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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審計客觀公正原則的若干思考

2022-12-29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農業

審計是什麼原則

客觀公正,廣義上講,是指按照事物本來的面目去反映,不摻雜一切個人感情、偏見或意見。審計上的客觀公正是要求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行使審計監督權時必須要做到公平、公正,端正自身態度,保持應有的獨立性依法審計。

首先,客觀公正是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審計機關的基本職能就是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審計監督作用想要在審計實踐中的客觀影響及產生的實際效果最大化,客觀公正是其最首要的準則。其次,客觀公正是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要求。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是社會道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質保量完成審計工作的前提保障。新審計法對審計機關提出了建設信念堅定、為民服務、業務精通、作風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審計隊伍的要求。一系列的規定和要求就是要讓審計人員在恪守職業道德的前提下,做到客觀公正、公平正義。最後,客觀公正是保持審計獨立性和權威性的根本保證。審計獨立性在審計工作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被視為審計的靈魂。失去獨立性,外部利益會趁機流入審計過程,審計結果就會失去原有的公平公正,審計的權威性也就不復存在。那麼審計怎樣才能做到客觀公正?

首先,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辦理審計事項時,對於被審計單位要保持客觀實在。對在審計過程中取得的證明資料和做出的結論,要有據可查、有法可依,確保其相互的關聯性、合法性和真實性。審計報告作為出具審計意見書、作出審計決定的基礎和依據,保持其客觀公正性對最終的審計結果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其次,要依法審計,恪守審計權力邊界。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辦理審計事項時,每一個具體的行為要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符合法定的許可權要求,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合法合規使用審計監督權力。最後,審計人員在辦理審計事項時應遵守審計迴避制度。審計迴避制度是一種事前預防的保障措施,更是一項法律制度。與被審計單位因存在利害關係而進行迴避,既可以避免審計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又極大程度的保證了審計的客觀公正,體現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張帥帥)

【來源:德州市審計局_審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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