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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蘭花不能採

2023-01-23由 北青網 發表于 農業

剛種的蘭花怎麼處理

本報訊(通訊員何若愚)“我之前不知道野生蘭花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現在非常後悔,以後再不採挖了,還會向身邊朋友多多宣傳……”11月25日上午,浙江省諸暨市檢察院對郭某涉嫌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一案在東和鄉章梅塔村召開公開聽證會,該村村民、犯罪嫌疑人郭某當場表達悔意。

郭某閒時以養花弄草為樂,尤其喜歡蘭花。今年1月,郭某在村子附近山上挖筍時,發現竹林中長有很多野生蘭花,非常漂亮。“網上買的蘭花肯定沒有野生蘭花珍貴!”郭某起心動念,將41株蘭花全部採挖回家,移栽至花盆內觀賞。

3月,公安機關根據相關線索將郭某抓獲。經鑑定,郭某所採蘭花為春蘭和蕙蘭,均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隨後,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郭某非法採集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涉嫌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但其行為緣於自身愛好,並未對蘭花造成過度殘害,案發後,蘭花已全部追回,郭某也自願認罪認罰,願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繳納生態修復所需要承擔的賠償費用。綜合上述情節,該院擬對郭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考慮到諸暨周邊群山環抱,野生動植物資源豐富,為進一步強化法治宣傳效果,讓更多的群眾瞭解保護野生動植物的重要性,諸暨市檢察院決定就郭某擬不起訴案在案件發生地東和鄉章梅塔村召開檢察聽證會。

聽證會邀請紹興市人民監督員、諸暨市人大代表、諸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專家、鄉政府領導、村幹部等擔任聽證員,偵查人員、當事人參加聽證,數十名群眾現場旁聽。會上,聽證員結合具體案情,展開討論,最終一致同意對郭某作不起訴處理。

“野外植物可不能隨意採摘、移栽。2021年9月7日,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公佈,新增野生植物268種和32類,其中就包括了除兔耳蘭以外的所有野生蘭花。”現場,檢察官還向村民發放了保護野生動植物倡議書。

“把聽證會開到村民‘家門口’,是對群眾的一次‘沉浸式’普法宣傳,既讓群眾深刻了解了法律對野生動植物保護的規定,也讓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更加深入人心。”參加聽證會的諸暨市人大代表、趙家鎮潘村書記孫梅軍對檢察機關的做法點贊。

11月30日,諸暨市檢察院對郭某作出不起訴決定。(何若愚)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