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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關於報送2022年度建設工程高階職稱評審材料的通知

2023-01-20由 職稱評審一點通 發表于 農業

報送材料的通知怎麼回覆

山東省關於報送2022年度建設工程高階職稱評審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1〕1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告》等部署要求,現就報送2022年度建設工程高階職稱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一)正高階工程師申報範圍:各市及省直各部門(單位)、省管企業等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高階工程師申報範圍:省直各部門(單位)、省管企業等符合條件的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建設工程高階職稱“現從事專業”:建築學、建築工程、岩土工程、給水排水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城市道路與交通工程、建築材料、風景園林、燃氣工程、電氣安裝、工程消防等11個專業。

(二)凡在我省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係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按規定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職稱。

(三)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符合標準條件的可不受原職稱資格限制。

(四)外省專業技術人員委託我省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需向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綜合管理部門出具的委託評審函。中央駐魯單位和外省國有駐魯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我省申報評審的,

需具有人事管理許可權的主管部門出具委託函,相關程式

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簡化中央駐魯單位高階職稱委託評審手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63號)規定執行。

(五)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予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2022年度省建設工程職稱申報評審條件,按照《山東省建設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魯建人字〔2022〕8號)執行。

(二)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階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於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三)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規定,申報評審人員應按要求完成相應繼續教育學時,並及時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申報、認定,“職稱申報評審系統”將自動從“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提取近5年繼續教育資料。

(四)建設工程領域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建立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係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9〕1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高技能人才申報評審,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貫通發展的實施意見》(魯人社發〔2020〕16號)有關規定執行。

(六)符合破格條件申報評審,經破格面試後提交評審委員會單獨評審,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申報和稽核要求

(一)申報要求

申報人員可登入“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http://117。73。253。239:9000/rsrc)的“職稱申報評審系統”進行註冊、填報,網上填報注意事項詳見附件1。填報提交後,申報人員可在系統中下載列印《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以下簡稱《評審表》)。經逐級推薦上報稽核後,由呈報單位彙總申報人員花名冊、《評審表》、《破格申報推薦表》等紙質材料統一報送,紙質材料報送清單詳見附件2。

所有

材料一經稽核透過,逾期不再受理補報資訊。因提供材料不準確、不真實、不完整、不清晰,或未按要求上傳證明材料、未按稽核意見補充修改、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等影響申報的,由申報人負責。

(二)稽核要求

1。

單位稽核。

用人單位要建立健全職稱申報稽核推薦工作程式,認真稽核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並按條件組織推薦。確定推薦申報職稱人員名單和次序後,按照有關規定公示人員名單、推薦次序及申報材料等有關情況,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許可權逐級推薦上報。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並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主管部門、呈報部門稽核。

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要認真稽核申報材料是否符合申報條件,重點稽核申報人員的基本資訊、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工作業績、代表性成果、論文著作等內容是否真實準確,按程式進行上報呈報。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式、超出評委會受理範圍或違反委託評審程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退回,並通知用人單位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範;(3)不按規定時間、程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有弄虛作假行為;(6)其他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對於呈報部門推薦的申報評審人員材料,經評委會辦事機構稽核不合格率超過20%的,將退回所有申報材料,由呈報部門重新稽核後報送。評委會辦事機構將適時彙總通報各呈報部門推薦申報評審人員透過稽核情況。

四、材料報送時間地點

請各呈報單位於10月28日前報送申報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報送地點:

濟南市小緯四路46-1號607房間(經六路與小緯四路交叉口東20米路北)。

五、紀律要求

(一)嚴肅工作紀律。

各市、各部門(單位)要準確把握職稱評審相關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及稽核推薦等相關工作。要對照資格條件逐條逐項把好關,嚴格申報推薦程式和紀律,確保申報推薦質量和工作規範有序。

(二)推行誠信承諾。

申報人員對本人申報行為負責,承諾申報內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嚴禁提交、偽造虛假材料。用人單位對稽核推薦行為負責,承諾所推薦人員申報評審資格條件及申報材料的稽核情況真實準確。

(三)嚴格責任追究。

職稱申報、推薦工作嚴格實行“誰稽核,誰負責”管理責任制,出現問題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職稱申報推薦過程中發現的弄虛作假、違紀違規人員,各市、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現行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聯絡電話:

附件:

1。

網上填報注意事項

2。紙質材料報送清單

3。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公示情況及推薦排序表

4

破格申報推薦表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