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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捐骨髓給姐姐,即將手術妹妹卻反悔,出爾反爾算故意殺人嗎?

2022-12-04由 熱點烽火臺 發表于 農業

捐贈骨髓會有後遺症嗎

杭州的周女士今年38歲,一年半前,確診為白血病,最好的治療方法就是骨髓移植。周女士有個妹妹,確診後她和妹妹商量了捐贈事宜,妹妹同意捐贈,且兩人配型成功,可以實施手術。周女士還告訴妹妹,手術之後,她會支付6萬塊錢的療養費。

2020年7月,為期一個月的手術開始了,周女士被推進了手術室裡,前半段要把她體內異常的造血幹細胞清除,後半段植入妹妹的幹細胞。

答應捐骨髓給姐姐,即將手術妹妹卻反悔,出爾反爾算故意殺人嗎?

結果在這個過程中,妹妹突然反悔了,稱不管給多少錢都不會捐。好在周女士還有一個15歲的女兒,也配型成功了,否則周女士性命堪憂。

由於她的女兒尚未成年,所以一開始沒在醫生的考慮範圍內。

周女士的母親去世得早,父親有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她的經濟條件比妹妹好很多,從來沒有惦記過父親的房子,沒有想過和妹妹爭房產。

但這次事件之後,周女士懷疑妹妹是想獨吞父親的遺產,才出爾反爾的,她非常心寒。

有人認為,一開始就不同意捐贈倒也沒有什麼,人都是利己的,生活中高道德水平的聖人沒有那麼多,

但姐姐都被推上手術檯了,才臨時反悔,這難道不是故意殺人嗎?

答應捐骨髓給姐姐,即將手術妹妹卻反悔,出爾反爾算故意殺人嗎?

在法律上,這種行為是很難被界定為故意殺人的,因為妹妹在客觀上沒有直接實施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主觀上也難以認定有剝奪姐姐生命的故意,她反悔,也有可能是怕疼,怕留下後遺症。

器官捐贈涉及到很多人倫道德和法律層面上的問題,現在提倡的是“自願、無償”的原則,不符合這兩個原則的話,那就涉及非法器官買賣了。

既然是自願,那麼捐還是不捐,主動權都在捐獻者手中,理論上來說,捐獻者是有中途反悔的權利和自由的。

答應捐骨髓給姐姐,即將手術妹妹卻反悔,出爾反爾算故意殺人嗎?

江西有個小女孩叫欣欣,出生70天,就被確診為重度地中海貧血。欣欣的父母是農村人,家裡情況不好,但還是盡了一切努力,用15天輸一次血的方式,維持著孩子的健康。6歲那年,有人和她配型成功,且答應捐贈,日子敲定以後,父母透過眾籌、借貸等方式,湊齊了40萬手術費用,欣欣為了這次移植手術,做了6天的化療準備。

但就在入院接受捐贈的前一晚,志願者反悔了,欣欣雖然年齡小,但非常敏感,她知道這意味著什麼,難過地哭了出來,醫生們也都非常難過。

“如果我沒有見過光明,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若是欣欣沒有看到被治癒的希望,她或許會從以往熟悉的生活中,獲得一點虛假的安全感,不用過度難受。

志願者給了欣欣和欣欣父母希望,又自己活生生地把希望掐滅了,對於這個可憐的孩子來說實在是有點殘忍。

但就算如此,我們也只能在道德的層面予以譴責。

對悔捐的人罰款甚至判刑是不切實際的,我國每年有30萬人在等待器官捐贈,志願者人數本身就不夠,再對他們過於嚴苛的話,志願者只會越來越少。

答應捐骨髓給姐姐,即將手術妹妹卻反悔,出爾反爾算故意殺人嗎?

與其考慮如何懲罰那些反悔的人,倒不如思考下如何降低反悔的機率。從現實生活來看,悔捐的原因大多為以下兩種:

一是擔心手術的過程太痛了,比如說很多小說和電視劇裡,將脊髓捐贈的過程描述得過於誇張,讓部分人感到害怕。

二是擔心捐贈以後,會對自己的身體健康造成影響,像網路上有過謠言,稱給白血病患者捐贈脊髓後,自己也會感染白血病,但這種說法其實壓根就沒有科學依據。

讓志願者敢於捐贈,需要加大科普的力度,讓他們對相關的風險、疼痛程度有足夠的瞭解和認識。要對網路的言論進行適當規制,不要讓謠言迷惑別人。相關部門也可以與時俱進,從法律的層面上,對捐贈行為定性。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一新聞的呢?