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收割機、拖拉機,一樣要被查
2022-12-27由 濟南時報 發表于 農業
怎麼查拖拉機的資訊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句話可是老生常談了
然而
你認為的“車”僅僅是汽車和摩托車?
一起來看看
近日發生在菏澤的兩起酒駕案例
他們一位開的是收割機
一位開的是拖拉機
8月20日,菏澤單縣大隊民警在單縣李新莊鎮一農村道路上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在對一輛紅色聯合收割機進行檢查時,發現這輛收割機的駕駛人的身上有一股濃郁的酒味。經檢測,該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後民警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經詢問,這名駕駛人名叫黃某傑,曾在2019年2月因危險駕駛罪被單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緩期兩個月執行。8月20日12時許,黃某傑在朋友家吃飯喝酒,酒足飯飽後,黃某傑駕駛聯合收割機回家去收玉米,行駛途中被民警查獲。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8月10日,菏澤單縣交警大隊民警在單縣蔡堂鎮農村公路治理酒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14時33分,在對一輛拖拉機駕駛人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駕駛人滿身酒氣,民警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經檢測,檢測結果40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瞭解,當天上午駕駛人孟某某開著拖拉機在農田裡幹農活。午飯時,喝了一瓶啤酒解乏,考慮到自己開的是拖拉機,不是汽車,並且又是在農村,認為交警不會在這麼遠的地方查酒駕,就懷著僥倖的心理,開拖拉機上路了。
最終,孟某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現在正值農忙時節
收割機、拖拉機等農業機械
偶爾也會出現在道路上
個別駕駛人誤認為農用車
不屬於交警部門管轄範疇
小編提醒
農村地區常見的拖拉機、收割機
以及部分電動三輪車均屬於機動車範疇
上道路行駛都應該遵守交通法規
請廣大農民朋友認真學習法律知識
遵守交通法規
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駛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這些“酒駕”的常見誤區你也要注意!
編輯:邢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