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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流竄慣犯專盜車內財物

2022-12-27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農業

竄犯讀音是什麼

本文轉自:石家莊日報

本報訊 (記者 劉俊科 實習生 方靖博)在夏季治安嚴打整治“百日行動”中,長安公安分局河東刑警中隊持續加大對侵財犯罪的打擊力度。7月16日,在長安公安分局多部門的協同配合下,河東刑警中隊成功抓獲一名盜竊車內財物的犯罪嫌疑人。

7月8日9時許,該中隊接居民報警稱,自己放在汽車後座的6條“中華”香菸和6條“玉溪”香菸被盜,總價值近5000元。接警後,河東刑警中隊迅速展開案件偵破工作。辦案民警透過調取案發現場周圍的影片監控發現,7月8日凌晨1時許,一名戴著口罩、帽子和黑色手套的男子騎著一輛銀灰色電動車來到被盜汽車前,使用工具將車門開啟。隨後,男子將放在後座的香菸取出。得手後,他便沿著道路迅速離開。民警根據男子的軌跡,確定他最終進入長安區某村。

在確定嫌疑人活動的大致區域之後,辦案民警制定了嚴密的抓捕計劃,在村莊的兩個主要出入口分別派遣警力進行了連續五天的蹲守。7月15日凌晨1時許,蹲守的民警終於發現了嫌疑人的身影。“嫌疑人駕駛電動車到村口後,還小心地東張西望,反偵察能力極強。”長安公安分局河東刑警中隊中隊長杜良說,“時機成熟後,我們果斷出擊。起初嫌疑人還試圖加速騎行逃跑,最終被大家合力抓獲,並當場繳獲了嫌疑人揹包中的作案工具。”

經突審,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黑龍江人,52歲)對盜竊車內貴重香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民警經進一步調查發現,這起盜竊車內財物案並非是郭某某首次作案,其有多次盜竊車內財物前科。

目前,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民警藉此案提醒:廣大市民儘量不要在車內放置現金、煙、酒等貴重財物,應將車輛停放在有監控的正規停車場所。離開車時,一定要確認已將車門鎖好,可進一步加強車鎖的防盜性,防止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進而造成財物損失。市民一旦被盜,要保留好現場痕跡並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