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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場所防火指南

2023-01-12由 安全生產記心間 發表于 農業

液化石油氣的閃點是多少

易燃易爆場所

防火指南

易燃易爆場所防火指南

化學工業的迅猛發展正在給人類生活帶來巨大的變化,但據統計,全球每年因化工事故和化學危害所造成的損失已超過4000億元人民幣。因此,分析易燃易爆場所生產事故的原因、特點和規律,提出有效的事故防範措施,遏制事故的發生,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一、消防工作現狀

(一)加強消防管理的重要性

1

、消除事故風險的需要。化工生產流程長、工序多、工藝複雜的特點,既有高溫、高壓,也有低溫、低壓,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廢棄物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易腐蝕的特性,火災風險較高。

2

、落實消防責任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提出,單位必須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燬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3

、保障自身安全的需要。易燃易爆場所對從業職工的要求比較高,誤操作很容易引發事故。許多易燃易爆場所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制度不健全,監察力度不夠,安全投入不足,這些往往為事故的發生埋下了深層次的隱患。

4

、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易燃易爆場所事故往往危害大、傷亡多,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次生災害,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將遠遠大於火災事故本身帶來的影響。

(二)易燃易爆場所事故的主要特點

1

、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1998

年1月6日

,陝西興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Ⅱ期硝銨裝置發生意外爆炸,造成22人死亡,6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7000萬元。2000年8月4日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發生重大煙花爆竹藥料爆炸事故,死亡27人,重傷2人。2000年8月21日,國內某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製氧廠發生爆炸,死亡22人,重傷7人。2001年8月3日下午5時許,蘭州市東崗東路一廢舊金屬回收公司發生氯氣洩漏事件,劇毒氣體擴散至四周家屬區,具體中毒人數難以確計。其中60餘人中毒程度較重,被送進附近醫院救治,住院人員中有十餘名兒童。

2

、容易造成環境汙染。

2005

年11月13日

13

時36分,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事故,並引發松花江水汙染事件。

3

、事故處置難度大。

(三)易燃易爆場所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1

、單位存在的共性問題

(1)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依法生產經營的現象。

(2)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框架不建立、不完善。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失。

(4)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機制不健全。

(5)防火防爆措施不落實。

(6)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

2

、人員存在的主要問題

(1)安全意識淡薄。

(2)安全知識缺乏。

(3)崗位職責不清。

(4)操作規程不熟。

(5)應急能力不強。

(6)習慣性違章多。

(7)工作責任心差。

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定義、分類及危險特性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定義與分類

1

、定義

(1)危險化學品定義

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2)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定義

是指國家標準GB12268—2005《危險貨物品名錶》中以燃燒、爆炸為主要特性的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於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氧化性物質、有機過氧化物、毒性物質、腐蝕性物質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共計6大類15項。

2

、分類

根據《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2005)和《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668-2005)的規定,危險物品分為爆炸品,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於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放射性物質,腐蝕性物質,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共計9大類。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危險特性

1

、氣體

(1)概念

是指在50

時蒸氣壓力大於300kPa的物質,或20

時在101。3kPa標準壓力下完全是氣態的物質。包括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氣體和冷凍液化氣體、一種或多種氣體與一種或多種其他類別物質的蒸氣的混合物、充有氣體的物品和煙霧劑。

(2)分類

分為易燃氣體、非易燃無毒氣體、有毒氣體三類。

(3)特性

具有可壓縮性和膨脹性、易燃易爆特性(混合接觸危險)、擴散性、助燃性等特性。

2

、易燃液體

(1)概念

在物品閃點溫度(閉杯閃點不高於60。5

,或開杯閃點不高於65。6

)時放出易燃蒸氣的液體或液體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懸浮液中含有固體的液體,也包括在溫度等於或高於其閃點的條件下提交運輸的液體,還有液態退敏爆炸品都屬於易燃液體。

(2)分類

分為低閃點液體(閃點<-18℃)、中閃點液體(-18℃≤閃點<23℃)和高閃點液體(23℃≤閃點≤60。5℃)三類。

(3)特性

具有高度易燃易爆性、流動擴散性、受熱膨脹性、混合危險性和毒性等特性。

3

、易燃固體

(1)概念

凡是燃點較低,在遇明火、受熱、撞擊、摩擦或與某些物品(如氧化劑)接觸後,會引起強烈、迅速燃燒,並可能散發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物質,稱為易燃固體。這類物質主要是一些化工原料及其製品,包括容易燃燒或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體,可能發生強烈放熱反應的自反應物質,不充分稀釋可能發生爆炸的固態靈敏爆炸品。

(2)分類

按燃點的高低、易燃程度等情況,分為一級易燃固體(如紅磷、三硫化四磷等)、二級易燃固體)(如2,2二硝基丙烷、含硝化纖維的製品、鋁粉等)兩類。

(3)特性

容易被氧化、受熱易分解或昇華、遇明火常會引起強烈、連續的燃燒。易燃固體與氧化劑接觸,反應劇烈而發生燃燒爆炸。除火種、熱能引起燃燒外,易燃固體對摩擦、撞擊、震動也很敏感;與有些氧化劑接觸,反應劇烈而發生燃燒爆炸。許多易燃固體有毒,或燃燒產物有毒或腐蝕性。

4

、易於自燃的物質

(1)概念

凡是不需要外界明火的作用,而是由於物質本身的化學變化(通常是由於緩慢的氧化作用),或受外界溫度、溼度的影響,發熱並積熱不散達到其燃點而引起燃燒的物品,稱為易於自燃的物質,包括髮火物質和自熱物質。

(2)分類

根據自燃物品發生自燃的難易程度,分為一級自燃物品(如黃磷、三異丁基鋁等)、二級自燃物品(如含有植物油的油布、油紙及含油金屬屑等)兩類。

(3)特性

大多具有容易氧化、分解的性質,且燃點較低。除物質本身的特性外,外界條件(如溫度、溼度)也有著影響或起促進自燃的重要作用。

5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1)概念

凡能與水或潮溼空氣中的水分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使可燃氣體溫度猛烈升到該氣體的自燃點或遇明火、火花而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稱為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2)分類

按照遇溼或受潮後發生的反應的劇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分為一級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如鉀、鈉及鉀鈉合金等)、二級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如鋅灰等)兩類。

(3)特性

與水或潮溼空氣中的水分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放出易燃氣體和熱量;與酸反應更加劇烈,極易引起燃燒爆炸;對人的面板有腐蝕性,接觸後能灼傷面板;不少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還具有劇毒;有些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本身還具有易燃性。

6

、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

(1)概念

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簡稱氧化劑)具有較強的獲得電子能力,有較強的氧化效能,遇酸、鹼、高溫、震動、摩擦、撞擊、受潮,或與易燃物品、還原劑等接觸,能迅速分解,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2)分類

按氧化性的強度和化學組成,分為氧化性物質、有機過氧化物兩類。

(3)特性

遇易燃物品、可燃物品、有機物、還原劑等會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而引起燃燒爆炸;高溫易分解放出氧和熱量,極易引起燃燒爆炸;許多氧化劑對摩擦、撞擊、震動極為敏感;大多數氧化劑,特別是鹼性氧化劑,遇酸反應劇烈,甚至發生爆炸;有些氧化劑遇水分解放出氧氣和熱量,有助燃作用,使可燃物燃燒,甚至爆炸;有些氧化劑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和腐蝕性;有些氧化劑與其他氧化劑接觸後,能發生複分解反應,放出大量熱而引起燃燒爆炸;有些氧化劑(如溴酸銀)對光敏感,在日光照射下會分解放出氧氣。

7

、毒性物質

(1)概念

凡人畜吞食、吸入或面板接觸後,能與體液和機體組織發生作用,擾亂或破壞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機體產生暫時性或永續性的病理狀態,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均屬毒性物質。

(2)分類

分為一級無機毒性物質、一級有機毒性物質、二級無機毒性物質、二級有機毒性物質四類。

(3)特性

毒性,且溶解度越大,其毒性也越大。固體毒性物質的顆粒越小,越易引起中毒;液體毒性物質的沸點越低,也越容易引起中毒,無色無味的更易引起中毒。有些毒性物質不僅有毒性,還有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性。

8

、腐蝕性物品

(1)概念

是指與面板組織接觸不超過4h,在14d的觀察期中發現引起面板厚度損毀,或在溫度55

時,對S235JR+CR型或類似型號鋼或無覆蓋層鋁的表面均勻腐蝕率超過6。25mm/y的物質。其主要物品是酸類和鹼類。

(2)分類

按腐蝕性強度和化學組成,分為酸性腐蝕性物質、鹼性腐蝕性物質、其他腐蝕性物質三類。

(3)特性

強烈的腐蝕性、毒性、易燃性、氧化性、與水反應性。

(三)易燃易爆場所的定義及分類

1

、定義

通常是指那些由於存在某些危險物質和條件,易於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而需對其生產、使用、儲存或裝卸採取防護措施的場所。

2

、分類

按作業性質不同,分為易燃易爆生產場所、易燃易爆儲存場所、易燃易爆使用場所、易燃易爆運輸場所。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時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消防安全管理

1

、嚴格生產審批。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2

、嚴格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並予以貫徹落實。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特種裝置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等;操作規程主要包括動火作業、裝置操作等。

3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易燃易爆危險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並對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負責。各級領導對各自分管區域的消防安全負責,員工對崗位消防安全負責。

4

、嚴格安全教育。危險品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5

、制定滅火疏散預案並定期演練。

6

、實施安全評價。生產企業,應當委託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

7

、落實安全設施、裝置。

(1)根據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定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洩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裝置,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

(2)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3)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定通訊、報警裝置,並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4)應當對其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定明顯標誌,並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檢查、檢測。

8

、嚴格控制著火源。

(1)外來著火源控制,如汽車排氣管火星熄滅裝置、庫房周圍明火作業、吸菸菸頭、煙囪飛火等。

(2)內部著火源控制,如裝置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撞擊火花、靜電、明火等。

(二)易燃易爆物品儲存消防安全管理

1

、火災預防措施

(1)落實專人管理,專庫儲存。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且須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2)完善儲存建築的功能。

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築應該具備溫度可控、溼度能調、通風良好、陽光不能直接射入、不漏雨等儲存功能。

(3)嚴格儲存管理制度。

性質相互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產品變質和包裝損壞的物品不得儲存;一切操作應當按照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規程。

(4)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廠長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倉庫負責人對倉庫的消防安全負責,員工對崗位消防安全負責。

(5)落實安全設施、裝置。

①根據其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定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洩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裝置,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

②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③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定通訊、報警裝置,並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6)嚴格控制著火源。

①外來著火源控制,如汽車排氣管火星熄滅裝置、庫房周圍明火作業、吸菸菸頭、煙囪飛火等。嚴禁在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場所的建築物內部和外部動火,必須動火時應按動火審批手續進行,並辦理動火證。

②內部著火源控制,如裝置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撞擊火花、靜電、明火等。倉庫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穿金屬管或難燃塑膠管保護。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7)制定滅火疏散預案並定期演練。

2

、防火防爆要求

(1)出入庫管理

①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

②出入庫前進行檢查驗收和登記。內容包括物品名稱、數量、包裝和危險標識,不得混存。

③進入庫區人員及機動車輛、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機動車輛應安裝防火罩;裝卸貨物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易燃易爆類物品庫房;進入易燃易爆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應是防爆型的;進入可燃固體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應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④裝卸、搬運危險物品應按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⑤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按要求做好相應防護。

⑥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裝卸人員應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須的防護用具,操作時輕搬輕放,放置摩擦和撞擊。

(2)日常監護管理

①落實消防檢查。開展一日兩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品質損壞、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不足等應及時處理;要根據儲存物品性質和氣候變化及時調整庫房溫度、溼度,確保儲存物品安全。

②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易燃易爆物品儲存場所,嚴格貫徹動火管理制度。

③操作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消除電火花、工具火花和控制靜電放電。倉庫管理人員還需注意在操作易燃易爆物品時,不可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不可使用能產生火星的工具、不可穿帶鐵釘的鞋。

(三)易燃易爆物品運輸消防安全管理

1

、車輛要求

(1)普通貨車

①車輛效能良好

a

、輛技術性能正常(制動、方向操作、方向指示)。

b

、車廂擋板應堅實、穩固、可靠,裝載高度一般不能超過車輛擋板高度,車廂底板應平整、密實。

c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須徹底清掃沖洗乾淨後,才能繼續裝運其他危險物品。

②設施、器材齊全

具有導除靜電的裝置、火星熄滅裝置、危險品頂燈、滅火器等。

(2)槽罐車

①車輛效能良好

車輛技術性能正常(制動、方向操作、方向指示),儲罐應經過檢測、探傷、耐壓檢驗,罐體上應設有符合安全要求的

安全閥、壓力錶、液位計、過流閥、緊急切斷閥。

②設施、器材齊全

具有導除靜電的裝置、火星熄滅裝置、危險品頂燈、滅火器等。

2

、裝卸要求

(1)嚴格檢查貨物。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籤、標誌不明顯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沒有瓶帽的氣體鋼瓶不得裝運。

(2)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進出貨物後,對遺留或散落在操作現場的危險物品要及時清掃和處理。

(3)化學性質、安全防護、滅火方法互相牴觸的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混合裝運。

(4)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

(5)貨物擺放應穩固,氣體鋼瓶均應橫向平放(允許豎裝的除外),閥門朝向一方,最上層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欄板。

(6)槽罐車裝卸操作應當符合操作規程。

3

、運輸要求

(1)注意氣象條件。

①遇熱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按夏季限運物品安排,宜在夜間運輸,必要時應採取隔熱降溫措施。

②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不宜在陰雨天運輸。若必須運輸時,除具有良好的裝卸條件外,還應有防潮遮雨措施。

(2)控制車速,避免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引發危險品事故。

(3)運輸時應有專人負責押運,隨時注意檢查運輸物品的狀態如溫度、溼度、包裝等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駕駛員、押運員嚴禁吸菸。

(4)無關人員不得搭乘裝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運輸工具。

(5)注意車輛限行要求。

公路運輸時應按指定路線行駛,不得任意穿越或進入市區、風景旅遊區及人煙稠密的居民點。長途運輸的車輛不能沿途任意停靠,需要停靠時應選擇空曠地點或在指定停車場停放,運輸車輛不能離人。

(四)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消防安全管理

1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需要具備的條件

(1)使用場所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使用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專門培訓並持證上崗。

2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注意事項

(1)裝卸、搬運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

(2)使用時嚴禁使用易產生火花的鐵製工具及穿帶釘子的鞋。

(3)使用人員應熟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性質及使用要求。

(4)使用易燃易爆液體物品,應當用多少領多少,工作後有少量剩餘要加封存放,數量較多時應該及時入庫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專人負責。

(5)根據使用物品的性質,備足相應的滅火器材。

(6)使用現場應嚴格控制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