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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五項舉措強化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工作

2023-01-25由 金臺資訊 發表于 農業

草原載畜量標準和草畜平衡管理辦法由哪裡規定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方案》,合理利用天然草原,從嚴保護草原資源,採取天然草原生態恢復、生產力提升,省林業和草原局五項措施,切實強化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工作。

將草原生態脆弱,生態環境惡劣,退化、沙化、鹽漬化嚴重以及位於江河源水源涵養區的中度以上的退化草原確定為禁牧區,實行禁牧封育;對禁牧區以外的地區確定為草畜平衡區,實行草畜平衡管理。

結合當地草情、畜情、民情,把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納入村規民約,有補飼條件的地區,積極推行休牧制度,對納入草畜平衡區管理的天然草原,實行以草定畜,草與畜動態平衡的常態化管理措施。完善違反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監管辦法和懲戒措施,切實把制度落到實處。

要求層層簽訂責任書,進一步壓實壓牢部門責任。科學核定載畜量,把目標、責任確定到鄉、分解到村、落實到戶,確保草畜平衡制度有效執行。

採用智慧監控、無人機等先進技術,探索創新草原監管巡查方式,加大執法監管力度。積極加大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部門的協作,強化聯合執法,開展核查工作。對核查確定存在禁牧區放牧或超載行為的,依法從嚴處理。加強草原管護員隊伍管理,充分發揮其巡查管護和宣傳力量。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平臺,採用農牧民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積極向農牧民和社會各界宣傳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設定舉報信箱,暢通舉報渠道,發揮社會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