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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除了種糧食外還可以用於哪些農業專案

2023-01-13由 閩江源 發表于 農業

耕地種什麼

耕地除了種糧食外還可以用於哪些農業專案

前幾天我寫了一篇《在農村的耕地上挖塘養魚行不行?》的文章,有不少網友評論說地荒著也不讓養魚。其實種養殖業政策是鼓勵的,因此特別設定了設施農業用地制度。

什麼是設施農業用地呢?可以用於發展什麼產業?

設施農業用地是指在農業生產中直接用於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設施農業用地可以分為種植設施有地和養殖設施用地。

一、種植設施用地

1

.生產設施用地。

用於作物(含食用菌)設施種植(工廠化栽培)、育種育苗的鋼結構智慧溫室、溫控大棚,混凝土結構、彩鋼板結構庫房(大棚)等設施用地。包括直接服務生產的看護房、水肥一體化設施、配電房、農業智慧操控等設施,食用菌配料到出菇、育種育苗全程生產設施用地,以及場內通道用地等。

2

.輔助設施用地。

為設施農業和農業規模種植(栽培)生產服務的管理房、檢驗檢疫監測、病蟲害防控、農資農機具存放、有機物廢料處置等設施用地,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烘乾晾曬、清洗預冷、分揀包裝、保鮮儲存、毛茶製作等初加工設施用地。

二、養殖設施用地

1

.生產設施用地。

畜禽舍、畜禽活動場所和隔離舍(帶)、養殖池、養殖車間和消毒、農業智慧操控設施、尾水處置、進排水渠道、配電設施、場內通道、陽光大棚等設施用地。

2

.輔助設施用地。

為生產服務的管理房、疫病防治、檢驗檢疫監測、有機物(有機肥)處置、糞汙資源化利用、尾水處置、生物安全等設施用地,以及與生產直接相關聯的飼料加工與儲存、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裝豬臺、圍牆等設施用地。

輔助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設施農業屬於農業內部結構調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實佔補平衡(耕地轉變為建設用地需要佔補平衡,也就是說用了多少耕地轉為建設用地,就得開發同樣面積耕地作為補充)。種植設施不破壞耕地耕作層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不需補劃;破壞耕地耕作層,但由於位置關係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允許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但必須補劃。養殖設施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

上面

劃出

的範圍已經很廣泛了,完全可以在規定的範圍內來考慮我們準備發展的產業。

設施農業用地怎麼申請?一般來說是經營者制定設施農業用地建設方案後,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申請審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