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農業

《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將從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01-20由 北晚線上 發表于 農業

在實施轉化成功投產後什麼內

職務科技成果的相關權利由過去國家單位擁有,轉化為可以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人員可以個人擁有;對完成、轉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可獲獎勵和報酬;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可享落戶、住房、醫療保險、子女就學等待遇。

《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將從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經過三次審議,今天下午進行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條例》以法律的形式,對科技成果的權屬、轉化收益分配、勤勉盡職免責等作出明確規定,解決了科技成果權屬這一核心問題。《條例》將從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自己參與產生的科技成果,終於有機會可以自主轉化了。”科技人員盼望已久的夢想終於成真。

職務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可個人擁有

《條例》規定,政府設立的研發機構、高等院校,可以將其依法取得的職務科技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未形成智慧財產權的職務科技成果的使用、轉讓、投資等權利,全部或者部分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並同時約定雙方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分配方式。

政府設立的研發機構、高等院校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實施轉化,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外,不需審批或者備案;可以自主決定是否進行資產評估。科技成果轉化收入留歸本單位。

科技成果轉化貢獻人可獲獎勵報酬

獎勵和報酬的標準也進一步予以明確。《條例》規定,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應當對完成、轉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

其中,將職務科技成果轉讓、許可給他人實施的,可以從該項科技成果轉讓淨收入或者許可淨收入中提取不低於70%的比例;利用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的,從該項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中提取不低於70%的比例;將職務科技成果自行實施轉化或者與他人合作實施轉化的,在實施轉化成功投產後,從開始盈利的年度起連續五年內,每年從實施轉化該項科技成果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於5%的比例。

政府設立的研發機構、高等院校及國有企業,對完成、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的支出計入當年本單位工資總額,但不受當年本單位工資總額和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納入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

科技成果轉化與職稱評審掛鉤

審議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提出,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專門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人員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實踐中這些人員的權益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和保障。為此,《條例》規定,政府設立的研發機構、高等院校應當建立符合本單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特點的職稱分類評審、崗位管理和考核評價制度,將透過科技成果轉化創造的產值、利潤等經濟效益和吸納就業、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等社會效益,作為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崗位管理和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市科學技術、教育等部門建立有利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體系,設立智慧財產權、技術經紀等職稱專業類別,並將科技成果轉化創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科技成果轉化人才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因素。

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可享落戶住房待遇

統計資料顯示,2018年以來,本市共有3500多名人才辦理了引進落戶手續。在人才培養和引進方面,《條例》提出,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和引進政策,加強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基地建設,落實本市引進的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在落戶、住房、醫療保險、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待遇。

對於本市引進的外籍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市公安、外國專家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辦理入境簽證、居留許可和就業許可時,簡化程式、提供便利。

逐步提高科技經費財政投入

在政府支援和保障方面,《條例》指出,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逐步提高科學技術經費的財政投入總體水平,統籌安排財政資金,支援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相關工作,促進重大科技成果在本市落地轉化。

此外,本市鼓勵研發機構、高等院校優先向中小微企業轉移科技成果。將科技成果許可他人實施的,中小微企業優先實施。

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對創新產品的招投標應當合理設定限制條件,減少門檻。為此,《條例》規定,本市建立健全支援採購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新服務的相關制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本市支援企業透過科技成果轉化形成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依法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有關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合理設定首創性、先進性等評審因素,不得以企業規模、成立年限、市場業績等為由限制企業的參與資格。

弄虛作假將取消獎勵稱號並罰款

研發機構、高等院校、企業及相關人員違反規定,在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弄虛作假,採取欺騙手段,騙取獎勵和榮譽稱號、非法牟利的,將責令改正,取消獎勵和榮譽稱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大波福利來了!《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明年施行)

流程編輯 TF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