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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紅水澆地”案二審:“紅水”來源仍為庭審焦點​

2021-12-26由 上游新聞 發表于 農業

水澆地什麼意思

5月11日,上游新聞(報料微訊號:shangyounews)記者獲悉,河北寧晉“紅水澆地”再有新進展,5月8日,河北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了此案。

河北“紅水澆地”案二審:“紅水”來源仍為庭審焦點​

▲2018年3月29日,河北寧晉縣,與西瓜瓤顏色相近的紅色井水從機井中被抽出,持續不斷地流入附近農田中。圖片來源/新京報

2018年3月29日,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東汪鎮南丁曹一村附近的農田,與西瓜瓤顏色相近的紅色井水從機井中被抽出,持續不斷地流入附近農田中,被稱為“紅水澆地”事件。警方於當年4月1日宣佈案件告破,抽出“紅水”的機井附近的昊匯科技被認定為肇事者,該公司相關人員被警方控制。該案成為河北省重大環保類案件之一。

據上游新聞此前刊發的《河北寧晉“紅水澆地案”一審宣判:涉事汙染企業12人獲刑,“紅水”來源仍未查明》報道顯示,一審庭審焦點是關於昊匯科技排汙行為與該公司東北部院牆外200米處紅色井水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的問題。一審判決稱,本案系環境汙染案,行為方式上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有毒物質或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行為,無需查明與牆外水井物質的因果關係。控辯雙方對該因果關係的爭議不影響本案的定性。此外,被告人也未能提交不存在因果關係的證據,且偵查機關透過鑑定,排除了昊匯科技周邊企業與“紅水”的因果關係。

一審判決後,所有被告均提出上訴。

河北“紅水澆地”案二審:“紅水”來源仍為庭審焦點​

▲3月23日,河北寧晉,抽出“紅水”的井已經被填埋,周邊田地種上了樹苗。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李洪鵬

上游新聞記者採訪獲悉,5月8日的庭審從上午9點左右開始,持續了4個小時左右。第一被告劉德魚在庭審中表示認罪,而劉兆永等其餘被告人堅持自己無罪。此次庭審中,檢方堅持之前的公訴意見,並認為一審判決查明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量刑適當。

一審判決並未查明“紅水”的來源,關於“紅水”來源成為不可迴避的焦點。記者從多名辯護人處獲悉,二審中,辯護人再度提出,應查明“紅水”來源及形成基理。

辯護人認為,透過全案的案卷資料可以顯示,偵查機關和鑑定機構均未發現昊匯公司有通向廠區東北部院牆外約200米處水井的排汙管道,未對昊匯公司院牆外地下水情況進行探查(看院牆外朝向水井方向的地下水是否被汙染),也未對200米外水井周圍的地下水汙染物的來源方向進行探查,更未排除他人故意向井中故意傾倒廢物的可能性,僅根據該公司廠區內檢出的部分物質與被汙染井水中所含的汙染物相一致,就認定井水中含有的有機物質與昊匯公司的排汙行為存在因果關係,過於草率。

該案二審未當庭宣判。

上游新聞記者  李洪鵬

河北“紅水澆地”案二審:“紅水”來源仍為庭審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