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農業

說了過敏,皮試沒問題,打針後卻出了事 賠?還是不賠?

2021-12-10由 環球網 發表于 農業

新特滅皮試怎麼配?

本文轉自【武漢晚報】;

武漢晚報訊(記者夏晶 通訊員張靈)說了對抗生素過敏,皮試沒問題,打針後卻出皮疹住了院,病友徐先生找到醫院索賠,醫院卻辯稱皮試沒問題,徐某屬於不可預料的意外情況。

3個多月前,徐先生因腰痛入住武漢某醫院進行治療。區域性麻醉手術進展順利,術後要用抗生素,做皮試前,徐先生告訴醫生,曾有抗生素過敏史,但由於其皮試結果正常,醫生仍使用抗生素為徐先生進行治療。次日,徐某出現全身紅疹、瘙癢症狀,醫院藥物治療無果。一週後,徐先生因“全身皮疹”入住該院面板科,經入院診斷,病因為藥物性皮炎。

徐先生出院後,以醫療過程與不良後果向院方提出異議,認為院方應承擔用藥不當造成其嚴重面板過敏的責任。交涉無果後,徐先生又向相關部門投訴,武昌區衛健局將本案委託給武昌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徐先生認為,因醫方給他造成了身體和經濟的雙重損害,依《民法典》第1218條規定,院方應賠償3萬元。

院方代表對案件事實表示無異議。但強調,首先,抗生素細分達數千種,徐先生對某一類抗生素過敏,並不代表對其他種類抗生素也過敏;其次,徐某手術後,使用該類抗生素可以幫助徐某儘快康復,院方是在希望達到最佳治療效果的情況下,才為徐某注射;最後,在使用前,院方按治療規範做了皮試,測試結果沒問題。因此,患者過敏屬於不可預料的意外情況,不能肯定與院方使用抗生素的治療行為有必然聯絡,院方已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只願意補償19000元。

由於雙方訴求相差太遠,調解陷入僵局。

“本案的焦點在於院方在診療活動中使用抗生素的行為是否導致了徐某面板過敏。”11日,記者採訪了調解員楊運成了解到,由於徐先生認為治療已耗費太長時間,不願進行司法鑑定,只求儘快解決糾紛。因此,在過錯難以認定、責任劃分不明但院方有一定賠償意願的情況下,本案的重心應放在拉近雙方對於賠償金額的認識。

第二次調解楊運成向雙方表達自己的看法。首先,雖然院方治療過程符合醫療規範,但在患者已明確告知醫生自己有過敏史的情況下,若院方充分予以重視,改換過敏禁忌較少的藥物治療,也許這起矛盾糾紛根本不會發生,院方的診療活動是存在瑕疵的。正是院方的疏忽大意和未能充分照顧到患者的意見,才造成患者身體損害和經濟損失,院方的補償數額應該和患者為治療面板過敏的支出相當。

在楊運成的耐心勸導下,院方代表同意了醫調委提出的調解方案,決定承擔徐先生為治療面板過敏所支付的費用,雙方握手言和,當場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在調解員的監督下,該調解協議已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