枝致人死亡的主觀故意。

細節二

溫州殺人案:勞榮枝獨自取款冷靜應對

“被脅迫”不成立

南昌滅門案之後,勞榮枝與法子英於1997年9月逃到浙江省溫州市,二人繼續沿用南昌的作案模式,由勞榮枝做陪酒小姐去物色作案物件,被害人梁某成為了二人的獵物。

公訴方陳述,在法子英與勞榮枝的供述中都提到,二人持刀共同進入被害人梁某的住處實施搶劫。勞榮枝供訴,他們還找了皮帶、電線、繩子之類的東西,對梁某進行了捆綁。

公訴人為何指控勞榮枝是主犯?庭審細節公佈

公訴方認為,對受害人梁某實施捆綁,這是勞榮枝與法子英共同犯罪的關鍵證據。隨後,兩人又逼迫梁某打電話叫來了另外一名被害人劉某。法子英逼迫被害人交出財物,並再叫一個有錢人來,勞榮枝在場未提出反對,還編造租房假話騙劉某進入案發現場,捆綁劉某,並事後取款。其地位與法子英具有相同重要的作用。

根據勞榮枝二人的供述,在搶走被害人的現金和手機之後,由勞榮枝拿著被害人的存摺去銀行提款。證人證言顯示,當時銀行櫃員問勞榮枝為什麼不是本人來取款,勞榮枝鎮定回答“本人有事”,並在提款單上寫下了被害人的名字。公訴方認為,作案後這些冷靜的操作,再次證明勞榮枝所辯稱的受到脅迫不能成立。

勞榮枝在取款後電話通知法子英,錢已到手。這個是給法子英一個非常重要的提示訊號,就是成功取款,法子英就可以自由善後了。法子英在接到取款成功的電話後,勒死了兩名被害人,公訴人認為勞榮枝打電話的這一行為,是造成兩名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之一。

細節三

常州:“倖存者”證言顯示勞榮枝手段殘忍

在溫州作案之後,勞榮枝二人綁架搶劫殺人的罪惡之手沒有罷手。在1998年的夏天,兩人逃竄到江蘇省常州市,繼續此前兩案的作案模式實施犯罪。

起訴書中顯示,在江蘇常州,被害人劉某被勞榮枝騙到了出租屋,事先躲藏在室內的法子英持刀威脅劉某,並刺破劉某胸口。勞榮枝用事先準備好的鐵絲將劉某捆綁在扶手椅上。被害人劉某是勞榮枝二人系列搶劫殺人案中唯一的倖存者。根據劉某的陳述,時隔20多年,他身上仍留有當年被鐵絲捆綁所留下的傷痕。

公訴人為何指控勞榮枝是主犯?庭審細節公佈

劉某的證言還顯示,勞榮枝在單獨看管他期間,數次以割喉奪命相威脅。

隨後二人逼迫劉某打電話給其妻子索要財物,並由勞榮枝前往指定地點將劉某妻子帶回出租房。劉某妻子帶來了70000元贖金,拿到錢之後,勞榮枝和法子英先後離開了現場。

細節四

合肥:二人再犯命案後

法子英落網,勞榮枝不見蹤影

1999年6月,勞榮枝二人逃竄到了安徽省合肥市,二人繼續沿用前三次的作案模式,並且變本加厲,以“關狗”為名,提前定製了一隻鋼筋籠。勞榮枝在合肥引誘受害人殷某進入出租屋後,法子英用尖刀脅迫殷某將其關進了籠子。

在逼迫之下,殷某給妻子寫了儘快送錢的字條,隨後法子英拿著字條來到殷某家,殷某妻子以籌錢為由讓其在家中等待,隨後外出報警。這一次惡行累累的法子英被警方抓獲,並在當年被依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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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子英當年被警方抓獲的5天后,在二人作案的出租屋內,警方發現了兩具屍體,而勞榮枝早已經不見蹤影。

屋內的兩名被害人其中一名為殷某,而另一名經警方查明為陸某,事發前是一名木匠。法子英到案後供述,他以做木工為由將陸某騙到屋內殘忍殺害,目的竟然是為了恐嚇殷某,讓他寫字條給妻子儘快交錢。

合肥案中的庭審焦點為被害人殷某是否為勞榮枝所殺?公訴方出示了幾點關鍵證據認為殷某的死亡是勞榮枝所為。法子英和勞榮枝的供述相互印證,法子英在外出期間曾四次交代勞榮枝,如果殷某反抗,就用鐵絲勒死他。而殷某的屍檢報告也顯示其死於被人勒頸窒息死亡。

公訴方還指出,法子英在落網後並不確定出租屋內共死了幾個人。

法子英與律師的會見筆錄中,法子英問律師合肥死了幾個人,律師告訴法子英是兩個人,律師追問法子英,殷某是不是你殺的?法子英迴避這個問題表示不想說了,這更說明法子英對殷某死亡當時是不確切無知的。

公訴方認為勞榮枝到案後,偵查機關用了7個月時間進行了48次訊問,公訴人認真審查了48份供述,結合當年法子英的供述,得出的勞榮枝定罪依據充分真實,勞榮枝與法子英共同實施的系列犯罪,二人均系主犯。

這是一場遲到了20年的庭審,但正義不會缺席。天網恢恢,逃無可逃,突破了人性與法律的底線,就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