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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案例】維修倉庫如何做到互相監管德慶縣# # # # # # # 設

2021-08-27由 新時代建造者 發表于 農業

維修倉庫如何做到互相監管

1 工程概況

1.1工程基本情況

德慶縣#######設專案工程位於肇慶###########城東部G321國道北側(泰禾實業有#####西側);建設單位:德#########理局,由廣東#########院設計、由廣州穗科建設###########公司監理。

1.2 建築設計概況

專案總用地面積20666。67㎡,建築面積16476㎡。新建住院綜合大樓、門診急診樓、後勤保障樓、垃圾房以及汙水處理站。包括相關配套道路、廣場、球場、停車場、綠化及室內外給排水、電氣、防雷、消防等工程。

1.3 施工範圍

1、土建工程,包括:零星土石方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建築屋面工程等;

2、機電安裝工程,包括:建築電氣工程、建築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

3、人防工程;

4、施工用臨時用水、用電工程的報裝、施工及維護;

5、施工總承包管理及總協調;即對發包人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以及發包人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主要包括:電梯工程、高低壓變配電工程、弱電工程、永久性用水、電信工程、煤氣主管道的接駁工程等)。

2 編制依據及執行標準

2.1 編制依據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證專案施工中沒有危險,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安全是為質量服務的,質量要以安全作保證,在質量控制的同時,必須加強安全控制,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同是工程建設兩大永恆主題。

由於建築施工安全控制的難點多,勞保責任重,施工專案安全控制處在企業安全控制的大環境中,施工現場是企業安全控制的重點。因此,建立本工程的安全管理體系、安全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安全保證措施,作為本工程施工安全過程中實施安全工作的標準和指導性規則。

2.2 執行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5、《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資料彙編》廣州市質監站2000年版;

6、《建築施工手冊》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京)新登035號;

7、《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2005;

8、《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 80—91;

9、《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 33—2001 J119—2001;

10、設計圖紙及有關政府部門頒發的檔案;

11、現行國家有關施工規範及標準等;

3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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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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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專業小組

成員由專案部各專業部門的技術骨幹、義務消防人員、急救人員和各班組專業的技術工人等組成。

組成人員名單:

隊 長:···

副隊長:··

隊 員:··········

3.4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見附圖一。

4 安全管理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到人、獎罰分明,保證專案的施工安全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總目標為: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月度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以內,確保“五無”(即無死亡、無重傷、無坍塌、無中毒、無火災);確保安全生產樣板工地,力爭肇慶市安全生產樣板工地。

安全管理目標

施工單位:廣######限公司

工程名稱:德##########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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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生產責任制

5.1 專案經理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

專案經理:

5。1。1 工程專案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專案經理是該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專案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全面領導責任。認真執行有門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實現本專案為零事故,負傷頻率控制在18‰指標內,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爭創肇慶市優良樣板工地(工程)。

5。1。2 專案經理在承擔工程專案施工管理過程中 ,應當履行下列責任:

專案經理(或專案執行經理):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必須把安全生產擺在首位,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規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把安全生產落到實處;

2、執行各項承包合同中專案經理負責旅行的各項條款;在各種經濟承包合同中必須包括安全生產的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率及文明施工達標目標的要求;

3、做好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準備,並做好全面的施工記錄備案;

4、對工程專案施工進行有效的控制,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實現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率;

5。1。3 認真貫徹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要求,在執行中如需要變更需經原編制審批部門批准。

5。1。4 每天按照現場規範和工程安全驗評標準,在現場巡查工地,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5。1。5 貫徹“安全第一”的思想,主持或參與審批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編制專業性較強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方案,使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科學化,作為全面指導施工的依據,貫徹實施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1。6 專案經理應經常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教育,支援和配合安技人員的各項工作。領導所屬專案組每月開一次工地安全工作會議,認真開展每週一次安全日活動;定期向公司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措施,落實本專案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每月15日)組織安全檢查並研究解決安全中存在的問題;當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5。1。7 開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教育;督促施工員、質安員組織實施本工地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及監督有關人員做好施工安全各項技術資料的整理、存檔工作。

5。1。8 有權拒絕上級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發生事故,要保護現場和立即上報,並配合調查組人員進行調查。

5。1。9 負責對本工地發生的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並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如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協助組織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整改措施,不得隱瞞不報、虛報或有意拖延報告,更不能擅自處理。

5。1。10 在承擔工程專案施工過程中,應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及職工管理機構的監督。

5.2

專案副經理

(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責任制

專案副經理(現場負責人):

1、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各項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協助經理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好安全。在佈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佈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3、定期召開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當生產和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4、經常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教育活動,支援和配合治安人員搞好各項安全工作。

5、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要保護現場和立即上報,並配合調查組人員進行調查。

5.3 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技術負責人:

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的有並安全規定和安全技術標準,對本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一切技術問題負技術責任。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將安全措施落實到施工組織設計一的各項環節中去,並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對新產品的設計,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研究從技術,安全生產上負責。

4、組織對職工,各主管職能部門進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5、及時研究解決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針對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

5.4 工長、施工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

1、協助工地負責人,對所管的區域內一切安全防護設施負責,對所管轄工程部份的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對整改指令書及隱患通知單要組織落實改進;

2、認真貫徹上級部門審批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經濟指標,對生產中的違規操作行為進行有效的制止,並提出整改意見;

3、對生產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不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的班組要及時進行制止並給予嚴肅批評,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認真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向班組佈置工程施工任務時,同時對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文底;

4、做好整改專案的安全技術措施書面交底。當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5、參加分項安全活動,熟悉安全操作規程,並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並檢查執行情況。

6、施工過程中要認真檢查督促督班組做好自己施工場所的安全工作,施工人員下班後,必須與質安員檢查現場,確保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

7、發生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協助調查工傷事故的發生原因,並主動保護好現場;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5.5 專職安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

專職安全員:

1、負責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監督檢查工地生產是否安全,執行有關規範及國家安全生產標準,組織安全生產。並對所負責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監督責任;

2、負責對本工地工人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本工地成員學習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指導工人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3、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各項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審查,並督促、檢查實施情況,堅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對多次教育不改者,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當發現有重大事故隱患或違反勞動紀律、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要及時處理和向專案經理彙報。如遇緊急險情時,有權命令撤出作業人員,並及時報告專案經理部處理;

4、質安人員發現違反施工程式,不按設計圖紙和規程施工,使用材料成品和裝置不和質量要求,有權制止,必要時向主管領導提出暫停施工,如得不到支援時可越級上報。

5、對採購的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的質量、效能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並提出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建議;

6、檢查、驗收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機械裝置,並督促、指導工地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組織參加工地規定的定期安全檢查,對工地存在的安全隱患,簽發書面整改通知,並監督工地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

7、在單位工程負責人領導下,參加班組自檢、互檢;注意抽檢工程質量,積累資料,掌握安全動態,隨時向單位工程負責人提供工程安全情況。

8、做好安全檢查記錄,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本工地工傷事故分析研究,建議和協助專案部實現零事故,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9、在單位工程負責人領導下,負責處理工地安全生產的工作,並經常向單位工程負責人彙報工作。

10、深入基層和現場,經常進行作業現場檢查,遇有險情,有權和有責任指令停工,命令有關人員撤出危險區段,並迅速報告領導,妥善處理。如果遇險情而不負責任,則應由安全部門對有夫人員追究責任。

11、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配合做好特殊工種工作的安全培訓工作,並經常檢查有關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12、監督檢查分包經濟合同中安全責任的落實,有權向專案經理部建議解除不具備安全生產的施工班組的承包合同;

13、協助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請示上報;

14、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迅速搶救傷員和財產,組織維護現場,並及時請示上報;

15、建立重大安全事故登記表,記錄事故情況和處理情況,每週向上級作一次總結報告;

16、協助領導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5.6專案經理部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

1、專案機電裝置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機電裝置安全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進行裝置的進場、安裝、驗收、檢查、維修、保養、使用、拆卸。

2、專案材料人員負責採購質優價廉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時提供安全防護所需物質,對所採購的安全防護材料、用品質量負責。

3、專案預算員負責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編制專案安全生產費用計劃表,對確保計劃落實負責。

4、專案財務人員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輔助帳目,及時提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協作安全管理人員辦理安全獎罰手續,對及時提取安全費用、保證專款專用負責。

5.7 塔吊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人員的指導。

3、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4、操作人員必須參加過有關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經考核合格後領取上崗證後,方可進行作業。

5、作業前,必須對工作現場周圍環境、形式線路、架空電線、建築物及構件重量和分佈情況進行全面瞭解。

6、操作人員在進行起重回轉、升幅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鳴聲示意。

7、起重機的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效能。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訊號,如訊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如果由於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員負責。

8、塔機作業前,應檢查起吊物下方有無人員停留或透過,禁止用起重機起吊人員,否則,按有關獎罰制度進行處罰。

9、塔吊機械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效能作業,不得超負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體,對特殊情況需超負荷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人員批准,並有專人在現場監護下,方可起吊。

5.8 其他各工作崗位責任制

其他各工作崗位責任制詳見專項方案

“安全生產責任制”。

6 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制度

6.1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分解

6。1。1 安全責任分解:施工安全管理責任必須層層落實,按肇慶市安全監督站的要求,必須將具體的專案落實到具體的人員,如某某負責消防安全,某某負責三寶四口等。

6。1。2 安全管理目標分解:

6。1。3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分解表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分解表

6.2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詳見專項方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3 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辦法

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詳見專項方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 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7.1 “三寶”、“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措施

1、落實安全“三寶”使用,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一切生產人員必須穿勞保鞋,嚴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足操作;

2、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穿防滑鞋,系安全帶,掛好安全網。凡進出入口段、地面下有人員操作地段,均應掛好安全網及設定有安全擋板的施工安全通道,嚴禁酒後操作。

3、做好“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工作,施工現場的樓梯口、預留管洞口、通道口均應做好防護;

4、預留洞口的防護應視尺寸大小,用不同的方法進行防護。如邊長大於250㎜的洞口,可用堅實的蓋板封蓋,做到釘平釘牢不易拉動,並在板上標識“不準拉動”的警示牌。大於1。5m的洞口,洞邊設鋼管欄邊1米高,四角立杆要固定,水平杆不小於三根,然後在立杆下腳設180㎜高擋板,欄杆掛密目安全網密封綁牢。樓梯口搭設1。20m高安全欄杆,安全欄杆用鋼管搭設,用密眼阻燃安全網封閉。

5、高空作業、五臨邊的防護至關重要,因此,臨邊防護應按計劃備齊防護欄杆和安全網,拆一層模板,清理一層,五臨邊設一道防護,欄杆高度不小於1。00m,並用密目網圍護綁牢,任何人未經現場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各種防護設施,專案經理部要對違章作業行為制定嚴密的紀律措施。

6、對於主樓砼結構無圍護牆部位的臨邊,可按施工進度情況,可在臨邊砌築外牆。如果圍護牆不能按時砌築,必須在臨邊埋設Ф16鋼筋出樓面1200mm高,間距1500mm的鋼筋欄杆,水平欄杆筋設三道並不小於Ф12鋼筋,用電焊接牢,然後用密目安全網封閉。

7.2 木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和

措施

7。2。1木模板安裝安全要求

1、模板支撐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頂撐要垂直、底部平整堅實,並加墊木。木楔要釘牢,並用橫順拉桿和剪刀撐拉結牢固。

2、安裝模板應按工序進行,當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作業。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落。

3、支模時,支撐;拉桿不準連線在腳手架或其他不穩固的物件上。在砼澆灌過程中,要有專人檢查,發現變形、鬆動等現象,要及時加固和修理,防止塌模傷人。

4、在現場安裝模板時,所用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防止高處作業時,工具掉下傷人。

5、二人抬運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送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或繩子綁紮牢固後升降,不得亂扔。

6、操作人員上下基坑要設扶梯。基槽(坑)上口邊緣lm以內不允許堆放模板構件和材料。

7、安裝柱、梁模板應設臨時工作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板上行走。

8、安裝樓面模板遇有預留洞口的地方,應作臨時封閉,以防誤踏和墜物傷人。

9、裝釘樓面模板,在下班時對已鋪好而來不及釘牢的模板或散板,應拿起堆放穩妥,以防事故發生。

10、安裝二層或以上的外圍柱、梁模板,應先搭設腳手架或掛好安全網。

11、在通道地段,安裝模板的斜撐及橫撐木必須伸出通道時,應先考慮通道透過行人或車輛時所需要的高度。

7。2。2 木模板拆除安全要求

1、拆模板,應經施工員按試塊強度檢查,確認砼已達到拆模強度時,方可拆除。

2、模板的拆除,應有專人指揮和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並標出作業區,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區。在高處的操作人員應配掛好安全帶,禁止站在模板的橫拉桿上操作,拆下的模板應集中吊運,並多點捆牢,不準向下亂扔。

3、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系掛在身上,工作時思想要集中,防止釘子紮腳和從空中滑落。

4、拆除模板一般採用長撬槓,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下。在拆除樓板模板時,要注意防止整塊模板掉下,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下傷人。

5、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拉桿、支撐等固定牢固,嚴防突然掉落、倒塌傷已,拆除的模板、拉桿、支撐等應及時運走或妥善堆放,嚴防操作人員因扶空、踏空。

6、砼牆體、平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模板拆除後,隨即在牆洞上做好安全護欄,或將板的洞蓋嚴。

7.3 鋼筋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7。3。1 鋼筋運輸與堆放安全要求

1、人工搬運鋼筋時,步伐要一致。當上下坡、平臺或轉彎時,要前後呼應,步伐穩慢。注意鋼筋頭尾擺動,防止碰撞物體或打擊人身,特別防止碰掛周圍和上下的電線。上肩或卸料時要互相打招呼,注意安全。

2、人工垂直傳遞鋼筋時,送料人應站立在牢固平整的地面或臨時構築物上,接料人應有護身欄杆或防止前傾的牢固物體,必要時掛好安全帶。

3、垂直吊運鋼筋時,應捆紮牢固,吊點應設在鋼筋束的兩端。有困難時,才在該束鋼筋的重心處設吊點,鋼筋要平穩上升,不得超重起吊。

4、起吊鋼筋或鋼筋骨架時,下方禁止站人,待鋼筋骨架降落至離樓地面或安裝標高1m以內人員方準靠近操作,待就位放穩或支撐好後,方可摘鉤。

5、臨時堆放鋼筋,不得過分集中,應考慮模板或橋道的承載能力。在新澆築樓板砼凝固尚未達到1。2MPa強度前,嚴禁堆放鋼筋。

6、鋼筋在運輸和儲存時,必須保留標牌,並按批分別堆放整齊,避免鏽蝕和汙染。

7、注意鋼筋切勿碰觸電源,嚴禁鋼筋靠近高壓線路,鋼筋與電源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全規範。

7。3。2 鋼筋製作安全要求

1、展開盤圓鋼時,要兩端卡牢,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緊,防止回彈傷人。

2、切斷機旁應設放料臺,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斷頭和雜物。鋼筋擺放範圍,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3、切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操作規程時動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鋼筋須用套管或鉗子夾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鋼筋調直,鋼筋裝入壓滾,手與滾筒應保持一定距離。機器運轉中不得調整滾筒。

5、彎曲長鋼筋時,應有專人扶住,並站在鋼筋彎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調頭彎曲,應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換芯軸、加油和清理,須停機後進行。

6、鋼筋嚴禁碰、觸、鉤、壓電源電線、電纜。

7、鋼筋機械作業後必須拉閘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8、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製作場地要平整。工作平臺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7。3。3 鋼筋焊接安全要求及措施:

1、焊機在工作前必須對電氣裝置,操作機構和冷卻系統等進行檢查,並用試電筆檢查機體外殼有無漏電。

2、焊機應放在室內和乾燥的地方,機身要平穩牢固,周圍不準放置易燃物品。

3、操作人員操作時,應戴防護眼鏡和手套等防護用品,並應站在橡膠板或木板上,嚴禁坐在金屬椅子上。

4、焊接前,應根據鋼筋截面調整電壓,使與所焊接鋼筋截面相適應,禁止焊接超過機械規定的直徑的鋼筋,發現焊頭漏電,應即更換,禁止使用。

5、對焊機斷路的接觸點,電極(鋼頭),要定期檢查修理。斷路器的接觸點一般每隔2-3d天應用砂紙擦淨,電極(鋼頭)應定期用銼銼光。二次電路的全部螺栓接合應定期擰緊,以避免發生過熱現象。

6、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支架;剛焊成的鋼材,應平直放置,以免泠卻過程中變形。堆放地點不得在易燃物品附近,並要選擇無人來往的地方或加設護欄。

7、工作棚應用防火材料搭設。棚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並備有滅火器材。

7。3。4 鋼筋的綁紮與安裝安全要求

1、綁紮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操作前應檢查基坑土壁和支撐是否牢固。

2、綁紮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紮,整體豎起;柱筋在4m以上時,應搭設工作臺。柱、牆、梁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3、高處綁紮和安裝鋼筋,注意不要將鋼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腳手架上,特別是懸臂構件,應檢查支撐是否牢固。

4、應儘量避免在高處修整、扳彎粗鋼筋,在必須操作時,要配掛好安全帶,選好位置,人要站穩。

5、在高處、承臺綁紮鋼筋和安裝骨架,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無操作平臺應配掛好安全帶。

6、綁紮高層建築的圈樑、挑簷、外牆、邊柱鋼筋,應搭設外腳手架或安全網,綁紮時要配掛好安全帶。

7、安裝綁紮鋼筋時,鋼筋不得碰撞電線,在地下室或夜間施工需使用移動式行燈照明時,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

7.4 砼工程安全技術

措施

7。4。1 砼輸送的安全措施

1、泵機放置應離基坑邊緣保持一定距離。水平泵送的管道敷設線路應接近直線,少彎曲,管道及管道支撐必須牢固可靠,且能承受輸送過程所產生的水平推力;管道接頭處應密封可靠。

2、嚴禁將垂直管道直接裝接在泵的輸出口上,應在垂直管架設的前端裝接長度不小於lOm的水平管,水平管近泵處應裝逆止閥。敷設向下傾斜的管道時,下端應裝接一段水平管,其長度至少為傾斜高低差的5倍,否則應採用彎管等辦法,增大阻力。如傾斜度較大,必要時,應在坡道上端裝置排氣活閥,以利排氣。

3、砂石粒徑、水泥標號及配合比應滿足泵機可泵性的要求。

4、泵機的各部螺栓應緊固,管道接頭應緊固密封,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各部位操縱開關、調整手柄、手輪、控制桿、旋塞等均應在正確位置。液壓系統應正常無洩漏。

5、準備好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關裝置。作業前,必須先用按規定配製的水泥砂漿潤滑管道。無關人員必須離開管道。

7、應隨時監視泵機各種儀表和指示燈,發現不正常應及時調整或處理。如出現輸送管道堵塞時,應進行逆向運轉(反抽)使砼返回料斗,必要時應拆管排除堵塞。

8、泵送工作應連續作業,必須暫停時應每隔5-lOmin泵送一次。若停止較長時間後泵送,應先逆向運轉一至二個行程,然後順向泵送。泵送時料斗應保持一定量的砼,不得吸空。

9、泵送系統受壓力時,不得開啟任何輸送管道和液壓管道。液壓系統的安全閥不得任意調整,蓄能器只能充人氮氣。

10、作業後,必須將料斗內和管道內砼全部輸出,然後對泵機、料斗、管道進行清洗。用壓縮空氣沖洗管道時,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內不得站人,並應用金屬網籃等收集衝出的泡沫橡膠及砂石粒。

11、作業後,各部位操縱開關、調整手柄、手輪、旋塞等均應復回零位。液壓系統卸荷。

7。4。3 砼澆築與振搗的安全措施

1、澆築深基礎砼前和在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基坑邊坡土質有無崩裂傾塌的危險。如發現危險現象,應及時排除。同時,工具、材料不應堆置在基坑邊沿。

2、澆築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應連線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杆,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3、澆築無樓板的框架樑、柱砼時,應先架設腳手架、掛設安全網,禁止站在梁或柱的模板或臨時支撐上操作。

4、夜間澆築砼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裝置。

6、使用振搗器時,應按砼振搗器使用安全要求執行。溼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損和漏電。開關箱內應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7。4。4 砼施工安全要求

1、作業前,檢查電源線路應無破損漏電,漏電保護裝置應靈活可靠,機具各部連線應緊固,旋轉方向正確。

2、振搗器不得放在初凝的砼樓板、腳手架上進行試振。如檢修或作業間斷時,應切斷電源。

3、插入式振搗器軟軸的彎曲半徑不得小於500㎜,並不得多於兩個彎;操作時振搗棒應自然垂直地插入砼,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鋼筋夾住棒頭,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4、振搗器應保持清潔,不得有砼粘結在電動機外殼上妨礙散熱。發現溫度過高時,應停歇降溫後方可使用。

5、作業轉移時,電源線應保持有足夠的長度和松度,嚴禁用電源線拖拉振搗器。

6、電源線路要懸空移動,應注意避免電源線與地面和鋼筋相摩擦及車輛的輾壓。經常檢查電源線的完好情況,發現破損應立即進行處理。

7、用繩拉平板振搗器時,拉繩應乾燥絕緣,移動或轉向不得用腳踢電動機。

8、振搗器與平板應保持緊固,電源線必須固定在乎板上,電器開關應裝在手把上。

9、在一個構件上同時使用幾臺附著式振搗器工作時,所有振搗器的頻率必須相同。

10、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

11、作業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好清洗、保養工作。振搗器要放在乾燥處,並有防雨措施。

7。4。5 砼養護的安全要求

1、已澆完的砼,應加以覆蓋和澆水,使砼在規定的養護期內,始終能保持足夠的溼潤狀態。

2、覆蓋養護砼時,樓板如有孔洞,應釘板封蓋或設定防護欄杆或安全網。

3、拉移膠水管澆水養護砼時,不得倒退走路,注意梯口、洞口和建築物的邊沿處,以防誤踏失足墜落。

7.5 砌體工程安全技術

措施

1、磚和小型砌塊等,砌筑前均應在地面上用水淋溼(或浸水)至溼透,不應將砌塊運到操作地點時才進行,以免造成場地溼滑。

2、雨季施工不得使用過溼的砌塊,以避免砂漿流淌,影響砌體質量,雨後繼續施工時應複核砌體垂直度。

3、雨季施工要做好防雨措施,嚴防雨水沖走砂漿,造成砌體倒塌。

4、車子運輸磚、石、砂漿等材料時應注意穩定,不得猛跑,前後車距離應不少於2m;坡度行車,兩車距離應不小於10m。禁止並行或超車。所載材料不允許超出車廂之上。

5、砌磚使用的工具、材料應放在穩妥的地方,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和磚牆上的碎磚、灰漿等清掃乾淨,防止掉落傷人 。

6、嚴禁有拋擲方法傳遞磚、石等材料、如用人工傳遞時,應穩遞穩接,上下操作人員站立位置應錯開。

7、操作地點臨時堆放用料時,要放在平整堅實的地面上,不得放在溼滑積水或泥土鬆軟崩裂的地方。放在樓面板或橋道時,不得超過其設計荷載能力,並應分散堆置,不得過分集中。基坑邊1m內不準堆料。

8、基礎砌磚時,應經常注意到檢查基坑土質變化情況,有無崩裂和塌陷現象。當深基坑裝設檔板支頂時,操作人員應設梯子上落,不應攀爬支頂和踩踏砌體上落;運料下基坑不得碰撞支頂。

7.6塔吊安全技術措施

7。6。1塔吊安全技術措施

1、塔基安裝必須在白天進行,嚴格按照安裝說明書進行。

2、在安裝作業前,必須由專業工種施工作業,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做到人人心中有數。

3、由參加安裝作業人員上崗必須戴好安全帽,佩帶安全帶,並穿軟底防滑鞋進行作業。

4、施工現場要求有專人指揮,相互協調配合,確保安全。

5、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要嚴格遵守高空作業的安全技術規程,一切作業工具要用軟繩索套牢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在施工時滑脫髮生意外事故。

6、嚴禁自上而下拋擲工具、材料等物件,避免砸傷事故的發生。

7、認真檢查吊裝用的鋼絲繩套,卡環是否可靠,嚴格按更新標準及時更新。

8、認真檢查各種連線螺栓銷軸,發現損壞或疲勞裂紋的及時更新。

9、液壓頂升系統各部分的有關接頭緊固嚴密,螺絲扣固緊固牢。

10、檢查電纜、電線的絕緣效能良好性,電機接線是否正確,各行程開關動作要靈敏可靠。

11、塔身和所有電箱有完好的接地、接零設施,並由專人監護。

12、現場設定安全警戒線應設安全標誌,作業區內禁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力求做到不出現安全事故。

7。6。2 附著式、塔式起重機的使用需注意以下幾點:

1、四級風以上應停止爬升,如爬升過程中突然遇到大風必須停止作業,並將塔身螺絲禁固。

2、爬升過程中,嚴禁迴轉,必須按說明書規定步驟操作,注意撐腳和銷子的到位,塔吊的升節必需有專職安全監護。

3、附著形式和位置,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垂直偏差需校正在千分之一內。

4、每次附著升節後必須按規定驗收通過後,才能投入施工。

7.7 中小型施工機具安全技術措施

7。7。1潛水泵使用安全要求

1、泵應放在堅固的籃筐裡放入水中,或將泵的四周設立堅固的防護圍網,泵應直立於水中,水深不得小於0。5m,不得在含泥沙的汙水中使用。

2、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應先切斷電源,嚴禁拉拽電纜或出水管。

3、泵應裝設接零保護和漏電保護裝置,並應符合有關施工機械使用規範的規定。工作時周圍30m以內水面不得有人畜進入。

4、啟動前應檢查:水管應結紮牢固;放氣、放水、注油等螺塞均應旋緊;葉輪和進水管應無雜物;電纜絕緣良好。

5、接通電源後,應先試運轉,檢查旋轉方向應正確。在水外運轉時間,不得超過5min。

6、經常注意水位變化,葉輪中心至水面距離應在0。5~3m間,泵體不得陷入汙泥或露出水面。電纜不可與井壁、池壁相擦。

7、新泵或新換密封圈,在使用50h後,應旋開放水封口塞,檢查水、油的洩漏量,如超過5mL,應進行196kPa(2kgf/cm2)的氣壓試驗。查出原因,予以排除。以後每月檢查一次,若洩漏量不超過25mL,則可繼續使用。檢查後應換上規定的潤滑油。

8、經過修理的油浸式潛水泵,應先經196kPa(2kgf/cm2)的氣壓試驗,檢查各部無洩漏現象,然後將潤滑油加入上、下殼體內。

7。7。2 圓鋸機使用安全要求

1、操作前應進行檢查,鋸片不應有裂紋,螺絲應上緊。

2、鋸片上方必須裝置安全罩、擋板和冷卻水裝置。在鋸片後面,離齒10~15mm處,必須安裝弧形楔刀。鋸片的安裝,應保持與軸同心。

3、鋸片必須平整,鋸齒應尖銳,不得連續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20mm,裂縫末端應衝止裂孔。

4、操作時要戴防護眼鏡,應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不得跨越鋸片。

5、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15cm,不得用力硬拉。

6、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

7、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10~20mm為限,夾持鋸片的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1/4。超過鋸片半徑的木料,禁止上鋸。

8、圓鋸啟動後,應待轉速正常後方可進行鋸料。送料時不得將木料左右晃動或高抬,遇木節要緩慢送料。鋸料長度應不小於500mm。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棍送料。

9、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準猛扳,以免損壞鋸片。

10、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600mm以上的鋸片在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7.8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措施

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和符合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執行外,並應遵守下列要求:

1、高層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裝置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2、施工現場一切電氣線路、裝置安裝、維護必須由持證電工負責,並要定期檢查,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3、施工現場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供電。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裝置應按要求作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但不得一部分裝置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裝置作保護接地。潮溼或條件較差的施工現場的電氣裝置必須採用保護接零。

4、各種電氣裝置應裝專用開關和插銷,插銷上應具備專用的保護接零(接地)觸頭。嚴禁將導電觸頭誤接作接地觸頭使用。

5、架空供電線路必須用絕緣導線,以絕緣子支承的專用電杆,或沿牆架設。電杆的板線(拉線)必須裝設拉力絕緣子。嚴禁供電線路設在樹上、腳手架上。

6、施工現場架空線路應裝設在起重臂回轉半徑以外,如達不到此要求時,必須搭設防護架子,或採用其他措施。

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和黴爛電線。一切移動式用電裝置的電源線(電纜)全長不得有駁口,外絕緣層應無機械損傷。

8、開關箱必須嚴格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制,嚴禁用同一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以上用電裝置(含插座)。開關箱內禁止存放什物,門應加鎖及應用防雨、防潮措施。

9、拉閘停電進行電氣檢修作業時,必須在配電箱門掛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閘”的標誌牌,必要時設專人看守。

7.9

防暴風雨

施工的措施

7。9。1 雨前的施工準備

1、在施工順序安排上,應注意晴雨結合。晴天多進行室外作業,為雨天施工創造工作面,不宜在雨天施工的專案,應安排在雨季之前或之後進行。

2、做好施工現場排水防洪準備工作,加強排水設施的管理,經常疏通排水溝,防止堵塞。

3、做好施工道路的維護,保證運輸暢通。斜道和腳手架平橋板,均應有防滑措施。

4、加強施工物資的儲存和保管,防止物品淋雨浸水而變質,在庫房四周應設排水溝且要保持疏通。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施工的教育工作。雨季施工時,對各種機具、腳手架、各種電器裝置等制訂防倒塌、防雷擊的技術組織措施,特別在臺風暴雨之前,應加強檢查,並有應急準備措施。同時,要做好雨季施工的安全交底工作。

6、暴風雨前後,要檢查臨時設施、腳手架、井架、機電裝置、臨時線路等,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和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7、凡在雷區施工和高層建築的腳手架、井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裝置的電氣開關,均應有防雨、防潮設施。

7。9。2 雨季施工的措施

7。9。2。1 砼工程

1、密切注意天氣變化,儘量避免在雨天進行砼澆築。

2、澆築砼過程中,注意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儘量保證砼連續搗順利進行,確保工程質量,施工現場應準備一定數量的編織布,作為覆蓋現場機具的使用。

3、在小雨天澆築砼應先準備好塑膠簿膜,“隨澆隨蓋”,即隨著砼的澆築,在已澆築好的部位上空蓋上塑膠薄膜,防止雨水衝涮。當雨下大時,應在規範規定可留施工縫的位置留設臨時施工縫,停止砼的澆築。

7。9。2。2 臨時設施和裝置的防護

1、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在雨期前應整修加固完畢,保證不漏、不塌、不倒、周圍不積水。

2、施工現場的機電裝置(配電箱、掣箱、電焊機等)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3、雨季前應檢查照明和動力線有無混線、漏電,埋設是否牢靠等,保證雨季中正常供料。

4、怕雨、怕潮、怕裂(預製件)、怕倒(大模板)的原材料、構件和裝置等,應放入室內或設立堅實的基礎堆放在較高處,或用蓬布封蓋嚴密。

7。9。2。3 運輸道路

雨期中應指定專人負責維修路面,對路面不平或積水處應抓緊搶修或晴天時修好,以便消除隱患。

1、根據總平面圖利用自然地形確定排水方向,按規定坡度挖好排水溝,以便確保工地和一切臨時設施的安全。

2、雨季中應設專人負責,隨時隨地及時疏浚,確保施工現場排水暢通。

7。9。2。4 氣象方面

1、向氣象部門蒐集本地歷年來的氣象資料,根據氣象資料合理安排施工生產,儘量避免在雨季進行影響工程質量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

2、派專人收聽天氣預報,儘量避免在雨天澆築砼。

7.10 颱風、暴雨期間施工措施

7。10。1 密切注視每日的天氣預報,在臺風來臨前做好各項防範措施。

1、對室外裝置基礎進行檢查、加固。

2、檢查外腳手架及卸料平臺架,特別是附牆點必須認真檢查加固;對卸料平臺應用保險鋼絲繩與建築物拉牢。

3、對外腳手架的懸挑支承結構要認真檢查加固,特別是斜拉鋼絲繩。

4、加強施工電纜、電線的檢查加固,使電纜、電線固於建築物或其它固定物上。對臺風暴雨期間不使用的電器裝置,將其電源全部切斷。

5、對現場排水溝進行疏通,保證其暢通。

6、在此期間停止室外作業,儘量調整安排在室內施工。

7、風雨過後,應重新對外腳手架、卸料平臺等施工設施認真檢查、整改、加固,並經專職人員檢查合格後方可上人進行施工。由專職機電人員對電纜、電線、機電裝置等進行檢查合格,並經試運轉正常後方能投入使用。

7。10。2 防颱風襲擊的應急措施

1、由應急小組負責人指定專人跟蹤颱風預報資訊。

2、當颱風風力達到6級以上時,應及時嚮應急小組負責人報告迅速通知現場做好防風應急響應,現場的塔吊、室外電梯、井架等應停止執行作業。

3、當收到風力達到8級以上或正面襲擊的資訊時,現場應急小組應組織應急搶救隊員及全體職工採取應急措施對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倉庫等進行用吊砂袋的繩索加固屋蓋,現場有可能遭到颱風襲擊破壞的材料、機械設搬運到安全地方放置,並關閉施工電源減少財物損失,確保生命安全。

4、強颱風正面襲擊時,現場應急小組應堅守崗位指揮搶救工作,當住宿地方發現險情時,要動員職工離開並撤離到安全地方安置。

5、颱風襲擊中如發現有人員傷亡應及時組織搶救,並打120急救電話呼救,同時將傷亡情況向分公司應急小組長報告。

6、颱風襲擊過程或過後將會有大到暴雨降雨情況伴隨發和,其應急措施實施。

7、颱風過後應組織人力搶救現場的材料,修復電源、加固辦公、職工宿舍、倉庫等臨時設施,檢查加固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為復工做好準備工作。

7.11 防高溫天氣的施工措施

7。11。1 預防高溫天氣的措施

1、由應急小組負責人指定專人跟蹤颱風預報資訊。

2、由安全員牽頭、廚房實施購買防暑降溫食品和藥品,並定期發放到各班組及施工人員。

3、當天氣氣溫達到36°C度以上時,應及時嚮應急小組負責人報告,停止施工作業,迅速通知現場做好防高溫天氣應急響應。

4、高溫天氣颱風襲擊中如發現有人員中暑應及時組織搶救,並打120急救電話呼救,同時將中暑情況向公司應急小組長報告。

7。10。2 中暑事故應急措施

1、員工發生中暑時,要立即將中暑員工撤離高溫環境,在陰涼處安靜休息,並服含鹽冷飲。

2、在頭部、腿部、腹股溝處放置冰袋,同時以冷水、風油精擦全身。

3、立即送醫院搶救,並報公司有關部門。

7.12 預防高空墜落事故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種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簽字交底。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裝置的,應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安全技術簽字交底。

2、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施工單位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

3、專案部應按類別,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誌懸掛於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4、高處作業前,應由專案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欄以紅白相間的條紋標示,蓋件等以黃(或紅)色標示。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專案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實施。

5、人貨梯、物料提升機應按有關規定由其產權單位編制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產權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並負責安裝和拆卸;使用前與施工單位共同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物料提升機應有完好的停層裝置;物料提升機上料口應裝設有聯鎖裝置的安全門,同時採用斷繩保護裝置或安全停靠裝置;各層聯絡要有明確訊號和樓層標記;通道口走道板應滿鋪並固定牢靠,兩側邊應設定符合要求的防護欄杆和擋腳板,並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兩側。物料提升機嚴禁乘人。

6、各類作業平臺、卸料平臺應按相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專案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架體應保持穩固,不得與施工腳手架連線。作業平臺上嚴禁超載。

7、腳手架應按相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專案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作業層腳手架的腳手板應鋪設嚴密,下部應用安全平網兜底。腳手架外側應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全封閉,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網應可靠固定在架體上。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築物之間的空隙大於15cm時應作全封閉,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作業人員上下應有專用通道,不得攀爬架體。

8、模板工程應按相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專案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模板工程在綁紮鋼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時應保證作業人員有可靠立足點,作業面應按規定設定安全防護設施。模板及其支撐體系的施工荷載應均勻堆置,並不得超過設計計算要求。

9、對電梯井門應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設計製作,其高度應在1。5m至1。8m範圍內。電梯井內不超過10m應設定一道安全平網;安裝拆卸電梯井內安全平網時,作業人員應按規定佩戴安全帶。

10、進行屋面卷材防水層施工時,屋面周圍應設定符合要求的防護欄杆。屋面上的孔洞應加蓋封嚴,短邊尺寸大於1。5m時,孔洞周邊也應設定符合要求的防護欄杆,底部加設安全平網。在坡度較大的屋面作業時,應採取專門的安全措施。

7.13 預防坍塌事故安全技術措施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邊坡坍塌、模板支撐系統失穩坍塌及施工現場臨時建築(包括施工圍牆)倒塌等。

1、基坑(槽)、邊坡、模板和臨時建築作業前,應按設計單位要求,根據地質情況、施工工藝、作業條件及周邊環境編制施工方案,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專案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

2、土方開挖前,應確認地下管線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護要求後,制定防護措施,經專案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後,方可作業。土方開挖時,應對相鄰建(構)築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況進行觀測。

3、應作好施工區域內臨時排水系統規劃,臨時排水不得破壞相鄰建(構)築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邊坡。在地形、地質條件複雜,可能發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時,應由設計單位確定排水方案。場地周圍出現地表水匯流、排瀉或地下水管滲漏時,施工單位應組織排水,對基坑採取保護措施。開挖低於地下水位的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時,施工單位應合理選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4、基坑、邊坡邊堆置各類建築材料的,應按規定距離堆置。各類施工機械距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邊的距離,應根據裝置重量、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的支護、土質情況確定,並不得小於1。5m。

5、基坑作業時,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攀登設施及專用通道,作業人員不得攀爬模板、腳手架等臨時設施。

6、機械開挖土方時,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機械作業範圍內進行清理或找坡作業。

7、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內造成邊坡塌方或土體破壞。基坑開挖後,應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和安裝工程施工,基坑開挖或回填應連續進行。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坑壁的穩定情況。

8、模板作業時,對模板支撐宜採用鋼支撐材料作支撐立柱,不得使用嚴重鏽蝕、變形、斷裂、脫焊、螺栓鬆動的鋼支撐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撐立柱基礎應牢固,並按設計計算嚴格控制模板支撐系統的沉降量;斜支撐和立柱應牢固拉接,形成整體。

9、基坑、邊坡和基礎樁施工及模板作業時,應指定專人指揮、監護,出現位移、開裂及滲漏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將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待險情排除後,方可作業。

10、樓面、屋面堆放建築材料、模板、施工機具或其他物料時,施工單位應嚴格控制數量、重量,防止超載。堆放數量較多時,應進行荷載計算,並對樓面、屋面進行加固。

11、應按地質資料和設計規範,確定臨時建築的基礎型式和平面佈局,並按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施工現場臨時建築與建築材料等的間距應符合技術標準。

12、臨時建築外側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應採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圍牆牆體上方或緊靠施工圍牆架設廣告或宣傳標 牌。施工圍牆外側應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貨物等的警示。

13、雨期施工,應對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進行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暢通。在傍山、沿河地區施工時,應採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深基坑特別是穩定性差的土質邊坡、順向坡,施工方案應充分考慮雨季施工等誘發因素,提出預案措施。

8 安全標誌、消防設施佈置圖

按現場實際施工進行進行調整佈置。

9 安全技術交底

1、分項工程及各施工工序開工前,必須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講解安全技術操作方法,預防事故措施和勞動保護要求;

2、交底內容除包括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有:施工場所、環境(如高壓線、地下管線)、用電防火和季節性特點的安全生產事項;

3、多工種交叉作業應向各工種進行“安全防護措施”交底;

4、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要有針對性,雙方應實行簽字手續,各執一份。

10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0.1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0。1。1 公司對工地的檢查制度:

l、每年春節進場後五天內對所有工地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

2、每季度對所有工地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

3、每年“安全周”活動前對所有工地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

4、每年十二月底前對全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檢查評比總結。

10。1。2 專案部對工地的檢查制度:

l、進場後先要對所管的工地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無隱患後能開工。

2、每半個月要對工地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

3、每年六月“安全周”活動前要對工地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4、每年年底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比。

10。1。3 工地自身的檢查制度:

l、工地進場後要組織全面安全檢查,在做好安全工作後才能開工。

2、工地每天要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

3、工地每週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0。1。4 經常性安全檢查

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包括:

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日常巡迴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時檢查安全。

10。1。5 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檢查

1、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

2、節假日(特別是重大節日,如:元旦、勞動節、國慶節)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等進行的檢查。

3、節日加班,更要重視對加班人員的安全教育,同時認真檢查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

10.2 安全檢查與整改制度

1、各生產班組要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檢查本班的工作範圍,腳手架、施工機具、用電裝置等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有隱患要及時整改,本班組排除不了的隱患(非本工種工作)應立即通知工長派人處理,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2、工地專職質安員每天必須在工地檢查質量、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工人班組提出整改,並複查整改情況。

3、堅持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所有單位工程每週必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公司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4、工地組織安全檢查由專案負責人主持,工地質安員等有關人員參加,工程處組織由主管安全主任主持;公司大檢查由主管安全經理主持。

5、公司質安保衛部根據具體情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和複查。

6、每次安全檢查,所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填發整改通知。各工地必須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在整改期限內整改完畢,並填整改單交公司質安保衛部存檔。

7、對於重大事故隱患必須填寫重大事故隱患立案整改表。公司質安保衛部要派人檢查整改情況,檢查合格方能決定是否消案。

8、檢查標準是以建設部頒佈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範》、以及公司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標準》。

11 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規定

11.1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標準

1、工地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檢查輪值制度。

2、落實公司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繼續貫徹執行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等各施工現場執行安全防護標準。

3、安全“三寶”: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以好安全帽,高處作業和坑邊危險的地方工作必須系安全帶,外腳手架要掛安全網(立網、水平網)。

4、嚴禁赤腳或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進入現場作業。

5、現澆混凝土洞口若0。2~0。5m之間應下鋼筋(絲)網,或蓋固定的蓋板,在0。5~1。5m之間的洞口下鋼筋(絲)網,超過1。5m大洞口四周設護欄,洞口下張桂安全網或封閉,嚴禁從洞口拋擲任何物體。

6、樓梯防護應阻樓層安裝防護欄,同時,每層陽臺都要設防護欄杆,每層框架結構都設兩道鋼筋或竹護身欄,並掛安全示意牌,未經工長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任意移動。

7、各個透過口要搭人行頂擋板,寬度要大於通道口,鋼井架纜風繩按規定設定,不準用鋼筋代替纜風繩、三防裝置(防衝頂、防脫繩、安全支承及安全門)要完善。

8、凡對安全生產產生影響的地方或危險地段,須按規定要懸掛各種型別的標誌,各層井架籠懸掛安全須知標誌牌。

9、電掣箱應使用標準的鐵電掣箱,按規定高度設定,做到整齊劃一、完善,每箱內必須安裝不同規格的漏電防護裝置。

10、手持電動工具如震動器、打夯機、手電鋸、手電刨、磨石米機等手持電動工具的移動電掣箱要安裝靈敏,有效的漏電保護器。

11、電焊機的機體上應有防雨蓋,前後防護罩齊全,機下有木墊塊。鋸木機鋸尾刀要完整,有防護擋板和傳動皮帶罩。

12、現場用電應執行三相五線制的各種機械應有接地、電阻≤4Ω、裝置應符合規定,並有測試電阻記錄,用電佈置圖。

13、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等垂直運輸進出料口,要每層設活動的安全門和警示牌。

14、排柵的設定離建築物寬度不得超過200mm(特殊要求除外)。

15、各種種機位及現場辦公室,應張掛各處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懸掛到顯眼處。

11.2 安全教育與培訓

11。2。1 安全教育

“安全第一,人人有責”為確保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章程,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特制訂如下制度:

1、凡新吸收或調整工種的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操作。

2、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結合實際情況,每日開工進行安全教育,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學習,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並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全教育主要內容:

1)徹黨和國家關於施工安全的方針,政策法令的規定。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機電及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

4)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5)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

6)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11。2。2 安全培訓

1、施工現場的所有管理人員、工人均應經安全培訓,取得上崗證書後,才能上崗操作。

2、工地現場根據工程的具體特點,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包括:舉辦多層次的安全課,安全知識講座,進行圖片和典型事故照片展覽,組織施工人員觀看安全教育片等。

11.3 班前安全活動

11。3。1 班前活動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做到遵章守紀,實現安全生產的途徑。班組必須做好此項活動。

1、透過開展活動,提高工地人員的安全素質,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增強自我防護能力。

2、每個班組每天上班前15分鐘(也可由工地按實際情況另定),由班長認真組織全班人員進行安全活動,總結前一天安全施工情況並結合當天任務,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交底,並做好交底記錄。

3、班前檢查工人安全帽等個人防護用品和作業部位防護措施是否落實,包括“三保”及“工作鞋”等正確使用,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長處理。

4、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或特殊部位的施工,應組織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資料的學習。

5、注意工人的精神狀態,如身體欠佳應予請假休息,必要時送醫院檢查。

6、對班前使用的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裝置等要認真進行檢查,確認完好,才能使用。

7、對操作前喝酒的工人,禁止其上班,同時對其進行警告批評,屢教不改者,給予開除出隊。

8、在施工作業前,必須事先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把每項工序的安全工作落實到位,作業中還應注意自檢,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9、對生產中各工序改變時,針對新工序的情況,做好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工作。

10、班組長每月5日前要將上個月安全活動記錄交給安全員,安全員檢查登記並提出改進意見之後交資料員保管。

11、凡不參加班前安全活動的人員不下達當日施工任務,不記工時。

12、各班組建立健全班前活動記錄制度。

11。3。2 班前安全活動實施:按《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和《班組每週安全活動日記錄》實施執行。

11.4

安全教育計劃:

1、新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入場的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專案部、班組);主要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機械裝置效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和嚴禁事項。

2、對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產品施工和變換工種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操作規程和崗位的安全教育。

3、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安全技術教育。

4、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

5、管理人員和安全員要輪訓JGJ59-200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勞動衛生知識,(包括參加部、省、市、公司、專案培訓)。

11.

5 安全教育宣傳

利用黑板報、安全圖畫、安全紀律牌、安全標語、舉辦安全生產訓練班、舉辦安全保護講座、舉辦安全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進行安全技術、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程專案訂閱安全雜誌並選取有關內容組織職工學習,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11.6 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管理

規定

1、施工機械裝置應按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佈置。

2、機械裝置場地、基礎由施工單位負責,做到地平、道通、水通、電通,固定機械裝置要有機棚,能起到防物體墜落、防曬、防雨的安全作用。

3、裝置安裝正確、平穩、牢固。安裝後中小型機械裝置經施工單位機管員與質安員、大型裝置經機施工程處、動力裝置部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方能使用。

4、機械裝置均應掛上安全操作規程和例行保養規程。

5、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大型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人身和裝置安全。發現問題應及時排除,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單位領導及公司主管部門。

7、操作人員開機前應檢查油、水、電、鋼絲繩及各安全裝置,確認其處於完好狀態方能開機。收工前必須清理裝置和場地,做到裝置內部清潔、場地清潔。

8、操作人員與現場裝置維修人員必須按例行保養規程要求,做好裝置保養、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作用,確保裝置技術狀況良好,隨機工具整潔齊全。

9、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臺班記錄,機械運轉情況記錄,機械交接班記錄等。

10、開展文明施工和依照動力裝置部制定《公司紅旗裝置競賽活動辦法》開展各項競賽活動。

11、每個施工點應指定一名機械工為該點負責人,其責任是安排機械工崗位和檢查機械完好情況以及排除機械故障,各機械工必須聽從指揮。

12、為確保工程進度和安全生產,提高機械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長機械壽命,動力裝置部應經常深入工地監督指導機械工做好裝置保養工作。

11.7 門衛出入制度

1、凡是生產(工作)、生活等場地範圍,必須因地制宜進行圍閉(圍欄),確定出入門口,配足值班力量。

2、同一範圍內公司內部幾個單位(部門)共同使用和多個門口出入的,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派人值班,一個門口幾個單位共同使用的,共同協商明確一方負責管理。值班人員,經費合理分擔。

3、來訪人員憑單位證明或本人身份證證件辦理登記手續,在指定地點會客,離開時辦理登出手續。

4、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辦公場所、生活區等範圍;經允許進入的車輛不得堵塞通道,裝有物資的車輛進入內部範圍停放,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5、運送料具和其他物件出門,憑專案部簽發的“放行條”,或憑物資調撥單,經值班員查核後方能運出。個人攜帶小件物品出入門口,應主動給值班員檢視,如沒有有效的放行條和調撥單或數量、名稱不相符情況,值班員有權不給予放行。

6、、節假日及夜間,原則上不準提運物資,如需要在這段時間提物資,發貨人必須在場,並事先通知值班員。

7、值班員應履行職責,忠於職守,禮貌待人,職工和有關人員應自覺遵守執行本制度,尊重和支援值班員的工作,自覺接受檢查。

11.8 工人生產安全職責及建築工人安全生產八項權利

11。8。1 工人生產安全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搞好安全生產。

2、牢記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和“安全第一”之思想,認真學習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的作業。嚴禁酒後作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動火、吸菸。

3、愛護和正確使用工具、機具、勞動保護用品和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誌,做好班前班後的工具、裝置檢查工作,保證安全可靠,並做到維護保養。

4、隨時檢查自己工作崗位的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任何物件,作業時不準打鬧。

5、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班組長、工長報告和保護現場,向事故調查人如實反映情況。如有違章指揮和遇有險情,工人有權拒絕作業,同時立即報告或越級上報有關部門。

6、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1。8。2 建築工人安全生產八項權利

1、上班前班組長、施工員不講安全技術交底的,有權不接受任務。

2、班組長、施工員不進行班前安全檢查的有權不上班。

3、檢查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或隱患不立即整改的有權不上崗。

4、臨時改換工種,組長、施工員應交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使熟悉該工種的操作規程,否則有權不服從分配。

5、班長、施工員不按規程辦事,違章指揮有權不服從。

6、發現有違章作業有權向上級彙報。

7、有權抵制違章指揮,班長、施工員打擊報復的有權上報。

8、班長、施工員不落實安全措施,忽視安全生產有權提出批評和向上級報告。

1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如下規定。

12.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規定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稽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2、凡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並繪製臨電施工圖,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由持證的專業電工架設和管理,並要符合國家安全用電技術規範規定要求。

4、施工現場電氣裝置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等導體紮在一起,嚴禁電源線拖地:亂拉亂接。

5、推行“三相五線”制,做好接地接零保護,在“三相五線”制電路中,各種機電裝置必須按規定接地接零,嚴禁用接地線作載流零線,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Ω。

6、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嚴禁多機一閘,並選用適宜的保險絲,不得用銅線作保險絲使用。

7、檢修裝置或裝接電線電氣時,應拉閘停電,不準帶電作業,實行掛牌告示”有人操作,禁止合閘”制度,配電房應有專人監管,不得隨便離開崗位。

8、任何情況下。嚴禁任何人用手、腳摸試有無電流或漏電,一切線路架設必須按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足時應採取停電辦法或用隔離防護措施。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定期檢查。工地要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季度檢查一次,並應複測接地電阻)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整改和處理。

12.2 施工現場外電防護的管理規定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設作業棚和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

2、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 安全操作距離

1以下 KV 4m

1~10 KV 6m

35~110 KV 8m

150一220 KV 10m

330~500 KV 15m

3、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最低點與路面的垂直距離應下小於: 外電線路電壓 最小垂直距離

1以下 KV以上 6m

1~10 KV 7m

35 KV以上 7m

4、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於2 m。

5、對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誌牌。在架設防護設施時,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員工負責監護。

6、在防護設施無法實現時,必須與有關部門協商,採取停電遷移外電線路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12.3 施工現場配電室及自備電源的管理規定

12。3。1 配電室:

1、配電室應靠近電源,並應設在無灰塵、無蒸氣、無腐蝕介質及無震動的地方。

2、配電屏(盤)正面的操作通道寬度,單列布置不小於1。5m,雙列布置不小於2 m。

3、配電室的門向外開,並配鎖。

4、母線均應塗刷有色油漆: A黃 B綠 C紅 D黑

5、配電屏(盤)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

6、配電屏(盤)上的各配電線應編號,並標明用途標記。

7、配電屏(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停電標誌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12。3。2 自備電源(發電機組)。

1、發電機組及其控制室,配電、修理室等,在保證電氣安全距離和滿足防火要求的情況下可合併設定,也可分開設定。

2、發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室內嚴禁存放儲油桶。

3、發電機組電源應與外電聯鎖,嚴禁並列執行。

4、發電機組應採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並須獨立設定,其接地電阻值不得大於4Ω。

5、發電機應設短路保護和超負荷保護。

6、發電機並列執行時,必須在機組同期後再向負荷供電。

12.4 施工現場架空線路的管理規定

1、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

2、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3、架空線導線截面的選擇,應滿足規定要求,(詳按安全技術規範第6。1。3條)。

4、架車線的接頭數和相序排列應符合規定。(6。1。4條、6。1。5條)。

5、架空線的檔距(電杆間距)不得大子35 m,線間距離不得小於0。3 m。

6、架空線路宜採用鋼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鋼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和環向裂紋及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徑應不小於130mm。

7、電杆埋設深度為杆長的1/10加0。6m,但在軟土質處應適當加大埋沒深度或採用卡盤等加固。

8、架空線線橫擔的選擇,絕緣子的選擇,拉線的設定,熔斷器的選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12.5 施工現場電纜線路的管理規定

1、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

2、電纜型別應根據敷設方式環境條件選擇,電纜截面應根據允許截流量和允許電壓損失確定。

3、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小於0。6m,並應在電纜上下均勻鋪設不小於50mm的原細砂,然後覆蓋磚等硬質保護層。

4、電纜穿越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以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5、橡皮電纜架敷設時,應沿牆壁或電杆設定並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橡皮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重,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於2。5m。

6、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並應做到絕緣包紮,保持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張力:

12.6 施工現場室內配線的管理規定

1、室內配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採用瓷瓶瓷夾等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得小於2。5m。

2、進戶線過牆應穿管保護;距地面不得小於2。5m,並應採取防雨措施。

3、進戶線的室外端應採用絕緣子固定。

4、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根據用電裝置的計算負荷確定,但鋁線截面應不小於2。5 m/mm2,銅線截面應不小於1。5 m/mm2

5、潮溼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應密封;採用金屬管敷設時必須作保護接零。

12.7 施工現場配電箱及開關箱的管理規定

12。7。1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定

1、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開設定,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定;

2、開關箱應由未級分配電箱配電;

3、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地區,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裝置或負荷相對集中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裝置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4、配電箱、開關箱周圍要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5、配電箱、開關箱應用鐵板(厚度大於1。5mm)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

6、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後整體緊固在電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箱體應作電氣連線;

7、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鬆動;

8、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線線應利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有鬆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工作零線應透過接線端子板連線,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9、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透過接線端子板連線;

10、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12。7。2 電器裝置的選擇:

1、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隔離開關,總熔斷骼分路熔斷氣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2、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3、每臺用電裝置應有各自的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以上用鬼裝置。

4、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的裝設應符合要求;

5、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6、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必須設在箱底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並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

12。7。3 使用與維護:

1、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並作出電路標記。

2、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

3、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週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

4、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

5、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操作順序進行。

12.8 施工現場照明的管理規定

12。8。1 現場照明應採用高光效、長壽命的朋明光源。對需要大面積照明的場所,應採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混光用的碘鎢燈。

12。8。2 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有高溼、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於2。4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

2、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大於36V。

3、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朋明電源電壓不得大子12V。

12。8。3 照明系統中每一單相迴路上,燈具和插座數量不應超過25個,並應裝設熔斷電流為15A及15A以下的熔斷器保護。

12。8。4 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迴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12。8。5 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m,室內燈具不得低於2。4m。

12。8。6 路燈的每個燈具應單獨裝沒熔斷器保護,燈頭線應做防水彎,

12。8。7 熒光燈管應用管座固定,鈉、鉈、銦等金屬鹵化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5m以上,燈線應在接線柱上固定,不得靠燈具表面。

13

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3.1 防火安全管理標準

1、公司所屬各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防火工作要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健全和落實層級崗位管理責任制,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一個防火安全的管理網路。

3、各級防火責任人,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消防法規,把防火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的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要依靠發動詳眾,本著自防自救的原則,切實落實各項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4、當多家專業施工單位進入工地施工時,由總承包單位牽頭,成立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統一管理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健全工地的義務消防組織,制定在緊急狀態下的安全疏散及指揮職工參加撲救火災措施,維護火災現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保衛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等。

5、各單位的防火責任人,要負責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或有關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大檢查,認真做好人險隱患的整改工作和加強火災事故發生的安全預防措施,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法制教育。

6、各級防人責任人,都必須認真執行自己的職責,堅持依法從嚴管理和接受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及公司質安保衛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

13.2 施工現場消防措施

建築工地範圍內(包括作業層)凡需要臨時動火作業的,必須經工程負責人(專案經理)的審批,同意後才能動火。

凡經批准動火的,動火前要做到“八不“,動火中要做到“四要“,動火後要做到“一清”。

13。2。1 “三級”動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應由主管施工員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由專案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專案經理審批,方可動火,動火期限為一天,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級動火:

(1) 禁火區域內;

(2) 油罐、油箱、油槽車和貯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

(3) 危險性比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4) 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5)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2、二級動火作業應由施工管理人員提出申請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工地安全員審批後,方可動火。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作業;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除上列以外,其餘場所均為三級動火作業,應由所在班組長在動火前三天提出申請,報專案防火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動火。

13。2。2 經准許臨時動火的重點部位,動火前應做到“八不”,動火中應做到“四要”,動火後做到“一清”。

動火前“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清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易燃物品未經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有配備相應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13。2。2 動火“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動火中不準離崗。

3、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發生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採取措施撲救。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3。2。3 動火後“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後,應徹底清理火種和現場,確認無隱患後方能離場。

13.3 建築工地防火管理責任

1、建築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須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施工單位應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為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2、現場施工防火責任人,必須執行消防有關法規,切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到“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要把消防管理貫徹到整個施工管理工作中去,並組織實施防火工作制度和管理網路,同時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保衛部門的指導監督。

3、現場施工防火責任人負責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防火安全大檢查,及時整改隱患,並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凡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經過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基本滅火方法等內容的教育後方能上崗操作)。

4、現場施工防火責任人必須根據工程任務和工地環境,相應組織義務消防隊伍,並制定緊急狀態下的安全指揮方案,維護現場秩序,協同公安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等。

13.4

施工現場消防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健全和落實層級崗位管理責任制,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防火安全管理網路。

2、防火責任人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消防法規,把防火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的議事日程。要依靠發動群眾,本著自救的原則,切實落實各項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3、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器材,如消防滅火筒、消防水桶;定期檢查換藥(標明換藥時間,有效使用期)重點消防部位要增設防火器材,並設防火警示牌,嚴禁煙火,生活宿舍工棚附近,設定消防水池,經常儲備消防用水,以防萬一。

4、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整改防患工作。對施工人員要進行經常性防火安全,法規教育。

13.5 工地宿舍防火規則

1、工棚宿舍防火工作必須逐級實行防火責任制,應制定防火公約,並指定專人負責,保證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

2、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定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3、住宿人員有義務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室內輪值制,每月裡內外大掃除一次。不準亂扔垃圾,不準亂潑水,不準亂拋雜物,不準養“三鳥”。

4、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應定期檢查換藥(標明換藥時間,有效使用期);消防器材設定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持暢通易取;

5、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熱器具,嚴禁使用燈泡、大、小太陽燈具等進行取暖和使用明火取暖;

6、睡在床上嚴禁吸菸,火柴梗、菸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存放在不易引發火災的位置,不得放在床頭、枕邊,以防失靈起火;

7、嚴禁在易燃建築物、宿舍內外燃放煙花、炮竹及燒香拜神,不準點蠟燭照明。在公用地方可使用馬燈照明,但要明確看管人,馬燈不能接近易燃物件;

8、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易燃液體清洗後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幹,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完全乾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9、禁止將易燃、易爆、劇毒品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宿舍內不能存放貴重物品、重要票證和現金,宿舍內不準搞私人“工場”。

10、根據宿舍的建築結構和麵積,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蓄水池等。易燃工棚宿舍配置滅火機數量:50m2以下四個,100m2以下六個,150m2以下十個,200m2以下十五個。

11、每週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檢查安全防火的執行情況。

12、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後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應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13、宿舍內的所有電器必須由專職電工安裝管理。

13.6 建築工地防火規定

1、執行“

13.2 施工現場消防措施

”的有關規定;

2、施工現場施工通道,要保持暢通,設定出口標誌和照明設施保持良好。

3、建築工地的發電機房,配電房、木工房、材料物資倉庫是工地的防火要害部位,應配備足夠的1211滅火器材和泡沫滅火器,並設量防火警告牌。

4、建築工地施工現場遺留的木糠刨花以及易燃物體,必須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乾淨,不留火險隱患。

5、施工現場存放一級易燃品(汽油、酒精、天那水等)須經有關安全部門審檢批准後,方能儲存,並控制在50Kg以內,要實行定點存放、定負責人、定安全管理措施。同時要設定防火警示牌,配備足夠1211滅火器材。

6、用火用電,從嚴管理。嚴禁在木工間、發電機、配電房、油漆工作問及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倉庫、材料物資倉庫等地方吸菸。工地應指定吸菸地點。不準私自設爐生火做飯,禁止使用電爐。

7、工地現場燒焊作業,特別是高層燒焊作業,燒焊前要清理現場易燃雜物,做好防火措施,燒焊中要有人跟焊看火,燒焊後要徹底熄滅火種。嚴禁在易燃場所進行燒焊作業。

8、執行安全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玫,做到定整改時間,定整改人員,定整改措施。根據“四防”工作需要,配足值班力量,加強巡邏看護工作。

14 文明衛生管理

14.1 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1、指定專人和部門負責文明施工管理,監督檢查(執行“三檢”制度),落實整改工作。

2、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加強職工文明施工思想意識教育,開展文明施工達標活動。

3、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定堅固的高度不低於2。5m圍牆,並在臨街圍牆外進行美化(宣傳有關公司安全和質量管理的目標、方針以及美化環境的圖案);按要求設定工地出入大門,門口處設洗車槽,設門衛。並在醒目的位置掛上企業標誌和“五牌一圖”。“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

4、場地及道路要做硬地化,並設定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周邊排水溝保持暢通無積水。

5、現場要設有三級沉澱過濾池,所有泥漿、汙水和廢水必須經過沉澱過濾後才能排入下水道,嚴禁將泥漿、汙水和廢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

6、工地應設有吸菸區,不得隨地吸菸和丟菸頭。

7、在適當的地方種植一些花草,綠化、美化施工現場環境。

8、成品、半成品及材料堆放,應按平面佈置圖劃定的位置分類堆放並整齊美觀,並在料堆旁掛上物料標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分類存放。

9、不非法佔地,及時清理餘泥,運送散體、流體建築材料、餘泥,垃圾沿途不漏灑,車輛沾有泥砂及漿狀物不得駛出工地。

10、工地四周不亂倒垃圾、餘泥,不亂扔遺棄物,並做到工完場清。

11、工地在建工程內不得住宿,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有明顯劃分,工地設有辦公室、臨時廁所、浴室、食堂、廚房,並有排流措施,糞便汙水不外流。

12、食堂要有衛生許可證和衛生保潔制度,炊事員和茶水工要持有效健康證上崗。

1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

14、工地現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有消防措施和制度,有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

15、工地設保健醫藥箱和急救器材。

16、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減少對周圍居民的影響。特殊情況需進行夜間施工的,必須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

14.2 施工現場衛生管理制度

1、進場工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服從《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2、工地辦公室要專人負責清理衛生,物品擺放整齊。

3、工人宿舍一人一鋪,一班組一衛生管理區,管理區內班組要定期組織人員打掃,施工管理人員定期檢查。

4、宿舍內床鋪按規定擺設,不亂設間隔,不亂堆工具、垃圾,不亂拉設電線。

5、宿舍區內各班組不亂堆垃圾,亂潑汙水,不隨地大小便,垃圾每日清理。

6、工人廁所要每日輪值清理、沖洗,避免蚊蠅滋生。

7、沖涼房由施工班組專人負責,每日沖洗,清理垃圾;自來水控制閥保證無漏水及常流水現象;要愛護設施,禁止破壞。

8、工人飯堂門窗要安裝紗窗,環境要整潔,食品要洗淨,無汙水,剩飯菜定點倒放,定時清理,飯堂工作人員必須經身體健康檢查,無傳染性疾病。

9、施工場地材料堆放要按施工管理人員要求堆放,不得隨處亂丟、亂放,材料擺放整齊。

10、施工場地要有良好排水設施,保證無積水,進出車輛要由專職人員負責清洗。

11、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文明施工條例》進行文明施工。

12、對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的班組、個人,管理部門有權罰款處理。

13、進場工人必須進行本條例教育後方可上崗工作。

14.3 衛生責任制

14。3。1 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區劃分:

為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養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風,保證職工身體健康,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明顯分開,在生活區建立責任區,從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廁所、廚房、宿舍都有專人負責,使文明施工形成制度化。

14。3。2 劃分與責任:

1、以施工隊負責的工程進行劃分,施工隊副隊長為施工工程責任區負責人,指揮各班組落實所轄區域的文明施工與衛生管理。

2、以施工區域進行劃分,施工班長為施工區域負責人,負責督促工人對所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與衛生管理。

3、以民工宿舍進行劃分,由施工班長為宿舍區域負責人,對住宿區域、分管使用的廚房負責,督促民工遵守文明施工及工地衛生管理規定。多班組共用的宿舍廁所、沖涼房應進行每天輪值打掃。

4、材料員為工地辦公室、材料堆放責任區負責人,負責辦公室的衛生管理,材料的合理堆放管理。

5、設定工地衛生員,負責道路交通、公共廁所的衛生管理。責任區內誰主管誰負責,所轄責任區的文明施工與衛生不達標的由責任區 負責人督促落實整改。整改不力,追究責任人責任。

14。3。3 保健急救措施

1、工地辦公室內設定保健醫藥箱和部分急救器材(如擔架),藥箱內放置必需藥品。

2、在辦公室內寫上工地附近醫院或診所的急救電話。

3、工地發生有輕傷情況,先在工地進行包紮,必要時再送往醫院醫治。

4、工地發生重傷情況,及時打電話通知附近醫院派人搶救,必要時用擔架抬傷者,截車送往就近醫院急救。

14。3。4 一般的急救措施:

1、挫傷:輕度區域性塗擦舒治酒,再貼樟腦膏;抬高傷肢,加壓包紮,冷敷止痛;重度按出現的併發症對症治療。

2、扭傷:輕度扭傷可就地處理;嚴重的如韌帶斷 裂,關節脫位,應儘快到醫院進行縫合或固定處理。

3、止血:

1)抬高傷肢法:用於四肢出血,使出血部位高於心臟,血壓降低,減少出血;

2)加壓包紮法:用於小靜脈和毛細血管出血,傷口塗紅藥水和消炎粉後,墊蓋沙布塊,用繃帶包紮;

3)加墊屈肢法:用於前臂、手、小腿和足出血,將棉墊放在肘窩或胸窩,使關節儘量屈曲,再用繃帶作“8”字形纏好;

4)指壓止血法:用手指腹用力壓在血管的出血處,將血管壓 閉塞,斷其血流,達到止血的目的,如動脈出血,壓在出血口的上端,靜脈出血壓下端,毛細血管出血直接壓在傷口上。

4、休克:一般處理是讓病人安靜平臥,要保持體溫,不要過冷或過熱,有時可給薑糖水、熱茶等飲料;針刺或掐點內關、足三里、合谷、人中穴等,針對病因處理;如由於出血而引起的休克,應立即選擇止血法,內出血時可作冷敷,外傷劇烈痛引起的休克,要用鎮痛劑止痛;出現骨折要使傷肢安靜,並用夾板固定。

5、骨折:有出血和休克時,先止血和休息,然後包紮整骨;有重要器官拉傷或肢體脊柱骨折時,必須馬上送往醫院搶救;根據不同的部位,採用不同的包紮固定方法;護送骨折傷員去醫院時,必須輕放在擔架或門板上,途中不許或儘量減少顛簸,並隨時注意患者呼吸迴圈情況,以免發生意外。

6、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出現呼吸停止的,要及時進行人工呼吸。

7、急性腹痛:立即送醫院做詳細檢查。

8、心臟病發生氣喘:不能平臥,應兩腳垂下取坐位。

9、腦出血:不能隨意搬動,應立即平臥,頭部抬高就地治療並送醫院。

10、昏迷:應使其頭側位,防止嘔吐物吸入肺部。

11、鐵釘、木刺扎傷:應立即清洗傷口,注射破傷風血清。

12、搶救時不能捨近就遠,搶救病人應爭分奪秒;如病情嚴重,現場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送最近醫院就醫或搶救。

14。3。5 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

1、在施工現場及民工宿舍嚴禁使用煤氣爐、電爐,在生活區適當位置設定集體廚房、沖涼房、廁所。

2、督促及教育民工,提高民工防煤氣中毒的知識,自覺遵守規章制度。

3、天氣炎熱時,督促工人做好防中暑措施,調整開工作業時間,避免在正午烈日下作業;現場設茶水桶,使工人能適當補充水分;教育民工學習中暑後的應急措施,提高認識。

4、做好文明施工、文明住宿,清除生活區、工作區的積水,杜絕蚊蠅滋生,並且定期在工作區、住宿區容易產生蚊蟲的地方噴殺蟲水。

14.4 治安綜合治理

14。4。1 治安保衛制度

1、認真執行有關治安保衛的法律、法規,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2、加強防盜、防火,維護職工作業環境不受破壞,協調處理職工矛盾,保持施工現場詳和氣氛。

3、嚴格執行佩帶出入卡制度,禁止無證人員隨意進入施工現場。

4、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5、負責施工現場的保衛,對新招收人員需進行三證(暫住證、身份證、計生證)的審查,並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專案組。

6、嚴禁小孩、孕婦在工地內停留。

7、工地內嚴禁打架、賭博、酗酒,如發現有此現象應加以制止,按規定對當事人進行懲罰。情節嚴重及吸毒、賣淫、嫖娼者同時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8、工地出入口處應安排專人值班,對出入工地的人員車輛進行檢查。

9、治安人員要定時檢查工地的滅火器材及其它安全設施,對三無人員要及時彙報工地管理人員作出處理。

14。4。2 治安保衛責任分解

1、工地治安負責人(組長)職責:

負責定期分析施工人員的思想狀況,做到心中有數。定期對職工進行保衛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如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做到召之即來,團結奮鬥。對工地的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治安教育,提高防範意識。

2、工地治安小組成員職責:

為加強施工現場的保衛工作,預防各類盜竊、破壞案件的發生,組成施工現場治安小組。小組人員負責制定工地內的保衛工作措施和治安保衛制度。晝夜輪流值班, 白天對外來人和進出車輛及所有物資進行檢查登記。本工地人員必須戴胸卡才能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是聯絡業務或找人,須驗明證件,登記後才可進場。非施工人員不得住在施工現場, 特殊情況要經治安負責人(組長)批准。夜間值班巡邏護場,重點是倉庫、宿舍、辦公室、成品、半成品等保衛。工地內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鬥毆,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制止,必要時報公安機關處理。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司機關偵破。

15 環境保護措施

15.1 社群服務

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止由於建築施工造成的作業汙染和擾民,保障建築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必須做好建築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是文明施工的具體體現,也是施工現場管理達標考評的一項重要指標,所以必須採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做好這項工作。

15.2 防粉塵措施

1、施工垃圾要及時清運,清運時,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2、施工現場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規劃和設定,可利用設計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採取臨時施工道路,基層要夯實,路面鋪墊焦渣、細石,並隨時灑水,減少道路揚塵。

3、散水泥和其它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儘量安排庫記憶體放,如露天存放應採用嚴密遮蓋,運輸和卸運時防止遺灑飛揚,以減少揚塵。

4、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內施工,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措施,配備專用灑水裝置及指定專人負責,在易產生揚塵的季節,施工場地採取灑水降塵。

15.3 防噪音措施

人為噪音的控制措施

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為噪音的管理制度。儘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譁,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強噪聲作業時間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的,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於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儘量採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圍群眾的工作,並報工地所在的區環保局備案後方可施工。

強噪聲機械的降噪措施:

牽扯的產生強噪聲的成品、半成品加工、製做作業(如預製構件、木門窗製作等), 應儘量放在工廠、車間完成,減少因施工現場加工製作產生的噪聲。

儘量選用低噪聲或備有消聲降噪裝置的施工機械,施工現場的強噪聲機械(如攪拌機、電鋸、電刨、砂輪機等)應儘可能設定封閉的機械棚,以減少強噪聲的擴散。

加強施工現場的噪聲監督

凡超過《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噪聲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噪聲不擾民的目的。

15.4 施工不擾民措施

1、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工地設門戶衛值班室,並設專人輪流值班,非作業人員不得進入工地。

2、控制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噪聲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3、工地周邊的主要道路上方設定擋板,以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4、工地出入口設定車輛沖洗設施,車輛離開工地前必須沖洗乾淨,以防車輛帶砂泥出街道。

5、裝載易飛揚的散體材料的車輛,必須進行遮蓋,防止遺灑飛揚,以減少揚塵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6、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儘量安排上午7時-12時,下午2:30-22時這段時間內施工,減少夜間施工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7、工地內設定有效的排水系統,對施工和生活汙水經過沉澱過濾後才可排入下水道。

16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為加強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證文明施工達標,增強企業信譽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參照廣州市有關工地文明施工若干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現制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16.1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經濟處罰制度

【行業案例】維修倉庫如何做到互相監管德慶縣# # # # # # # 設

16.2 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經濟處罰制度

【行業案例】維修倉庫如何做到互相監管德慶縣# # # # # # # 設

16.3 附則

16。4。1 執法機構與執罰範圍

1、執法機構:分公司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及各有關部室是分公司具體執罰實施人;各施工現場專案經理和質安員為本工地的具體執罰實施人。

2、執罰範圍:分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的人員和現場的分包單位需服從總包單位的管理,工地總包單位有權對其分包實施處罰制度(應在分包合同中表明)。

16。4。2 執罰扣款辦法:

1、分公司在財務部設立帳目,執罰扣款和獎勵款由分公司質量安全生產、文明小組和各施工現場列項到財務部進行扣、獎。

2、在檢查評分中不達標的建築工地罰款1000元(專案經理70%,質安員30%)。

3、在實施檢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規定而受處罰的分包單位及個人必須接受檢查和執罰,經教育,拒不接受者,施工現場和分公司檢查組有權向分公司反映,終止其分包合同和個人解聘。

17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投入範圍

17.1 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費用

1、培訓費

包括:安全資格上崗培訓取證費用;安全員上崗培訓取證費用;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培訓取證費用;JGJ59-2011標準、安全法培訓學習取證費用等。

2、宣傳、活動投入

包括:開展“安全月”活動,召開現場會,應急預案的演練,組織參觀學習先進單位,組織知識競賽、文藝演出,訂閱報刊雜誌、製作展板等費用。

17.2 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勞保)用品

1、洞口臨邊防護設施(鋼管、扣件,鋼筋網,腳手板,竹笆,安全網,擋腳板,定型安全門等);

2、電器產品(開關箱、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熔斷器、插座、五芯電纜、瓷瓶等);

3、機械裝置安全防護裝置更換、檢測費用;

4、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安全鞋、手套、防護面罩、工作服等;

5、防暑降溫、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

17.3 文明施工設施

1、現場圍擋(包括大門);

2、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設施、綠化;

3、現場廚房、廁所、淋浴室;

4、消防器材(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5、現場五牌一圖、警示標識標牌、CI標識;

6、現場保健急救藥品、器械;

7、現場防噪音、粉塵,廢棄物處理等費用。

17.4 人工費、意外傷害保險、安全監督費、其他

包括: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維護,垃圾的清運等的人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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